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年春节将至,人们都在喜迎春节的忙碌中,但商丘市梁园区市民裴先生却高兴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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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日,裴先生所在的山东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圣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明分公司签定了工程劳务承包协议,由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的、山东省东明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村台安置工程的长兴集乡7号村台的建筑劳务部分,由山东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但工程自从2021年交工以来,已经长达4年,山东圣大建设集团没有支付下欠的工程款项30多万元,为了支付工人工资,裴先生不仅变卖了家中值钱的财产,到现在,其家庭生活已经非常困难。
2024年初,裴先生及农民工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无果后,表示到北京去信访,东明县长兴集乡党委李书记向裴先生承诺,3月20号前支付所欠裴先生30余万元的工资款,并当场支付了裴先生5万元。过后,裴先生给李书记联系,李书记不接电话,偶尔接了电话,称并不是自己欠了裴先生的工资款,接着,又给了10万,就不再给了,至今还有近20万的工资款没有给。
裴先生明确表示;在2025年年初,北京进入两会期间,全国各地都在维稳,才有了李书记等人一行来商丘维稳,稳定了裴先生,自从两会已结束,李书记脸变得就像狗脸一样快。就不愿意再给了,这个年该如何过?裴先生不禁愁容满面。
裴先生说;按照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一层浇筑后付工程量的80%,主体封顶支付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全部竣工付百分之百的合同款,该工程于2021年竣工,工程竣工后已经使用至今,尚有近20万元工程款没有支付,工程款结算也不明确。
山东省东明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村台安置工程是东明县的EPC项目,由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中国电建集团按照合同约定对设计、采购和施工全过程,项目建设完成,中国电建集团再将项目交付给东明县政府投入使用,位于东明县长兴集乡建筑为第三标段,总建筑面积约为93万平方米,主要为东明县长兴集乡#2、#3、#4、#6、#7村台,是集民居、公共设施建筑等,以及该区域道路、管线、绿化等附属设施施工,裴先生所在的山东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是7号村台的3栋公共设施部分,是由山东圣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明分公司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工程结束后,经圣大建设集团住工地代表杜某计算,尚欠裴先生农民工工资款30余万元。
为了规范建设领域的农民工工资的支付,2020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该条例规定;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第29条规定;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第30条规定: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根据上述国务院条例,作为业主的东明县人民政府,施工总承包的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分包单位山东圣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明分公司均有清偿农民工工资的义务,希望上述三单位能够承担社会的担当责任,尽快支付农民工工资,不能让辛苦的农民工陷入一年打工、两年讨薪、维权多年的悲惨局面。东明县、长青集两级人民政府了维护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借款协调资金,尽快支付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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