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老头子,你说,要是二十一年前那个大雪天,我没给你那个烤红薯,咱俩这辈子是不是就错过了?”
“说啥傻话呢,你就是化成灰,我也得从人堆里把你刨出来。”
“那我问你,如果……我是说如果,我不是我,我是个你根本惹不起的人,你……你还会要我吗?”
“……睡吧,别胡思乱想了。”
一九八七年的冬天,北风跟刀子似的,刮得人脸生疼。
李国富缩着脖子,守着自己那个黑乎乎的烤红薯摊。
炉膛里的火光,是他在这片冰天雪地里唯一的暖色。
他二十九了,还是个光棍。
村里人都说他老实得有点窝囊,这辈子怕是讨不上媳妇了。
李国富不吭声,只是一个劲儿地把红薯烤得更香些,指望多卖几个钱,好给家里那漏风的屋顶添几片新瓦。
街上行人稀少,偶尔有几个,也是裹紧了大衣,行色匆匆。
就在他呵着白气,准备收摊的时候,一个影子挪到了摊子前。
那是个女人,或者说,是个看不出模样的“人”。
头发像一团乱草,黏着泥和雪。
身上的衣服破烂不堪,像是从垃圾堆里扒出来的,根本挡不住寒风。
她就那么直勾勾地盯着炉子上滋滋冒油的烤红薯,喉咙里发出“咕噜”一声。
李国富心里一紧。
他看见那女人蹲下身,哆哆嗦嗦地从地上捡起一块被客人扔掉的、已经冻硬的红薯皮,塞进嘴里,囫囵吞了下去。
那动作,像极了村里那条快饿死的野狗。
李国富叹了口气。
他自己也穷,一个红薯能换半斤棒子面呢。
可他还是从炉子里扒拉出一个烤得最烫手、最香甜的,用油纸包了,递了过去。
“拿着,吃吧,热乎的。”
那女人愣住了,一双藏在乱发下的眼睛,第一次有了光。
她没接,只是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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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富把红薯硬塞到她怀里,转身开始收拾自己的家伙事儿。
“快吃,吃完赶紧找个地方躲躲风,这天能冻死人。”
他没再回头,推着自己那辆破旧的板车,深一脚浅一脚地往村里走。
他以为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不过是自己一时心软,少赚了五分钱。
可他没想到,身后一直有个影子跟着。
不远不近,踩着他留下的脚印。
他走得快,她也走得快。
他停下来,她也停下来。
到了村口,李国富终于不耐烦了。
他回头吼道:“你跟着我干啥!我可没钱给你!”
那女人不说话,只是把那个还冒着热气的烤红薯举起来,递给他,好像是要还给他。
李国富心里那点烦躁,一下子就没了。
他看着这个连话都不会说的疯女人,心里头五味杂陈。
“算了算了,你吃吧。”
他摆摆手,推着车进了家门,然后“咣当”一声把破木门给关上了。
他在屋里坐了半晌,外面的风跟狼嚎一样。
他竖着耳朵听,好像没什么动静了。
许是走了吧。
他这么想着,心里却有点空落落的。
等他半夜被冻醒,想出去上个茅房,一拉开门,差点被绊个跟头。
那个疯女人,就蜷缩在他的门口,身上落了薄薄一层雪,冻得跟冰棍似的。
她怀里还死死抱着那个烤红薯,一口都没舍得吃。
李国富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揪了一下。
“你……你咋还没走!”
他骂了一句,声音却在发抖。
他把女人拖进了屋,屋里也不比外面暖和多少。
他把炉子生得旺旺的,又烧了一大锅热水。
“去,洗洗。”他指了指里屋那个大木盆。
女人还是不动,只是惊恐地看着他。
李国富没办法,只好找了些他娘留下来的旧衣服,放在盆边,自己退了出来。
他等了很久,久到炉子里的火都快灭了,才听见里屋传来稀稀疏疏的水声。
又过了一会儿,门开了。
李国富一抬头,整个人都愣住了。
从里屋走出来的,哪里还是那个蓬头垢面的女乞丐。
洗干净了脸的她,皮肤白得像雪,五官精致得像画里的人。
一双大眼睛,虽然还是带着些许迷茫和恐惧,却清澈得能照出人影。
她的手,十指纤纤,细腻光滑,一点都不像干过农活的样子。
这……这哪是村里人,分明就是城里来的大家闺秀。
李国-富一-个二十九岁的老光棍,看得脸都红了。
村里炸开了锅。
“听说了吗?李国富捡了个疯婆子回家!”
