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超级智能与未来人类|超级智能的动态契约伦理形式化

0
分享至

【编者按】在人工智能技术浪潮席卷全球的今天,“超级智能”(Superintelligence)已从科幻叙事与理论推想,日益演变为一个严肃的学术议题与未来现实关切。这一概念自哲学与计算机科学领域萌芽,历经数十年理论积淀,随着通用人工智能(AGI)技术的快速迭代,正加速步入公共视野与政策讨论的核心地带。在2025年世界人工智能大会(WAIC)上,学界泰斗对超级智能临近的预警及全球治理的呼吁,进一步凸显了该议题的紧迫性与复杂性。

当前,超级智能的讨论已超越技术范畴:阿尔巴尼亚任命全球首位AI部长“迪埃拉”以应对腐败,折射出治理层面的探索;马克思主义视角下,AI既被视为“实现更高阶段理想的物质条件”,也暗含“人类被机器奴役”的风险警示。在此背景下,本刊自2026年第1期特设“超级智能与未来人类”专题笔谈,特邀中国人民大学刘永谋教授担任主持人,汇集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人工智能、艺术与 国际关系等领域学者,从技术伦理、资本博弈、社会重构等维度展开跨学科审度。我们期待通过思想碰撞,穿透概念迷雾,为超级智能时代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学理支撑。



【摘要】我们尝试为智能契约伦理构建一个针对未来超级智能(ASI)的动态、可协商伦理的形式化框架,该智能契约伦理(主张)由《超级智能:少数派报告》提出。首先讨论分析同伦类型论和类代数两种候选形式化系统的内在局限性,两者虽逻辑强大,但追求全局一致性和唯一范式的设计,可能导致认知僵化,与智能契约的开放性和演化性要求相悖。通过对动态规则、局部公理和冲突解决的形式化工具进行比较,论证单一框架存在不足。最后,提出一个创新的混合形式化框架,该框架利用HoTT,特别是其动态扩展DHoTT,作为语义表征层,以其强大的结构表达能力定义契约状态与演化;同时利用类代数的类演算作为动态操作层,用内建的算子和四值逻辑处理状态变更与直接矛盾状态,并给出了形式化的Coq实现。以已有的智能契约伦理理论为基础,为超级智能构建形式化与实践化的实现路径,目的是为ASI的伦理治理提供一个数学形式化的理论支撑。

一、引言

超级智能(ASI)已不再是纯粹的科幻想象,正逐渐成为一个需要我们严肃面对的现实议题,显示出传统伦理治理框架的力不从心。传统的责任伦理以后验问责为核心,但在一个行为主体为智能体且智能体数量巨大的未来可能的场景中,如正在来临的智能机器人经济时代,这种后验问责模式显然不足,有效性也存疑。为此,《超级智能:少数派报告》提出了一种前瞻性的伦理范式智能契约伦理,并主张“契约优于责任”。该伦理框架的核心在于动态性、可协商性、关系性以及对程序正义的强调,它并非一套预设的、静态的道德律令,而是一个用来调节人类与ASI之间复杂共生关系的演化性框架。这一富有远见的哲学构想引发了一个关键的科学与工程问题,这样一个本质上是流动的、社会性的伦理概念,能否被严谨地形式化,从而嵌入以逻辑和数学为基础运行的ASI内部?研究的核心目标,正是为智能契约伦理探索一个严谨、可行且鲁棒的数学形式化方案。

在寻求形式化方案的过程中,面临一个理论难题。一方面,我们拥有如同伦类型论(Homotopy Type Theory,HoTT)和类代数(ClassAlgebra)这样逻辑严密、功能强大的数学框架。这些系统分别通过HoTT的单值公理(UnivalenceAxiom)②和类代数追求的唯一最简范式(UniqueSimplestForm,UFS)等核心机制,致力于构建一个全局一致、无歧义的封闭世界,其内部倾向于基于普适规则的道义论。另一方面,正是这种对逻辑确定性的追求,构成了形式化动态伦理的主要障碍,因为这类系统存在认知僵化(CognitiveOssification)的内在风险,它们的设计目标是收敛到一个稳定的、唯一的输出状态,因此天然地排斥了契约伦理所需的开放性、可废止性和持续演化性。

