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议通过强化社会信用体系、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加强金融债权司法保护,筑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基石,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省人大代表谭志强说。
“十四五”时期,黑龙江省健全优化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体系,构建起以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基础的“1+N”优化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体系。
为此,谭志强建议,一是通过构建科学公正的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将“金融案件执结率”“依法打击逃废债成效”“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依法规范管理与联合惩戒落实情况”等作为考核评价重要指标,有效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
二是聚焦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这项基础性工程,加强跨部门、跨地域涉农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建设,推动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农机登记及作业、畜牧水产养殖等信息纳入归集共享范围,进一步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的电子信用档案,支持金融机构联网接入,提升服务质效。
三是构建多部门、多领域合作机制,依法保护农民群众、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组织涉农金融机构多渠道开展政策宣讲,进一步提升金融政策、产品的触达度,引导农民通过正规渠道融资发展。积极培育诚信文化,进一步组织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运用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培育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乡风民俗。
四是进一步提升地方政府、法院、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管理等部门在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保护金融债权方面的协作效率与力度,维护良好金融秩序。
记者:蒋平;摄影:张春雷;视频:张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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