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银行(06138.HK)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披露了其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不良债权转让的价款支付安排及清收收益分成细则。
据悉,2025年12月29日,哈尔滨银行公告,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转让一笔本息及代垫司法费用合计约5.7亿元的不良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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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式清收条款
最新的补充公告显示,于公告日期,买方已支付首付价款约1.03亿元;据悉,受让标的债权的约定转让价款为约3.42亿元;初始转让价款为约2.34亿元,其中包括首付价款等;
根据债权转让协议,买方应于付款期限内(即自债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内,经双方同意可延长),支付扣除首付价款后的初始转让价款余额,该金额约为1.31亿元。
哈尔滨银行提到,视乎标的债权的清收状况,买方亦须于付款期限内支付约定转让价款与初始转让价款之差额,该差额约为1.08亿元。
更值得关注的是分成条款的安排。
根据公告,若于付款期限内,从标的债权回收的金额超过初始转让价款,公司将有权收取超额部分的85%,余下15%归买方所有。此85:15的分摊安排将持续适用,直至公司悉数收回差额为止;
如果于付款期限内,公司已悉数收回差额,则公司将有权从回收标的债权的任何额外款项中收取80%,余下20%归买方所有。
公告亦坦承,鉴于标的债权的可收回性,预计公司有权收取超过约3.42亿元约定转让价款的任何款项的可能性甚微。
这种阶梯式的分成安排,实际上是银行在不良资产处置中的一种让步。
21亿不良资产”骨折“转让
据统计,自2024年底至2026年初,哈尔滨银行先后与多家持牌资产管理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合计转让账面价值21.4亿元的不良资产,初始回笼资金约5.8亿元。
2024年12月底,哈尔滨银行发布公告,称与中信金融资产黑龙江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以3.45亿元作为初始价款,5.75亿元作为上限进行债权转让。对此,哈尔滨银行解释称:“标的债权属于本公司的不良资产,转让标的债权有助于优化本公司资产结构。”
根据公告,截至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该笔债权的本金余额、利息、复利罚息及已垫付司法相关费用,合计约15.69亿元,本金账面余额约11.58亿元。此外,截至基准日,标的债权导致哈尔滨银行已计提4.77亿元资产减值准备,并于基准日剔除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本金净额约6.81亿元。
2025年12月29日,哈尔滨银行发布公告,宣布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
此次转让的标的债权截至2025年10月31日的本息及其他从权利合计账面余额约为5.74亿元。根据协议,初始转让价款为约2.34亿元,预计最大亏损约为3.4亿元,具体取决于标的债权的清收情况。
资本充足率8.51%的严峻形势
哈尔滨银行是黑龙江省内最大的法人金融机构,1997年7月成立,2014年3月在港交所上市,是中国第三家登陆香港资本市场的城商行,也是东北地区的第一家上市银行。不过,哈尔滨银行自2020年股价跌破1港元/股后,逐渐沦为“仙股”。
2025年前三季度,哈尔滨银行实现营收106.47亿元,同比增加10.28亿元,增幅10.69%。实现净利润15.3亿元,同比增加6.36亿元,增幅71.14%;归母净利13.96亿元,同比增加6.07亿元,增幅近77%。
在业绩的高速增长下,哈尔滨银行目前仍面临资本充足率8.51%的严峻形势。
该报告期期末,哈尔滨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51%,一级资本充足率12.29%,资本充足率13.53%。尤其是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虽高于7.5%的监管阈值,但距离监管红线仅有不足1个百分点的安全边际。
更值得警惕的是,哈尔滨银行的净利息收益率从2020年的2.20%断崖式下滑至2025年三季度的1.09%,盈利空间被压缩过半。与之对应的是,资产回报率仅为0.17%,资本利润率仅为2.34%。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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