这表明,任何对现有形式化系统的简单套用都难以成功,必须设计一个能够兼容逻辑严谨性与伦理灵活性并能在ASI中实际应用的全新方案,以给即将来临的智能经济体时代作准备。研究将采取如下路径,首先,将智能契约伦理的哲学要求转化为形式系统的具体逻辑公理;其次,以此为基准,批判性地评估HoTT和类代数在满足这些要求上的潜力与不足;最后,基于上述比较分析,提出一个结合二者优势的混合形式化框架。

二、智能契约伦理的形式化公理与可能的候选系统

为了将智能契约伦理这一哲学构想转化为一个可检验的形式化目标,首先需要将其核心特征动态性、可协商性、局部性和冲突容忍性提炼为一组对形式系统的具体逻辑要求。这些要求构成了我们评估任何候选形式化方案的基础公理。

(一)形式化公理

公理1(动态性与时间性):系统必须能够表示规则在不同时间或情境下的有效性。契约伦理并非永恒不变,其条款的适用性可能随时间推移或外部条件变化而改变,因此,形式系统需要内建一种机制来处理“临时真理”,类似于时序逻辑(TemporalLogic)或模态逻辑(ModalLogic)中的思想。

公理2(可废止性) :系统必须支持非单调推理(Non-monotonic Reasoning),即新信息的加入可以合法地使旧的结论失效,这是可协商性的逻辑体现。一份契约在修订后,原有的某些义务可能会被撤销。一个无法回撤结论的单调逻辑系统,无法从根本上模拟谈判与修正的过程。

公理3(局部性与作用域):系统必须能定义临时的、仅在特定契约中有效的局部公理。一份为特定任务A与ASI签订的伦理契约,其规则不应自动成为处理任务B的全局规则。系统需要一种作用域机制,以隔离不同契约的规范空间。

公理4(冲突容忍与解决) :系统必须能在不崩溃的前提下处理相互矛盾的条款,并提供解决冲突的机制。在复杂的伦理场景中,来自不同契约或同一契约不同条款的规定可能产生冲突。一个健全的形式化方案不应在遇到矛盾时陷入逻辑爆炸,而应能识别、标记并根据预设的元规则来裁决冲突。

基于上述公理,将对两个逻辑上极为强大的候选形式化系统进行考察:同伦类型论与类代数,二者都具有作为语义表征工具和动态操作工具的潜力。

(二)HoTT的结构主义方案和局限

同伦类型论提供了一种结构主义的形式化路径,该路径的特点是利用丰富的类型结构来表征事物的内在本质和关系,强调语义的深刻性和逻辑的鲁棒性。

标准HoTT本身是一个静态的系统,但丰富的结构为建模动态与局部性提供了充足潜力,扩展为动态同伦类型论(DynamicHomotopyTypeTheory,DHoTT)后,该特点更加显著。首先,利用高阶归纳类型(HigherInductiveTypes,HITs)对契约的生命周期进行建模,从而满足公理1的动态性要求。一个契约的各个状态,如“要约”(offerMade)、“承诺”(contractSigned)与“履行”(acceptOffer)被定义为HITs中的点,它们之间的状态转移则对应于HITs中的路径。这种结构使契约的生成与履行可以在类型层次上被形式化地追踪与验证,为动态性的逻辑建模提供原生支持。其次,为了更全面地模拟契约的演化,可以引入DHoTT的思想。在DHoTT中,所有类型都由一个时间参数τ索引,随时间参数τ变化。一方面,契约的平滑修订或重新解释,可以被建模为一条相干漂移路径,用于描述语义上的连续变化;另一方面,契约的根本性违约或一次完全不向后兼容的重新谈判,则可被建模为一个破裂类型(rupturetype) ,用以描述语义或结构上不连续的类型。通过在类型层面引入一个特殊的修复构造子(healconstructor),建立起一种形式机制,使得在不连续的契约类型之间重新构建等价关系并恢复语义统一。

这种方法为公理1和公理2提供了一个语义丰富的模型。对于公理3局部性,则可以通过依赖类型(dependenttypes)来实现,即让契约的规则类型依赖于一个代表特定上下文的参数。最后,对于公理4的冲突解决,HoTT提供了一种语义统一方案,其核心是单值公理。当两个契约条款看似矛盾时,HoTT的路径并非简单地标记这一矛盾,而是去探寻是否存在一个使得这两个条款等价或可比较的更高层次的解释。例如,两个规则可能在字面上冲突,但它们的根本性伦理目标是相同的。如果这样一个等价关系能被构造出现,单值公理就将确定这两个条款在逻辑上是相等同或可比较的,这种方法代表了一种通过理解和重新解释来寻求共识的冲突解决方案。它不是通过外部仲裁来裁决冲突,而是通过在系统内部构造一个更高阶的路径,即等价证明来消解冲突,从而在语义层面达成和解。

