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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疆法治燃灯者 十八载躬行践民诺——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法学会法学咨询专家黎湛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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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湛龙(左)入户调解矛盾纠纷。受访者/供图

记 者|庄德通

责 编|王蓉

通讯员|朱文文

正文共2768个字,预计阅读需8分钟▼

在祖国北端的漠河,每当群众遇到难解的矛盾纠纷,常会听到一句朴实的话:“走,找黎老去!”这位被百姓亲切称呼为“黎老”的人,正是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法学会法学咨询专家、漠河市法学会“和美调解室”义务调解员黎湛龙。今年79岁的他,银发如雪却梳理得一丝不苟,胸前的党员徽章熠熠生辉。最有特点的是他那双流露出平和与慈祥的眼睛,仿佛能照见矛盾纠纷背后的症结,又能融化人心深处的坚冰。

在漠河市法学会的支持下,黎湛龙始终扎根基层。从当地法院常务副院长的岗位退休后,他在基层法律一线整整坚守了18个春秋,践行着“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心化解矛盾”的信念,努力将法治的火种播撒到更广阔的基层沃土,成为北疆大地上一束温暖的法治之光。

退休不褪色 公益调解十八载

“每天只晒太阳、唠闲嗑,这样的日子没意义。”2007年3月24日,有着知青、农工、公安干警、法官多重经历的“多面手”黎湛龙,在从漠河县人民法院退休当天便主动向组织申请:希望能有一间屋子,作为老百姓的“法律诊所”——免费为群众写诉状、解疑惑,让法治的温暖触手可及。这一请求很快得到回应,随后黎湛龙搬进了法院一楼的调解室,开启了法学会义务调解员的新征程。

漠河的冬,凛冽如刀,气温常跌破零下50摄氏度,呵气瞬间成霜。但就在这样的极端气候里,黎湛龙在调解室的考勤表上满是“全勤”,每日天未破晓便到岗,夜幕深沉方离院,比在职干警更早到、更晚走,十八年如一日,从未间断。

漠河市法学会驻市人民法院的“和美调解室”,这方扎根基层的法律服务站点,也成了他践行初心的“移动法庭”。他的足迹踏遍漠河的每一寸土地:从社区巷陌听家长里短,到偏远乡村、企业车间、学校课堂,哪怕涉事地点偏僻难行、交通不便,他也常步行数公里前往。

自2020年被大兴安岭地区法学会聘为法学咨询专家以来,黎湛龙凭借丰富的调解经验,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500余件,仅2024年就调处600余件,案件类型涵盖交通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赔偿、借款纠纷等多个民生热点领域;接待群众来访200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逾2000人次,还义务撰写3万余字院史,参加陪审百余次。由他驻守的“和美调解室”,年均接待咨询超350人次,调解纠纷200余起,成为百姓家门口的“法治便利店”。

他始终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的要求,不是等矛盾激化再调解,而是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十八年间,他开展普法讲座90余课时,让“法治课”变成百姓爱听的“生活经”;对于经济困难或法律知识匮乏的群众,他免费代写诉状、合同及各类协议,成为行走在基层的“移动法律驿站”。这份坚守,让荣誉纷至沓来——黑龙江省优秀人民调解员、漠河优秀“五老”、大兴安岭地区新时代政法英模……每一次表彰背后,都是百姓口口相传的口碑。

法理情相融 调解有尺度亦有温度

在黎湛龙的“和美调解室”里,没有法槌与审判席,却总能化干戈为玉帛,让原本怒气冲冲的当事人最后能平心静气地走出。这神奇的“转化力”,源于黎湛龙始终践行“法理情相融”的调解理念,怀揣“如我在诉”的真挚情怀,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把群众的难当自己的难”。

作为大兴安岭地区法学会法学咨询专家,黎湛龙以法者之智洞察传统调解模式的局限性,在漠河市法学会指导下,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将民间调解与法院诉前调解有机结合,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成为当地诉源治理的重要实践者。

