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爱情改编:德华半生未嫁,老丁自认捡了个大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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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本文所用素材源于互联网,部分图片非真实图像,仅用于叙事呈现,请知悉。

“老丁,这一大早的,你对着个破床单乐呵什么呢?”

隔壁王政委手里端着个搪瓷茶缸,正一边刷牙一边往这边探头探脑。那白沫子挂在嘴边,也没耽误他那一脸的戏谑。

老丁猛吸了一口手里的大前门,烟雾在清晨湿润的空气里打了个转。他脸上那褶子像是被熨斗烫平了似的,笑得那叫一个舒展。他伸出手指头,指了指院子里晾衣绳上那条还在滴水的床单,特意压低了嗓门,可那眉梢眼角的得意就像是刚出锅的大馒头热气,根本捂不住:“去去去,老王你个大老粗,懂个屁。有些事儿啊,那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这是咱们文化人的讲究。”

“看把你美的,不就是娶了个媳妇吗?还是个村里来的老姑娘,大字不识一个,我看你以后跟她聊什么红楼梦、水浒传。”王政委漱了口,摇摇头走了,“也就是你老丁拿个棒槌当针,稀罕得紧。”

老丁冲着王政委的背影狠狠地啐了一口:“呸!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他背着手,像个刚打了胜仗的将军,在院子里踱了两步,又忍不住回头瞅了一眼那床单。那一抹淡淡的红晕,在晨光下显得格外刺眼,也格外让他心安。他心里头那个美啊,简直想哼两句京剧。

他回头瞅了一眼厨房。那个叫德华的女人正在灶台前忙碌,灰布褂子,宽腰身,一看就是个能生养、能干活的。老丁心里想:你们懂什么?江德福娶那是资本家小姐,好看是好看,可谁知道那以前在舞厅里跳舞的时候干不干净?这年头,这就叫面子里的事儿。我老丁这回才是真捡着宝了,半生未嫁又咋样?人家那是守身如玉!昨晚那事儿,做不得假,那可是实打实的证据。

厨房里,德华正在切咸菜。

厚重的菜刀磕在老榆木案板上,发出“笃、笃、笃”的闷响,一下一下,像是敲在她那颗悬着的心上。

德华的脸色煞白,比那案板上的面粉还白。额头上的虚汗顺着鬓角往下淌,流进眼睛里,蛰得生疼,她也不敢抬手擦。她听着院子里老丁哼着跑了调的小曲儿,手一抖,那刀刃差点切到了大拇指。

她赶紧放下刀,双手撑着灶台,大口大口地喘气。下意识地把手伸进宽大的褂子里,摸了摸自己平坦的小腹。那里头,藏着一个只有天知道、地知道、她知道的秘密......



老丁觉得自己的好日子,这回是真真正正地落地了。

以前在炮校的时候,他总是被江德福压一头。论资历,论职位,他不比江德福差多少,可就是在这个找老婆的问题上,他觉得自己输得一塌糊涂。人家江德福找了个安杰,那是有文化、有样貌的资本家小姐,带出去那是满面红光。他老丁呢?原配走了以后,他就发誓,一定要找个有文化的,能跟他琴瑟和鸣的。

可是命运弄人,挑来挑去,最后还是经人介绍,娶了这个叫德华的农村女人。

刚开始,老丁是一百个不愿意。他嫌德华土,嫌她名字俗,嫌她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可是媒人说了一句话打动了他:“老丁啊,这德华虽然年纪大了点,那是人家眼光高,一直没就把自己随便嫁了。人家是清清白白的大闺女,身体好,屁股大,能生养。你那几个儿子正是淘气的时候,你需要的是个能过日子的,不是个供在墙上的画儿。”

老丁妥协了。他想着,先把日子过起来再说吧。

可谁能想到,这新婚之夜,给了他这么大一个惊喜。

早饭桌上,热气腾腾的小米粥,配上刚切好的咸菜丝,滴了几滴香油,闻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老丁端着稀饭,呼噜呼噜喝了两口,那动静大得像是在喝庆功酒。他筷子夹起一根咸菜条,放在嘴里嚼得嘎嘣响,眼睛却一直盯着坐在桌子角的德华。

德华只坐了半个屁股,手里捧着半个黑面窝窝头,头低得快要埋进碗里了。她不敢看老丁,甚至不敢大声呼吸。

“德华啊,”老丁心情好,说话也带着几分领导做派,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优越感怎么也藏不住,“这咸菜腌得不错,有滋味,比食堂的大师傅手艺还好。”

德华的身子微微颤了一下,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哼:“俺……俺怕你不爱吃,没敢多放盐。俺那是乡下做法,你不嫌弃就好。”