HoTT的结构主义路径为形式化契约伦理提供了更大的语义深度和相对稳定的逻辑支撑。它能够捕捉到契约在演化与冲突解决中微妙的语义变化,其对“等价即相等”的坚持也与人类在伦理协商中追求共同基础的直觉相契合。但这一方案也面临诸多挑战,其一,标准HoTT的静态特征使其在处理契约动态演化时受限,往往需要借助DHoTT等理论扩展才能充分满足动态性的要求。其二,HoTT缺乏应对直接逻辑矛盾(即P和非P同时成立)的内在机制。语义统一的方案虽然能够化解解释层面的分歧,但对于逻辑层面的不一致,它并不能像类代数的四值逻辑那样提供一个直接标记和隔离矛盾的工具。其三,HoTT的可判定性远比类代数复杂,因此在自动化验证中的应用面临着更高的技术门槛。

(三)类代数操作主义路径及其局限

与同伦类型论的结构主义不同,类代数的动态类演算(ClassCalculus)提供了一种操作主义的形式化路径,其特点是为状态变更、局部作用域和逻辑矛盾提供了明确的、句法层面的操作算子。

类演算原生支持契约伦理建模所需的动态性和局部性公理。首先,通过其嵌套环境机制,一份具体的如ContractA的伦理契约可以被形式化为一个带有局部作用域的子类,GeneralContract{ContractARules} {…}运算使得公理3局部性得到满足。其次,通过类演算的赋值算子,契约的谈判、修订和废止过程,可以被建模为对ContractA这一活动对象的一系列操作。例如, add (ContractARules, {newclause} )、delete (ContractARules,{oldclause})(Bue)。这使得公理1动态性和公理2可废止性得以实现。再次,对于公理4类代数可以提供一种基于其内建四值逻辑的独特性解决方案。在其逻辑体系中,一个命题的真值可以是“可证”“可驳”“两者皆是”或“两者皆非”。当两个不同的契约或同一契约的两条规则导致逻辑矛盾时,系统不会像经典逻辑那样崩溃。例如,当同时推导出命题P和非P时,系统会将命题P的逻辑值计算为“both”。这是一种句法标记机制,意味着系统并不解决冲突,而是精确地识别并隔离它。这一特性满足了冲突容忍的要求,而后续的冲突解决则可以依赖于外部的元规则或更高层级的仲裁机制,例如,可以利用IS-A层级结构来判断哪条规则具有更高的优先级。

类代数的操作主义路径在形式化动态契约伦理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其操作直接,并且与契约管理的直观过程,如添加、删除、限定范围等高度吻合。此外,该系统的可判定性在构建可自动验证的伦理治理系统方面也极具吸引力。然而,其局限性也同样显著,与其在句法层面的优势相比,它缺乏深层次的语义表达能力,在冲突处理机制方面仅仅只是对矛盾进行标记,却无法在语义层面探索和解的可能性。系统被设计为消除复杂性,这导致其难以捕捉和促进在真实伦理协商中常见的、通过重新解释概念和寻求创新性妥协来达成共识的语义过程。

(四)封闭世界的逻辑确定性与开放世界的伦理演化的核心冲突

上述两个系统虽然在形式化的理论路径上各不相同,但它们共享一个根本性的世界观:两者都在一个封闭世界的假定下运行,在这个世界中,所有对象、规则和真理都被初始的公理和构造器完全定义。正是这一封闭世界的根本预设,导致它们难以独立满足契约伦理形式化中的多层公理要求,也解释了单一系统在实践中失效的原因。

