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篇赞扬高唐法院李明月法官的报道,带火了一张照片。
不是因为那张脸有多英俊,而是因为它太"老"了——四年入额,1500件案子,90后的年纪,60后的面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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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同行们转发时,常常只配三个字:“懂的都懂。”这话简单,却好像什么都说透了。
数字不会骗人,但时间从哪来?
四年,1500多个案子。算下来,一年375件,差不多每个工作日就要结掉1.5个案子。
冰冷的数字背后,是一笔怎么也算不平的时间账:哪怕是一个最简单的民事案子,从头到尾顺顺当当走一遍,也得花上8到12个小时。
一年375件,就是3000到4500个小时。
可一年真正能用来工作的时间有多少?按250个工作日、一天8小时算,满打满算2000小时。
那多出来的一两千个小时从哪儿变出来?
只能从睡眠里抢,从家人身边偷,从本属于自己的深夜里硬挤。办公室里那盏总亮着的灯,不是因为他喜欢加班,而是活儿就堆在那儿,时间永远不够用。
当法官的工作从“断清是非”变成了“赶完指标”,他们就从握法槌的裁决者,成了流水线上停不下来的计件工。
那张老得太快的脸,就是这套运转方式,最直白也最让人不是滋味的证明。
荣誉背后,我们该看到什么?
报道里列了他的荣誉:优秀法官、先进个人,还有群众送来的锦旗和感谢……这是个我们熟悉的“模范故事”。
但故事背后藏着点别的东西:当系统把“李明月”当成标杆来宣传,把他这种超负荷的付出当作标准来表扬时,我们是不是在不经意间认同了这样一种看法:就得这么干,这么干才对?
他的“一二三”工作法,听起来有条理,但说白了,就是把他自己当成“万能胶”,去补其他调解力量不足的缺口。
为了81位老人讨薪,他一遍遍跑现场,想办法找老板,挨个跟老人核对……
事情是办成了,可回头一想:这些事,怎么全都落到法官一个人的肩上了?
一个好的生态系统,不能总指望靠个人拼命来撑着。 真正的理解与尊重,不该用健康和生活的代价来换。
如果我们总是被这种“燃烧自己”的故事感动,是不是就忘了去问一个更根本的问题:为什么不能让他们工作得从容一点?
除了感动,我们还能做什么?
这张让人心里发沉的照片,过一阵子可能就被别的消息淹没了。但李明月们脸上的疲惫,不会那么容易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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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敬佩他们的担当,这没错。但比一时的感动更重要的,是清醒的看待和实际的改变。
如果“奉献”变成了没有尽头的自我消耗,那它就不再是美德,而成了一种温柔的负担。
守护正义这盏灯,我们需要的,不是更多“累老了”的榜样,而是一个能让法官们正常下班、能有生活、能有尊严地慢慢变老的工作环境。
希望李明月们,能老得慢一点。
这个愿望能不能成真,不在于他们还能不能咬牙扛更重的担子,而在于我们能不能给他们实实在在地搭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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