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日晚,知名媒体人刘虎的助手巫英姣在河北被成都警方跨省带走。稍后,有消息传出,刘虎本人在重庆万州去往高铁站途中亦被成都警方抓捕。抓捕原因,疑与其3天前发表的一篇文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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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题为《曾逼死教授的四川县委书记,如今又把招商企业逼向破产?》的文章,发表于2026年1月29日下午4点47分,目前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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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下午稍晚,@成都锦江公安 发布《警情通报》。通报显示,刘虎、巫英姣等,因涉嫌诬告陷害、非法经营两项罪名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已被立案侦查。
文章发表仅仅3天时间,刘虎即被以涉诬告陷害、非法经营罪受到刑拘,这里就涉及到几个待解的法律问题:
一是,既然文章涉嫌诬告陷害,那么,文章就是定案证据,为什么要被删除?
二是,短短3天时间内,1月31日、2月1日是休息日,成都纪委监委方面开展了哪些调查工作?何以得出刘虎涉嫌“诬告陷害”的结论?
三是,这份警情通报中的“等”字表明,这次被抓的应该不只是刘虎和巫英姣两个人。同案被抓的还有哪些人?
从通报看,立案公安机关应该是成都市公安局,由此延伸出的问题有这么几个。即:第四个问题,刘虎居住地是重庆万州。那么,成都警方跨省抓捕有否依法取得了重庆万州警方的协作?万州警方是否收到协作函并派员到场监督?同样,刘虎的助手巫英姣在河北被抓,河北当地警方有否收到协作函并派员到场?
第五个问题是,成都警方突然对刘虎、巫英姣立刑事案件,其案源来自哪里,是否具有合法性?这个问题很重要!
第六个问题是,倘若刘虎、巫英姣等如果真的涉及刑事犯罪,那么,该案究竟应该由哪里管辖?
作者:崖悬花倒生V,农夫,指导案件曾入选知名大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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