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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技防”是耳目,“人防”才是根基。大量事实表明,90%以上的森林火灾源于人为因素。因此,能否真正发动群众、筑牢第一道防线,往往是森林防火成败的决定性关键。
大理市林地面积广阔,为国家Ι级火险区。因山形地势复杂、可燃物载量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形势尤为严峻。入冬以来,少雨、大风等不利天气因素叠加,防火压力持续增大。要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必须在坚持“人防+技防”结合、强化源头管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在群众工作上下功夫,构建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防火体系。
让群众成为“吹哨人”。
建立便捷高效的举报渠道,鼓励村民、游客通过随手拍、随时报等方式反映火情隐患。对核实有效的线索给予适当奖励,激发群众监督积极性。此举变被动防御为主动发现,将防控触角延伸到每个角落,有效弥补专业力量覆盖不足的问题。
让群众成为“明白人”。
通过乡村大喇叭、大本曲改编等接地气的方式开展宣传,结合典型案例公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着力破除“事不关己”心态和侥幸心理,推动防火知识内化为群众共同的行为准则与文化认同。
让群众成为“责任人”。
推行“户主责任书”等制度,将防火责任与每户利益紧密挂钩,推动责任落实。将防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转化为村民共同认可的契约,实现自我管理、相互监督,使防火从“要我防”变为“我要防”,成为乡村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让群众成为“参与者”。
培训村民担任半专业扑火队员或巡护员,组织党员、青年志愿者在重点时段巡山守卡、入户宣传。群众参与不仅填补了专业力量缺口,更在实践中深化了其对防火工作的理解,增强了主人翁意识。
现代科技为森林防火提供了“千里眼”和“顺风耳”,但最终识别风险、规范行为、实现早期处置的,仍然是人。成功的防火体系,必然以清晰的责任机制为核心,以深入人心的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广泛便捷的参与渠道为网络,构建起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全民防线。当每一位进入林区的人都真正意识到“防火就是防自家灾,护林就是护自家饭碗”时,森林安全才拥有了最坚实、最持久的保障。
记者:黑浩川
编辑:杨雨
值周:张辉 黑浩川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列入禁止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设备名录中的设备,或者采用列入禁止采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艺名录中的工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责令停业、关闭。
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的,由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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