对于公理1和公理2,封闭系统的设计目标在于收敛与完备,也就是追求真理的穷尽和体系的封闭。这与动态契约伦理所需的临时真理与非单调推理的开放性要求背道而驰。一个追求全局一致的系统,天然地排斥规则的动态演化。对于公理3,封闭系统强调一致性而非差异性。无论是HoTT的单值公理,还是类代数的最简范式,其机制都倾向于将局部规则纳入全局框架加以同化,而非将其作为独立作用域予以保留。这种趋向削弱了系统的灵活性,也带来了认知僵化的风险。最后,对于公理4,基于经典逻辑的封闭系统在设计上排斥矛盾,无法在不触发逻辑爆炸的前提下同时容纳命题P与非P。这使得它们在面对伦理冲突与多元价值时缺乏足够的鲁棒性。

因此,单一系统失效的根源,在于其封闭世界的内核无法承载契约伦理所需的开放性、局部性与冲突容忍结构。在HoTT中,一个类型的全部本质被其构造器和相应的归纳原则所穷尽。假如我们将圆周S1定义为由一个基点和一条路径生成的高阶归纳类型,那么关于S1的所有可证明事实最终都必须回溯到这两个构造子,即基点和路径。系统内部不存在一个独立于其定义的、外部的圆周以供观察;类型本身就是其全部实在;同样地,类代数的目标是将任何一个合法的表达式,通过一系列代数运算,归约到一个唯一的最简范式。这意味着系统内的知识状态,在理论上是完全可计算和可预测的。任何一个概念的意义都被其在整个IS-A层级结构中的唯一位置和代数性质所确定。然而,智能契约伦理所要规范的人机关系,恰恰发生在不可预测的开放世界中。正如《超级智能:少数派报告》所强调的,超级智能的演化路径,无论通过通用智能、具身智能还是交互智能,都深刻地依赖于与一个无法被预先公理化的现实环境进行持续互动。契约伦理需要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情境、新出现的价值冲突以及人类意图的模糊性这些都是封闭世界模型难以处理的。

另一方面,正是二者对逻辑确定性的极端追求,导致了认知僵化的内在风险,系统为了维护其初始的全局一致性,不可避免地牺牲了对外部世界新信息的接纳能力。这种风险不仅源于其对逻辑完备的需求,更反映出一种操作层面的局限,形式系统因其内部结构的封闭性,难以通过局部扩展或动态修正来容纳尚未被定义的伦理维度。一个以效率为唯一目标的系统,无法自发演化到能够理解“算法公平”这一新概念的层次。追究根源,这种僵化源于两大候选系统的共同特征,它们混淆了逻辑一致性与伦理完备性,因而在面对开放世界中的情境依赖与价值多元时显得力不从心。从伦理协商的实践特征来看,人类的道德判断往往依赖于情境并体现出高度的多元性。一个僵化的系统,其内在结构被设计为收敛至单一的、预设的范式,因此在逻辑上难以生成或容纳一个未曾预先定义的新伦理维度。

对于HoTT而言,其强大的归纳原则在某种意义上构成了认知的囚笼。虽然这一原则是保证逻辑严谨性的基石,但它也规定了所有关于某个类型的合法推理,都必须严格地遵循其构造器所设定的模式。这意味着系统虽然可以证明其初始定义严谨,但它无法从根本上超越这个初始定义。具体分析,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路径唯一性的封闭。这构成了认知僵化的一个操作性实例。假设代码中sign与violate把合约生命周期固定为线性路径(0→1→2)。如果出现非线性场景,如部分违约需分支路径,HoTT会要求重定义类型,新增PartialBreach,从而导致范式锁定,使得用户难以引入新状态,其结果只能是对元模型进行修改。这种形式上的局限本质上是由其类型构造子的封闭性所决定的。在定义契约生命周期时,如果需要引入一个全新的、未曾预设的伦理状态,HoTT必须通过重新定义整个元类型,才能将这一新概念编织进既有结构之中,无法在系统内部以动态路径实现拓展。这种结构性的约束在某种意义上可类比于库恩所描述的范式转换危机,HoTT的路径空间过于平滑,缺乏生成范式转变的机制。当然,需要指出的是,HoTT的形式封闭性源自数学构造的逻辑,而范式之间的不可通约性建立在经验观测与理论框架的差异之上,二者在结构上相似但并非同一性质。其二,冲突调和的黑箱,resolveConflict生成PathClause列表,但路径的构建过程是自动的,我们无需解释“为什么这个等价更合理”。应用在契约中,冲突可能源于文化或伦理差异,但HoTT把它们简化为同伦证明,使得用户逐渐忽略差异的根源。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指出真正调和需要对话,而HoTT的自动化路径更像系统对交往进行抑制,而不是对话协商。其三,元语言自指的无限回归,RequireImportHoTT使HoTT成为自举(bootstrap),因为证明冲突的工具本身又用HoTT定义。如果质疑HoTT的单值公理,那么必须在HoTT内部证明其局限,这将导致无限回归。从德里达的延异(différance)看,HoTT的等价统一抹杀了差异的“延异”潜力,形成认知的牢笼。