“爱吃!怎么不爱吃!”老丁放下筷子,看着德华那张虽然有些粗糙、眼角有了鱼尾纹,但还算周正的脸。此刻,在他眼里,这哪里是黄脸婆,这简直就是那是那传统美德的化身,“以后啊,这个家就交给你了。你也别觉得自己是农村来的就低人一等。我老丁不是那种看不起劳动人民的人。再说了,你身子骨干净,比那些个城里的大小姐强多了。”

“干净”这两个字,像是一根针,狠狠地扎进了德华的耳朵里。

德华猛地抬起头,眼神里闪过一丝惊恐,随即又迅速地低下头去。她慌乱地塞了一大口窝头,噎得直翻白眼,赶紧端起碗喝汤掩饰,汤水顺着嘴角流下来,她也顾不上擦。

“咋了这是?慢点吃,又没人跟你抢。”老丁还以为她是受宠若惊,心里更是得意,伸手递过去一块手帕,“擦擦,看把你急的。”

德华看着那块洁白的手帕,手在围裙上蹭了好几下,才敢接过来。她的手粗糙,指甲缝里还带着洗不掉的草木灰,和那块手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没,没事。”德华结结巴巴地说,“俺就是……俺就是觉得配不上你。你是大首长,是有文化的人,俺是个睁眼瞎……”

“说什么胡话!”老丁大手一挥,豪气干云,“只要你把这个家操持好,把那几个皮猴子管好,再给我老丁家生个一男半女的,你就是咱家的大功臣。到时候,我教你认字,教你读书!”

听到“生个一男半女”,德华的手抖得更厉害了。那块手帕掉在了地上,沾上了灰尘。

她弯腰去捡,借着桌子的遮挡,闭上眼睛,脸上露出了一丝绝望的痛苦。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老丁每天上班那是脚下生风,制服笔挺,风纪扣扣得一丝不苟。逢人就夸德华贤惠、本分。他是真不知道,每天他前脚出门,德华后脚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瘫软在椅子上。

过了大概有一个多月,海岛进入了雨季,空气里总是弥漫着一股湿漉漉的霉味。

那天老丁下班回来,刚进院子,就没闻到往常那股饭菜香。屋里静悄悄的。

他推门进去,只见德华正趴在床边干呕,吐得昏天黑地,脸色蜡黄,连胆汁都快吐出来了。

老丁一愣,把公文包往桌上一扔,随即大喜过望,几步冲过去扶住德华:“德华,你这是……有了?”

德华直起腰,虚弱地靠在床头,眼神闪烁着,根本不敢直视老丁那双热切的眼睛:“俺……俺也不知道,就是这两天闻不得油烟味,一闻就想吐。”

“哎呀!这是好事啊!大好事!”老丁高兴得直搓手,在屋里转了两圈,“算算日子,这也差不多。咱老丁家又要添丁进口了!走走走,赶紧去卫生队,找医生好好看看,开点安胎药!”

说着,他就要去拉德华的手。

“不!不去!”德华反应大得出奇,猛地甩开了老丁的手,身子往后一缩,缩到了床角。

这一嗓子尖利刺耳,把老丁吓了一跳。

老丁纳闷地看着她,笑容僵在脸上:“咋了这是?去医院看看放心啊。”

德华意识到自己失态了。她赶紧低下头,手死死攥着衣角,指节都发白了:“俺是说……这点小事不用去医院,怪丢人的。刚结婚就怀上了,让人家笑话。俺是过来人……不对,俺没生过,但俺见过村里嫂子们怀娃,就是这样。俺自己养养就行,不去花那个冤枉钱。”

老丁皱了皱眉,虽然觉得有点奇怪,但也没多想。毕竟农村妇女封建思想重,害羞也是有的。他重新堆起笑脸:“行行行,不去就不去。你是大功臣,你说啥就是啥。你在家好好歇着,以后做饭这事儿,让老大老二干!再不行,我去食堂打饭回来!”

那一晚,老丁兴奋得半宿没睡着,翻来覆去地想名字。

德华背对着他,身体蜷缩成一团,眼泪无声地湿透了枕巾。她知道,这一步迈出去,就是万丈深渊,再也没有回头路了。

接下来的几个月,德华的肚子大得特别快。

岛上的嫂子们有时候看见德华,都会打趣两句:“哎哟,德华嫂子,你这肚子看着可不像是四五个月的,倒像是六七个月的,看来老丁这是给你吃好东西了,把孩子养得这么大。”

每次听到这话,德华都只能尴尬地赔笑:“是啊,老丁疼人,天天给俺弄好的吃,把俺都撑胖了。”

转过身,她就赶紧拉紧宽大的褂子,把肚子遮得严严实实,脚步匆匆地逃回家。

到了第七个月头上。

那天是个台风天。海岛上的风刮得像鬼哭狼嚎,窗户纸被吹得哗啦啦直响,外面的树影疯狂地摇晃,像是一群张牙舞爪的怪物。

老丁正在屋里就着煤油灯看报纸,外面电线被风刮断了,整个家属院一片漆黑。

突然,厨房里传来“咣当”一声脆响,紧接着是德华撕心裂肺的一声惨叫:“哎哟——!”