在漠河市某小区的居民楼里,马某因楼上漏水与邻居起冲突,甚至砸破对方玻璃并扬言僵持到底。两人怄着气来到调解室时,黎湛龙并没有急于评判对错,而是在法学会“以和为贵”的工作导向指引下,从二人本是亲属的亲情入手慢慢引导:“都是一家人,低头不见抬头见,为这点事伤了和气多不值。”黎湛龙温和的话语如春风化雨,悄然浸润着两人紧绷的心弦。不到一小时,原本怒目圆睁的两人便握手言和。

在民悦小区的旧楼里,28户业主因老旧小区历史遗留问题长期拒交物业费,经物业公司多次催收无果后,物业经理李某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黎湛龙求助。作为法学咨询专家,黎湛龙深谙“既要维护合法权益,也要兼顾情理温度”的调解原则,每天打几十个电话与业主进行双向沟通。调解时,他并没有急于谈钱,而是找到情与法的平衡点:既劝说业主体谅物业不易,也建议物业适当减免费用。短短半个月,黎湛龙便用情法交融的“平衡术”成功化解了22件欠费纠纷。

面对拆迁墙倒塌致人死亡的棘手案件,黎湛龙在大兴安岭地区和漠河市法学会的协调支持下,既做“定盘星”又当“贴心人”——既以长者的温情抚慰家属悲恸,又以法律人的严谨向施工单位释法说理,促成协议后还亲自主持葬礼平息事件,让冰冷的法律程序融入人情的温度;外地游客在景区受伤骨折,他依托法学会资源迅速对接旅游公司搭建“绿色通道”,据理力争为游客争取到8万元赔偿。

“黎老爷子调解的案子,我们输赢都服。”这声来自当事人的质朴赞誉,正是对法学会温情调解工作的最高肯定,亦是对黎湛龙调解智慧的真挚认可。

初心如磐 党员徽章闪耀北疆

“法学会是法治精神的传播者,基层治理的推动者,要让群众信仰法律、信赖组织,我们自身必先成为尊法崇法、清正笃行的标杆。”这是黎湛龙作为大兴安岭地区法学会法学咨询专家始终坚守的信念,更是他践行法学会使命的行动准则。

过去从警时,他毅然在危急关头将生的希望留给年轻战友,以生命为盾铸就“老警”忠诚坐标;任漠河县公安局副局长时,他以铁律坚守“守法经营不用找我,违法的事找我也没用”的原则,拒绝所有不正当利益;退休后,他拒绝高薪聘请,放弃周游世界的梦想,十八年义务服务百姓分文不取,面对当事人的礼品礼金更是坚决拒收,以“不取群众一针一线”的纯粹初心书写大爱。对家人,他严苛如尺,以身作则,杜绝借职权牟利,传承“不义之财不慕,不善之事不做”的家风。

在他的调解室里,每件上衣都别着熠熠生辉的党员徽章,家中书桌规整摆放着各类法律书籍,即便年近八旬,他仍紧跟法学法律业务培训节奏,钻研新法律法规与基层治理方法,确保服务群众的专业性始终在线。“每当解开一个疙瘩,心里的敞亮和满足,是多少钱都换不来的。”黎湛龙抚摸着胸前的党员徽章轻语。能为法治建设添砖加瓦,他感到无比光荣。

如今,79岁的黎湛龙依然坚守在调解一线。作为大兴安岭地区法学会法学咨询专家,他以真诚为火温暖民心,以坚守为刻度丈量信仰高度,用一生践行“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的铮铮誓言,更让法学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北疆沃土上落地生根、枝繁叶茂。

“这些被口口相传的先进事迹,早已成为当地法学咨询专家们的‘精神标杆’,黎老正吸引着越来越多人投身基层法律服务,他让法治的温度传递到北疆的每一个角落。”大兴安岭地区法学会有关负责人说道。黎湛龙让群众相信:最北的疆域,也有最暖的法治阳光;寒冷的冬夜,也有最亮的法治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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