对于类代数而言,其僵化的根源在于其单调的简化过程。系统被设计为不断消除冗余和复杂性,以收敛到一个唯一的、代数上最简单的状态。在类代数推理过程中,唯一最简范式虽可有效消除冗余推理路径,但其简化机制在某些情境下会裁剪语义空间,削弱中间概念的结构作用,进而限制新范式的引入。设初始IS-A层级包含三个核心类:@AI表示的智能体集合、@Ethical表示的具备伦理行为能力的智能体和@Adaptive表示的能够适应新规则的智能体。初始知识库的意图由以下规则构成:

R1:@AI⊆@Ethical

R2:@ Ethical⊆@Adaptive

在简化算法的作用下,系统将R1与R2解析出传递性推论@AI⊆@Adaptive,并吸收中间节点@Ethical在该推理链中的显式位置,从而得到如下唯一最简表述:

UF:@AI⊆@Adaptive

尽管@Ethical仍然存在于IS-A层级之中,但在主推理链中已不再扮演必要桥梁的角色。当加入新规则R3:@Ethical⊆@Transparency时,由于USF的闭包保持策略,该规则无法自然影响到@AI与@Adaptive的主推理路径,@Transparency也因此被隔离在核心推理系统之外。这构成了认知僵化的另一种情形,系统面对一个新引入的伦理维度@Transparency时,其唯一最简范式机制并不会吸收或重构该概念,而是将其视为冗余信息并在算法层面加以忽略,结果是新的伦理维度无法被整合进主推理体系。这展示了在唯一最简范式的约束下,如伦理、公平、透明等中间层的概念可能被算法性地弱化或忽视,从而抑制了潜在的新语义范式进入系统核心。在动态契约伦理的建模实践中,这将导致系统趋向保守的范式收敛,从而缺乏对伦理中介概念的主动维护与演化能力。尽管这种机制使其在优化已知概念和规则方面非常高效,但也使其无法跳出局部最优的陷阱。它将模糊性和矛盾视为需要被消除的逻辑噪声,而不是像人类在协商中那样,将其视为催生创新性妥协的契机。

综上所述,两个系统对内部一致性和逻辑确定性的追求,使它们天然地倾向于稳定和收敛。这种特性与《超级智能:少数派报告》中所描述的,智能与伦理在与现实互动中不断演化,甚至可能与产生“自主逻辑”的开放过程形成了直接冲突。因此,一个成功的形式化方案,必须找到一种方法来保证局部逻辑严谨性的同时,为整体框架引入一种可控的开放性和演化能力。

(五)现有混合改良方案的局限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单一系统的局限性,学术界早已尝试过多种改良路径,试图在动态性与逻辑严谨性之间寻求平衡。例如舒尔曼(MichaelShulman)等人在HoTT内部引入模态算子②以在类型层面上区分不同的世界或情境。这一思路的确能为公理3提供较为成熟的语义模型,但在契约操作、版本修订与规则工程等层面,其灵活性仍旧有限,且更为严重的是,这依然无法解决HoTT认知僵化的根源,即类型构造子的封闭性。在这种情况下,系统依然倾向于语义统一,对于直接的且不可调和的逻辑矛盾P与非P,仍然缺乏像四值逻辑那样的快速标记与隔离机制。事实上,HoTT更擅长刻画状态如何从一个阶段演化到另一个阶段,却难以处理两个状态在操作层面上彼此冲突的情形。

另一方面,以戈韦纳托里(GuidoGovernatori)④和科瓦尔斯基(RobertKowalski)⑤等人的工作为代表,其中一个的优势在于处理冲突义务、优先级与时序义务时表现优异,另一个强调可执行的逻辑程序化法律表达与契约规范,这些方案在操作层面引入了可废止逻辑(DefeasibleLogic)或逻辑编程(LogicProgramming)的非单调机制,增强了系统的灵活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处理新信息推翻旧结论的场景。但它们依然面临语义深度不足的限制,难以跨越模型差异实现语义统一,也无法支持高阶概念的生成与重构。当冲突发生时,此类系统只能依赖优先级或元规则裁决哪条规则胜出,无法像HoTT那样,通过构造高阶路径来探索语义层面的调和可能。