“哪是疯婆子,听说洗干净了跟仙女似的!”
“仙女?我看是妖精!指不定是外面犯了啥事跑来的,老李家这是引狼入室!”
闲言碎语像刀子一样扎过来,李国富全当没听见。
他只是觉得,这个女人,是老天爷看他可怜,赏给他的。
他得对她好。
女人不会说话,问她什么,她都只是摇头。
李国富觉得她大概是吓坏了,把过去的事都忘了。
忘了也好,过去再好,能当饭吃吗?
他给她取了个名字,叫“阿秀”。
他希望她能像这名字一样,清秀,安稳。
阿秀虽然不说话,却一点也不傻,反而聪明得吓人。
李国-富的烤红薯摊,每天卖多少钱,进多少货,他自己都得拿个小本本记半天。
阿秀只是在旁边看了两天,就能用石子在地上清清楚楚地把账算出来,一分不差。
这可把李国富给惊呆了。
他一个小学都没毕业的,哪里见过这个。
更让他吃惊的还在后头。
烤红薯的生意到了夏天就淡了。
李国富发愁,阿秀却不愁。
她指了指地窖里的红薯,又指了指面粉,然后开始动手。
她把红薯蒸熟,捣成泥,和着面粉,巧手一捏,再用油一炸。
一种外酥里糯,香甜可口的小点心就做出来了。
李国-富尝了一口,眼睛都亮了。
“这……这叫啥?”
阿秀摇摇头,拿过一根烧火棍,在地上写了两个字。
那字歪歪扭扭,李国富却认得。
“红……薯……饼?”
阿秀笑着点了点头。
那笑容,比春天的花还好看。
靠着这红薯饼,李国富的生意越来越好。
他把摊子换成了店面,从“李记烤红薯”变成了“李记小吃店”。
日子一天天好起来,村里人的风言风语也渐渐变成了羡慕。
“李国富真是走了狗屎运,捡个媳妇还是个财神爷。”
李国富听了,只是憨憨地笑。
他知道,阿秀是他的福星。
顺理成章地,他们办了简单的酒席,成了真正的夫妻。
没有婚纱,没有戒指,只有村民们几句朴实的祝福。
洞房花烛夜,阿秀还是不说话,只是依偎在他怀里,身体微微发抖。
李国-富拍着她的背,笨拙地安慰:“别怕,有我呢,以后这儿就是你的家。”
听到“家”这个字,阿秀的身体抖得更厉害了。
婚后的日子,平淡又幸福。
阿秀是个好妻子,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还给李国富生了一儿一女。
她对孩子极有耐心,虽然说不出话,却会哼一些不成调的曲子哄他们睡觉。
只是,阿秀有两个怪癖,让李国富一直琢磨不透。
第一,她极度害怕穿制服的人。
有一次,镇上的邮递员来送信,穿着一身绿色的制服,阿秀远远看见,吓得脸都白了,抱着孩子就往屋里躲,门窗关得死死的,任凭李国富怎么叫都不开。
第二,她从不照镜子,也禁止家里有任何能照出人影的东西。
李国富买过一面穿衣镜,想让爱美的阿秀打扮打扮。
没想到阿秀看到镜子里的自己,突然尖叫一声,像是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东西,一把将镜子推倒,碎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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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家里连块玻璃片都找不到。
李国富不懂,但他选择尊重。
他觉得,阿秀的过去,一定藏着什么让她害怕的秘密。
既然她不想记起,那就不提。
他只要她现在好好的,就够了。
直到有一年,儿子半夜发高烧,浑身滚烫,说胡话。
村里的赤脚医生来了,也束手无策,只说是烧得太厉害,怕是要烧坏脑子。
李国富急得团团转,准备连夜套车送孩子去县医院。
就在这时,一直抱着儿子的阿秀,突然把他推开。
她冲到桌边,抓起一支铅笔,在一张废报纸上飞快地写着什么。
李国富凑过去一看,彻底傻眼了。
那不是字,也不是画,而是一长串他一个都看不懂的符号和字母。
密密麻麻,像天书一样。
阿秀写完,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把那张纸递给赤脚医生,用手指着上面的一串符号,又指了指药箱。
赤脚医生看了半天,也是一脸茫然。
“这……这写的啥玩意儿?洋文吗?”
