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科技报】
甘肃科技报社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郑魁) 近日,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了《甘肃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明确了相关园区的准入门槛与量化评审标准,为省内园区绿色低碳发展绘制了清晰的“路线图”和“度量尺”,明确了建设目标、验收门槛及量化评分细则,科学有序推动园区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助力全省“双碳”目标实现。
根据方案规定,零碳(低碳)园区的建设主体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或由省级及以上政府批复的新兴产业园区。建设范围可以是整个园区,也可以是边界清晰的“园中园”。文件对“零碳园区”和“低碳园区”设定了差异化的核心验收指标。其中,零碳园区要求单位能耗碳排放不高于0.3吨/吨标准煤。低碳园区的核心指标要求单位能耗碳排放不高于1吨/吨标准煤。对于高耗能产业园区,其替代性指标为单位产值碳排放降幅不低于30%。此外,建成期满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低于10万吨标准煤的园区,原则上不得申请验收。
同步发布的《建设引导指标体系》构建了总分为100分的竞争性评审框架。该体系包含六大类20余项具体指标。其中,“用能结构转型”类别权重最高,为30分,明确要求园区清洁能源消费占比不低于60%,绿电直供比例不低于30%,并对储能配置和需求侧响应能力提出量化要求。其余类别分别为“产业节能降碳”(25分)、“资源循环利用”(15分)、“低碳基础设施”(10分)、“能碳建设管理”(5分)以及“核心引导指标”(15分)。每项指标均设有基础要求和详细的线性评分规则。
方案还提出了分阶段建设目标:到2027年,建成5个左右零碳(低碳)园区;到2030年,建成10个左右,并争取建成国家级零碳园区;到2035年,全省一半以上园区基本完成低碳化改造。
据悉,该系列标准与指标体系的发布,有助于引导资金、技术、政策等要素精准聚焦绿色低碳领域,为省内相关园区的绿色低碳建设与验收评估提供了统一的量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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