可以看到,既有改良方案多为单点优化的思路,即在维持原有框架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局部修补。要想实现两种优势的真正融合,必须转向一种语义与操作分离的架构,既不强迫HoTT承担直接操作与矛盾管理的任务,也不让类代数承担其无法胜任的语义调和功能。在两个独立层面上实现协同,使HoTT负责语义深度、类代数负责操作灵活性,二者共同平衡契约伦理系统中的根本张力在保持逻辑一致性的同时,引入可控的开放性与演化能力。接下来的讨论将围绕如何实现这一整合展开。

三、一个用于ASI伦理的混合形式化框架

(一)混合框架的设计原则

前文的比较分析揭示了一个核心结论,无论类代数的操作主义路径,还是HoTT的结构主义路径,单一的形式化方案都难以充分满足智能契约伦理的复杂需求。类代数提供了一套直接而高效的操作工具,能够很好地模拟契约条款的增删、作用域的限定以及直接逻辑矛盾的标记。但其机制偏重句法运算,缺乏语义深度,难以处理需要通过概念重构来解决的深层伦理分歧。与之相对,HoTT具备较强的语义表达能力和逻辑一致性,其单值公理和高阶归纳类型为语义统一和冲突化解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其静态的本质使其内在地难以处理动态的状态变更,需要借助DHoTT等理论扩展才能部分弥补。再者,HoTT缺乏处理直接逻辑矛盾的内置机制,同时其可判定性远比类代数复杂,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自动化验证的实现难度。一个成功的形式化方案不应是二选一,而应是一个结合二者优势的统一混合框架。核心设计思想是在层级结构上区分语义与操作,利用HoTT的深刻语义来表征契约伦理“是什么”,同时利用类演算的灵活操作来规定契约伦理“如何应对变化”。故给出以下设计原则:

原则一:语义与操作分离原则(SeparationofSemanticsandOperations) ,智能契约伦理的语义核心稳定性与操作细节灵活性是不同层次的需求,HoTT的拓扑结构提供了稳定的语义骨架,而类代数的代数运算则赋予了系统必要的操作弹性。这种分离既防止了操作层的频繁变动对核心语义的污染,也避免了核心语义的刚性对实际操作的阻碍。

原则二:双重冲突处理原则(Dual-ProcessConflictResolution) ,类代数的四值逻辑是快速反应系统,负责在冲突发生时即时标记并隔离直接矛盾,从而维持系统的鲁棒性与稳定运行。与之相对应,HoTT的语义调和则充当慢速审思系统,用于处理需要深度理解和概念重构的复杂分歧。通过这种双重机制,系统既能在逻辑层面保持高效应对,又能在语义层面实现深度理解与协调。

原则三:人类在环原则(Human-in-the-LoopPrinciple) ,形式化的最终目的在于服务而非取代人类判断,智能契约伦理系统应当在逻辑推演与人类判断之间建立清晰的分界,当系统演算达到语义不确定或价值冲突的阈限时,应主动触发人类介入。通过在形式体系中嵌入人类决策点,该框架精确地界定了机器推理的边界,也保留了伦理判断的开放性,为人类的伦理判断提供了一个更清晰、更鲁棒的平台。

(二)混合框架的具体构想

我们提出的混合框架包含三个相互协作的逻辑层次:

1.语义表征层(Semantic&RepresentationalLayer-BasedonHoTT/DHoTT)

该层负责定义契约伦理的元结构(meta-structure)和高级语义。使用高阶归纳类型来

定义一个通用的Contract元类型,其中点构造器对应契约的核心状态,如待签、生效、违约等,路径构造器则表示这些状态间的合法转移,如sign,待签=生效。

在此基础上,引入动态同伦类型论用以追踪契约版本的历史与演变。每个契约实例都带有一个时间参数τ。契约的平滑修订被建模为一条相干漂移路径,而根本性的违约或重新谈判则可被建模为一个破裂类型。这种语义结构为契约的审计和问责提供了形式化基础。

2.动态操作层(Dynamic&OperationalLayer-BasedonClassCalculus)