阿秀急得满头大汗,嘴里发出“啊啊”的声音,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突然,她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把抢过那张纸,用手死命地擦,擦不掉,就直接撕了个粉碎,扔进了灶膛里。
火苗“呼”地一下窜了起来,瞬间将那“天书”化为灰烬。
做完这一切,阿秀瘫坐在地上,浑身发抖,眼神里是李国富从未见过的恐惧和绝望。
那一刻,李国富的心沉到了谷底。
他隐隐觉得,自己的老婆,这个只会做红薯饼、连话都不会说的农村妇人,身份绝不简单。
那个复杂的、像是化学公式一样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时间一晃,二十一年过去了。
岁月在李国富和阿秀的脸上刻下了痕迹。
李国富不再是那个穷困潦倒的单身汉,靠着“李记小吃店”,他成了村里第一个盖起二层小楼的人,在镇上也有了门面,算是个小老板了。
阿秀也早已不是当年那个惊慌失措的少女,她成了两个孩子的母亲,眼角有了细纹,头发里夹杂了银丝,可她依旧温婉,依旧不爱说话。
一家人的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安安稳稳。
李国富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过到老,直到他入土为安。
可命运,却在他们最安逸的时候,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二零零八年,首都正在举办奥运会。
全国上下都在加强安保,进行严格的人口普查。
像阿秀这样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的“黑户”,成了重点排查对象。
派出所的民警来了好几趟,催着李国富赶紧给阿秀补办户口。
“老李,不是我们为难你,这是上面的政策,没有身份证,寸步难行啊。”
李国富愁得头发都白了好几根。
他不是没想过给阿秀办户口,可一问,就要提供姓名、籍贯、父母信息。
阿秀什么都记不得,一问就摇头,一急就哭。
这怎么报?
李国-富动了点“歪心思”。
他托关系,想花点钱,给阿秀编个身份,把户口给办下来。
他寻思着,自己现在也算有点小钱,这点事应该不难。
他采集了阿秀的血样,准备走一些“特殊渠道”。
他以为钱能解决一切问题。
他却不知道,他的这个举动,就像是往平静的湖面里扔下了一颗深水炸弹。
他提交的血样,进入了全国失踪人口的DNA数据库。
电脑开始自动比对。
千里之外的首都,一个沉寂了二十一年的警报,突然被触发了。
“嘀嘀嘀——”
刺耳的警报声,在一个高度保密的档案室里响起。
一名年轻的警员看着电脑屏幕上跳出的“高度匹配”字样,整个人都懵了。
他不敢置信地揉了揉眼睛,又看了一遍。
屏幕上,一个尘封了二十一年的失踪人员档案自动弹出。
档案照片上,是一个笑靥如花的年轻女孩。
档案编号:特级。
案件名称:“八·一二特大绑架案”。
失踪人姓名:苏婉。
警员的手开始发抖,他立刻拨通了自己上级的电话,声音都在变调。
“处长……那个案子……有线索了!DNA比对成功了!”
电话那头,传来一声茶杯摔碎的声音。
一场酝酿了二十一年的风暴,正朝着李国富这个偏远的小村庄,呼啸而来。
而此时的李国富,对此一无所知。
他正乐呵呵地准备着自己的六十大寿。
他觉得,这是他这辈子最得意的一天。
儿女孝顺,妻子贤惠,事业有成。
他这辈子,值了。
寿宴就摆在自家院子里。
亲戚朋友,街坊四邻,来了几十号人,热闹非凡。
李国富穿着儿子买的新衣服,满面红光,挨个敬酒。
阿秀在厨房里忙碌着,端出一盘盘拿手好菜,脸上也带着难得的笑容。
“老李,你真是好福气啊!”
