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 “收徒”一票否决,让非遗传承多点开花
——访省政协委员、省演艺集团昆剧院院长施夏明
收徒不再是唯一标尺,非遗传承也能多点开花。今年省两会,记者采访了省政协委员、省演艺集团昆剧院院长施夏明,他带来一份《关于完善(增补)表演类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申报条件及认定标准,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的积极性,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保护的提案》。施夏明认为,当前非遗传承人认定标准存在单一化问题,呼吁完善表演类非遗传承人认定标准,让更多深耕教学、传播一线的传承者被看见、被认可。
江苏作为文化大省,向来重视非遗保护工作。2023年底,江苏省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进一步明确了非遗传承人的申报条件与认定周期,为非遗保护工作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2025年,江苏省依据修订后的条例,启动第六批省级非遗传承人申报工作。“与此前的五批传承人申报条件及评定标准不同,此次申报明确将收徒人数列为评定的一票否决条件。如此一来,衡量传承成效的维度就变得较为单一,在客观层面上难以全面涵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丰富实践。”在施夏明看来,收徒虽然是传统艺术“口传心授”的重要途径,但在现代化学科体系建设与数字化技术深度融合的时代背景下,非遗传承已然突破了师徒制的传统界限,呈现出学校教育、专业培训、网络传播等多维度共同推进的格局。
在专业院校,师生制教学模式系统化培养后备人才;各级艺术院团里,资深演员通过“传帮带”为青年演员搭建成长阶梯;数字化浪潮下,例如江苏昆曲界多位名家更是通过网络直播教学、线下公益讲座、组织拍曲活动等方式,打破地域限制,让昆曲艺术“圈粉”无数。
然而,现行的传承人申报及评定标准未能充分涵盖这些多元传承成果。“一些长期活跃于教学一线、致力于非遗普及推广的艺术家,可能因收徒数量不足被排除在外,这可能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施夏明坦言,单一的评价标准不仅无法全面衡量传承成效,更可能削弱表演类非遗传承工作的多样性与可持续性。
为此,施夏明在提案中建议,在第七批省级非遗传承人申报评定中,充分考量表演类非遗的特殊性,纳入四项核心评价维度:一是学校教育贡献,对在院校长期从事表演教学、剧目复排的申报者,将其培养的学生数量、获奖情况、就业率等作为重要参考;二是专业院团带教成果,在各级艺术院团中承担青年演员培养任务的申报者,把指导学员参与重要剧目演出、斩获省级以上奖项等实绩计入评定体系;三是网络传播影响力,对通过新媒体开展公益性教学直播、短视频教学,且累计观看量达标、形成稳定学习社群的,认定为有效传承实践;四是社会普及推广贡献,长期组织校园传习、公益讲座、社区授课等活动并产生广泛影响的,纳入综合评价范畴。
“这四类指标可通过加权赋分、动态调整的方式综合考量,避免简单叠加。”施夏明强调,评定委员会应吸纳教育界、传播学界及非遗保护专家共同参与,确保标准的科学性与实践适配性。
这份提案的背后,是施夏明深耕非遗传承一线的实践与思考。作为江苏省昆剧院一级演员、中国戏剧梅花奖得主、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石小梅的徒弟,施夏明是江苏文艺“名师带徒”计划的受益者。“三年里,石老师倾囊相授,带我打磨了多部经典剧目,更给了我无数登台展示的机会。”施夏明感慨道,“名师带徒”计划是江苏文艺人才培养的重要抓手,他呼吁,这一助力文艺薪火相传的计划能持续推进下去。
履职路上,施夏明始终践行着“以行动促传承”的理念。去年,他提交的“关于创新戏曲人才工作机制的提案”推动江苏省文旅厅出台系列举措,助力“戏曲苏军”队伍建设。2025年,他带领江苏省昆剧院重点打造青春版《南柯梦》,让昆五代青年演员挑大梁,在5个城市开展14场巡演,为年轻人搭建了实战舞台。他期待,通过标准的优化,能激励更多人投身非遗传承事业,推动江苏表演类非遗在新时代绽放出更耀眼的光彩。
江南时报记者 钱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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