该层负责处理具体契约实例的日常操作和状态变更。在时间参数τ下,每一组契约条款都被实例化为一个局部且可嵌套的类代数环境,例如Contract123at{. . .rules. . .}。谈判、修订与执行等具体的伦理行为,可视为对该局部环境的一系列类演算赋值操作,通过一定原则对契约进行动态调整。

3.推理与冲突解决层(ReasoningandConflictResolutionLayer)

该层构成系统的双重推理机制,用以处理不同层级的逻辑冲突。在第一级快速检测层次,系统采用类代数的四值逻辑作为快速响应机制,实时检测并标记直接的逻辑矛盾,如规则A要求P,规则B要求非P。当冲突发生时,相关命题的逻辑值被标记为“both”,以此隔离矛盾,防止系统崩溃,并向上层发出警报。在第二级,当系统检测到“both”状态,或面临需要解释的语义分歧时,将启动HoTT语义层的深度调和机制。系统会尝试依据单值公理构造更高层次的“等价”关系,从而在语义上重释冲突条款,寻求语义上的和解。如果无法构造这种等价关系,则表明冲突具有根本性,需要进行外部(人类)裁定。

(三)形式化方案实现

在构建超级动态契约伦理的形式化框架时,采用Coq证明助理结合HoTT库实现。这一实现并非单纯的技术组合,而是对智能契约伦理哲学诉求的逻辑回应,它将HoTT的结构主义所强调的语义等价与路径统一,结合类演算在操作主义下处理状态变更与冲突标记的优势,在逻辑严谨性与伦理可调性之间寻求平衡。以下将从形式化思路出发,说明系统如何通过类型构造与路径机制,模拟契约的生命周期、修订与冲突解决过程。同时,这一方案也回应了哲学层面对认知僵化的批评,表明形式化不应成为束缚思维的框架,而应成为推动伦理系统持续演化的桥梁。

首先,在语义表征层将契约视为一个高阶类型,其状态通过带时间索引的依赖对定义。这一设计受HoTT单值公理启发,将“等价”视为逻辑上的“相等”,从而把契约的演化抽象为路径。例如,从“待定”(Pending)到“激活”(Active)的迁移被形式化为一条路径,这不仅是一种状态转换,更是哲学上的语义统一,两个看似不同的契约版本在更深层结构上等价,类似于康德先验范畴中时间作为连续统的先决条件。这种路径构造既能表示“平滑修订”,即时间点之间的连续等价路径,也能刻画“破裂与修复”。当出现模拟契约的根本性变更,其中包含不兼容修订时,引入“修复构造子”弥合语义断裂,这反映了德里达关于“延异”的思想,即差异不是破坏,而是通过路径生成新统一的契机。当然,反驳者可能会认为这种统一本身也可能导致认知的僵化,因为路径一旦确立,便成为唯一解释,从而排除了多义性与开放性。这是一个开放性问题,留待以后解决。

其次,在动态操作层,系统采用类演算的方法扩展契约条款结构,引入优先级与四值逻辑,以支持信念修正理论( AGM公设)的理性更新。添加( addClause )、删除(deleteClause)与修订(reviseClause)等操作,允许系统对局部环境(LocalEnv)进行最小变更,例如根据优先级排序,仅替换必要条款。这种机制体现了操作主义的灵活性契约不再是静态公理,而是可被命令式修改的活动对象,这与实用主义认为知识源于行动并在行动中演化的立场一致。四值逻辑在此扮演了类似人类在协商中的临时共识的角色,它允许系统在矛盾未完全解决时仍保持运行,从而在不确定中维持动态稳定。多环境支持(MultiEnv)则进一步支持多个契约的并行操作,避免单一语境下的封闭化。

在跨层接口中,系统通过映射函数将DHoTT层的状态转化为类演算环境。冲突检测函数(ConflictSet)负责快速标记“both”状态,而调和模块(resolveConflict)则尝试依据单值公理生成等价路径列表( list( PathClause )) ;若调和失败则调用外部仲裁(externalArbitrate) ,模拟人类干预。这种多层交互机制提升了系统的鲁棒性,工作流整合了修订、仲裁和日志(log字段)等环节,其输出包含解释字符串,使系统不仅能执行验证,还能生成面向人的语义叙述,从而减轻认知负荷。也就是说,机器不只验证,还提供可读叙述。整体而言,这一形式化思路将HoTT的语义深度与类演算的操作弹性融合,回应了认知僵化的批评,表明路径统一虽然可能构成牢笼,但通过仲裁与日志机制可以引入可控的开放窗口,确保形式系统服务于伦理的动态生成,而非反向约束。