“是啊,娶了阿秀这么好的媳妇,上辈子积德了!”
听着大家的恭维,李国富笑得合不拢嘴。
他端起酒杯,正要说几句祝酒词。
“吱——”
一阵刺耳的刹车声,划破了喜庆的气氛。
所有人都停下了筷子,扭头朝门口看去。
三辆警车,闪着刺眼的警灯,停在了李国富家门口。
车门打开,下来的不是镇上派出所那几个脸熟的民警。
而是一群穿着笔挺制服,神情严肃的陌生警察。
为首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眼神锐利得像鹰。
全村人都被这阵仗给吓住了,院子里瞬间鸦雀无声。
李国富心头“咯噔”一下,一股不祥的预感涌了上来。
他放下酒杯,迎了上去。
“警察同志,你们……这是?”
为首的陈警官没有回答他,目光越过他,直直地射向他身后的阿秀。
厨房门口,阿秀端着一盘菜,在看到那些警察的一瞬间,手一抖,“啪”的一声,盘子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她的脸,瞬间血色尽失,变得惨白。
身体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
李国富一看妻子的反应,脑子里“嗡”的一声,炸了。
他以为阿秀以前真的犯过什么事,比如……杀了人?
这个念头一出来,吓得他腿都软了。
可他没有后退。
他转身冲回厨房,抄起一把切菜刀,像一头被激怒的狮子,挡在了阿秀身前。
“她是我老婆!跟了我二十一年!她没害过人!你们谁敢动她!”他嘶吼着,眼睛通红。
全村人都惊呆了。
陈警官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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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身后的年轻警察下意识地把手按在了腰间的枪套上。
气氛,一触即发。
就在这时,一直躲在李国-富身后的阿秀,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震惊的举动。
她浑身颤抖着,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滚落下来。
她张开嘴,用一种干涩、嘶哑,像是砂纸摩擦过喉咙的声音,说出了二十一年来的第一句话。
“我……不……回……去……”
她的声音很小,却像一道惊雷,在每个人的耳边炸响。
“求……求……你……们……”
李国富听到妻子那破碎的哀求,心疼得像是被撕开了一道口子。
他把菜刀往自己脖子上一横,脖子上立刻出现一道血印。
他红着眼,对着警察们嘶吼:“不管她以前干过啥!杀了人也好,放了火也罢!这二十一年的债,我李国富替她扛!要抓就抓我!”
他的声音回荡在寂静的院子里,充满了绝望和决绝。
周围的邻居们也反应过来,纷纷围上前求情。
“警察同志,误会了,肯定是误会了!”
“是啊,阿秀是好人啊!咱们村的路,都是她出钱修的!她怎么可能害人呢!”
“对!她连只鸡都没杀过!你们肯定抓错人了!”
村民们七嘴八舌,把警车围得水泄不通。
气氛剑拔弩张,仿佛下一秒就要爆发剧烈的冲突。
可让人意外的是,为首的陈警官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他没有拔枪,甚至没有厉声呵斥。
他缓缓地摘下了头上的警帽,露出了花白的头发。
他的眼神,不再那么锐利,反而充满了复杂的情感,有同情,有感慨,还有一丝……敬意。
他看着躲在李国富身后,那个同样满头白发,吓得瑟瑟发抖的女人。
接着,陈警官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动作。
他从随身的文件袋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张被塑料膜封存的报纸。
那是一张已经泛黄的《人民日报》,日期是一九八七年。
头版头条,用加粗的黑体字刊登着一则在当年轰动全国的“寻人启事”。
启事旁边,是一张黑白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穿着学士服,梳着麻花辫,笑靥如花的年轻姑娘。
那明亮的眼睛,那秀气的鼻子,那微微上扬的嘴角……
尽管时隔二十一年,尽管岁月无情,院子里的村民们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
那眉眼,那轮廓,分明就是年轻时的阿秀!
陈警官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他对着状若疯狂的李国富,一字一句地说道:
“老乡,你把刀放下。我们不是来抓逃犯的。”
李国富愣住了,手里的刀微微松动。
陈警官深吸一口气,投下了一颗真正的重磅炸弹。
“你知道你老婆是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