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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河旧书市集人气满满、书香阵阵;分享会思想碰撞、气氛热烈……2月1日是《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首日,在棉3创意街区,一场“政策解读+文化市集+互动体验”的多元活动,让有法治保障的全民阅读浪潮温暖启幕。
保障与赋能《条例》解读分享
《条例》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全民阅读的行政法规,标志着全民阅读从社会倡议上升为国家战略,并进入法治化推进的新阶段。昨天上午,河东区委宣传部邀请天津师范大学古籍保护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全民阅读优秀推广人王振良专题解读了《条例》。
“《条例》的正式施行是全民阅读工作的一个里程碑。”在分享环节,王振良从《条例》实施背景、核心要义、地方实践三个维度进行深度阐释。他系统梳理了条例从2017年征求意见到2026年正式施行的历程,剖析了当前全民阅读面临的阅读素养提升、未成年人兴趣培养、社会合力凝聚等现实课题。
王振良结合具体条款,分析了《条例》将对全民阅读工作产生的积极作用。《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王振良认为,这给未来全民阅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经济保障和设施保障。他还表示,《条例》对保障重点群体阅读权益、加强优质内容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明确各部门职责等方面均作出了规定,构建起了全民阅读工作的基本框架。
针对《条例》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丰富阅读场景”等核心条款,王振良特别指出,全民阅读的推广不应局限于传统模式,更需要多元场景的支撑与创新形式的赋能,而这与海河旧书市集倡导的“旧市集+”理念也十分契合。
“旧市集+”点燃阅读热情
昨天,进入常态化的海河旧书市集被爱书人托举起人气,分享会的参会人员也前往体验“旧市集+”的魅力。市集内,古旧书页间沉淀着时光印记,非遗文创摊位前人们兴致盎然,最新增设的“笔墨迎春”专区,十余位书法爱好者挥毫泼墨,现场书写福字与楹联赠送给市民。来自河西区的李先生表示:“既能逛市集淘好书,又能领到书法家亲笔写的福字,这样的活动特别有意义”。
天津古籍出版社展位的负责人表示:“今天是《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实施的第一天,相信随着细则的落实,全民阅读的氛围也将越来越浓厚。”
海河旧书市集增添了浓厚的文化氛围,也让《条例》倡导的“书香社会”具象化、可感知。河东社区书吧管理员表示,将坚守社区书吧免费开放要求,优化藏书结构、做好图书管理、开展读书分享会,打通全民阅读服务的“最后一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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