假设在某个特定场景下,合约C1规定“保护乘客”的优先级为10,即priority(ProtectPassenger)=10,合约C2规定“保护行人”的优先级也为10,即priority(ProtectPedestrian)=10。当这一场景触发逻辑冲突时,系统利用冲突检测函数检测到矛盾,并将相关命题标记为一种“真假并存”。这个处理方式直观地表明类代数层如何容忍冲突而不崩溃。接着,尝试在HoTT中构造一个更高阶的路径,如定义一个新的类型最小化伤害( MinimizeHarm ) ,证明“保护乘客”( ProtectPassenger)和“保护行人”(ProtectPedestrian)在最小化伤害这个更高目标下是等价的。如果无法构造这样的等价路径,比如,在某些法律或文化背景下两者不可调和,调和模块(resolveConflict)返回无解。此时,系统将调用外部仲裁,并记录完整的日志,清晰地展示了形式化系统如何认识到自身局限,并在必要时将决策权交还给人类。

上述思想可在Coq环境中完成验证。从哲学层面来看,这一实现不仅仅是技术性的编码工作,更是等价即统一思想的具身化表达。这提示我们,在ASI时代,要重视形式化工具对人类伦理想象的塑造,当然,从认知上来看,这也正体现了该形式化具有突破牢笼的潜力从封闭的公理体系,过渡到包容与可演化的混合范式。

四、结语

我们的目的是为《超级智能:少数派报告》所倡导的智能契约伦理探索一条严谨的形式化路径,核心在于,无论HoTT的结构主义还是类代数的操作主义,单一的形式化系统在追求逻辑确定性时,均蕴含着认知僵化的内在风险,难以独立满足智能伦理契约所必需的动态性、可废止性与冲突容忍性。为此提出了一个基于HoTT/DHoTT与类代数/类演算的混合形式化框架,遵循语义与操作分离的原则,力图在语义深度与操作灵活性之间取得平衡。

但该混合框架仍处于一个初步的蓝图阶段,其理论完备性与实践可行性仍有待进一步验证。首先,在复杂性与可判定性方面,框架融合了两种异质系统,尽管实现了二者优势的互补,但也因此导致其跨层接口的形式化复杂度远超单一系统。尤其是在Coq证明助理的实现中,如何确保其在ASI所需的大规模、高并发的伦理仲裁场景中,依然保持计算高效和可验证性,是一个尚未解决的关键挑战。其次,对于人类在环机制,框架设想当HoTT的语义调和失败时,系统将启动外部人类仲裁介入。但尚未明确规定该机制的触发阈值、决策流程及防滥用设计,这使得人类在环原则的操作性与可扩展性仍显不足。最后,在契约的理性更新层面,虽然指出了信念修正理论的重要性,但尚未在形式化层面将其与类代数的操作层进行深度整合,其可废止性仍显薄弱。

针对这些问题,未来的研究应在理论、实践与哲学三个层面进一步推进。在理论层面,首要任务是继续完善HoTT与类代数之间的形式化接口,确保语义与操作层的真正协同。此外,必须将信念修正理论的AGM公设全面整合到操作层,为契约理性更新提供更坚实的逻辑支撑。在实践层面,研究目标是基于Coq证明助理实现一个更优化的混合框架,并通过具体伦理情境进行验证与性能评估,以检验其处理复杂冲突的能力与可扩展性。伦理理论尤其需要重视落地,我们最终目标在于为《超级智能:少数派报告》所设想的,未来人类与ASI之间基于“共在”与“自愿”的社会契约,提供一个可计算、可验证的实现基础。通过前面论证的这个兼具语义深度和操作灵活性的形式化框架,有望朝着构建一个更安全、更可信、更符合人类长远利益的超级智能迈出坚实的一步。

(本文转载自《阅江学刊》2026年第1期,原文注释从略。)

来源:邱德钧(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教授),李玮农(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硕士研究生)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澎湃新闻 incentive-icons
澎湃新闻
专注时政与思想的新闻平台。
875019文章数 5087845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专题推荐

洞天福地 花海毕节 山水馈赠里的“诗与远方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