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编造虚假信息博眼球、赚流量,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近日,高唐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一起网络造谣案件,违法行为人刘某因散布虚假谣言被作出治安处罚。
案例回顾
违法行为人刘某为吸引他人关注、博取网络流量,在抖音平台歪曲事实,编造并散布“某地一老人死后被狗吃掉”的虚假信息。该谣言引发部分网民恐慌与误解,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核实,刘某所发布内容纯属虚构,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目前,高唐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刘某作出治安处罚。
普法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警提醒
言论有自由,法律有底线。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企图通过编造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博取关注、谋取私利的行为,都将触碰法律红线,面临法律的制裁。
在此呼吁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文明理性上网。面对网络上的各类信息,要保持审慎态度,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主动抵制虚假信息,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如果发现造谣传谣行为,可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警民携手筑牢网络谣言“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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