老丁手里的报纸吓得掉在了地上,他抓起手电筒冲进厨房。

只见德华倒在水缸旁边,一地的水,身下已经见了一大滩红。她脸色惨白,头发被汗水湿透了贴在脸上,痛苦地在地上打滚。

“怎么回事?这才七个月啊!”老丁慌了神,手电筒的光都在乱晃。

德华满头大汗,死死抓着老丁的裤腿,指甲都掐进了肉里:“俺……俺刚才脚滑摔了一跤……怕是要生了……老丁,救命啊……”

“快!老大!去叫卫生员!快去!”老丁冲着里屋喊。

那一夜,老丁家乱成了一锅粥。

风雨交加,卫生员顶着雨披跑过来,一进屋就被满地的血吓了一跳。

“这……这是早产啊!赶紧烧热水!”

折腾了大半宿,随着一声嘹亮的啼哭,孩子生下来了。

是个闺女。

老丁看着襁褓里那个孩子。虽然因为“早产”看着有点瘦,但这哭声,那是中气十足,震得房顶灰都往下掉。

卫生员一边擦手一边嘀咕:“奇怪了,这孩子看着不像是七个月的早产儿啊,头发这么黑,指甲也长全了,分量也不轻,得有五斤多吧?”

老丁这时候满心都是当爹的喜悦,哪里听得进去这些?他大手一挥:“嗨!这都是我平时给她补得好!天天鸡蛋牛奶供着,孩子能不长得好吗?这叫吸收好!”

卫生员是个年轻小姑娘,也没经验,听老丁这么一说,也就没再多嘴。

德华躺在床上,虚弱得连眼皮都抬不起来。听到老丁这话,她紧闭的双眼里,两行热泪瞬间涌了出来。她知道,这一关,算是勉强混过去了。

老丁给闺女取名叫丁小雅。

他抱着孩子,就像是抱着个稀世珍宝。

“看看,看看这眉眼,多俊!”老丁用手指头轻轻碰了碰孩子的脸蛋,“咱老丁家终于有个漂亮闺女了。”



这丁小雅,就像是盐碱地上长出的一朵水仙花。

随着一天天长大,小雅那模样简直就是粉雕玉琢的。皮肤白得像牛奶,吹弹可破;一双大眼睛双眼皮,睫毛长得像把小扇子,眨巴眨巴能把人的心都看化了。

老丁那几个儿子,一个个黑得像煤球,皮得像猴子,吃饭那是狼吞虎咽,捧着大碗呼噜呼噜。

可小雅不一样。

五岁的时候,小雅坐在桌边吃饭。她拿着小勺子,一口一口慢慢地吃,不吧唧嘴,不掉饭粒。吃完了,还知道拿手绢擦擦嘴。那动作,那神态,透着一股子天生的优雅。

老丁看着这一幕,眼珠子都直了。

他放下筷子,指着几个儿子骂:“看看!都给我看看!什么叫教养?什么叫气质?这就是!你们几个那是饿死鬼投胎,小雅这才是大家闺秀!随我,这绝对是随我,骨子里带着文化人的基因!”

王政委有时候来串门,看见小雅在院子里画画,也忍不住感叹:“老丁啊,我说句不中听的。你这黑脸膛,德华那也是典型的劳动人民长相。这闺女咋长得这么洋气?跟画报上的外国人似的,那鼻梁子挺得,咱们岛上可找不出第二个。”

老丁脸一板,脖子一梗:“去你的!会不会说话?这叫歹竹出好笋,懂不懂?再说了,我年轻时候那也是十里八乡的俊后生,怎么就生不出漂亮闺女了?”

话虽然这么说,但老丁心里那股子得意劲儿更足了。他觉得这是老天爷对他的补偿,前半辈子没娶上个有文化的漂亮老婆,后半辈子给了个像仙女一样的闺女。他发誓,一定要把小雅培养成大学生,培养成真正的文化人。

一晃眼,十几年过去了。

丁小雅十八岁了。

这十八年里,德华在这个家里任劳任怨。她把老丁伺候得舒舒服服,把老丁前妻留下的几个儿子也拉扯大了,甚至还得伺候孙子。岛上谁不夸老丁有福气,娶了个这么好的填房,简直就是当代的孟母。

可只有老丁自己,在某些深夜里,会觉得哪里不对劲。

德华对小雅,疼是真疼,有什么好吃的都留给闺女,自己舍不得吃一口。可那种疼,不像是一个母亲对女儿的疼爱,倒像是一个看守对犯人的看管,带着一种小心翼翼,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恐惧。

小雅长得漂亮,岛上的年轻后生们,甚至是驻岛部队的小战士,没事就爱往老丁家门口凑,哪怕是路过多看一眼也是好的。

要是换了别的当妈的,闺女被人喜欢,心里多少有点高兴,那是面子。

可德华不。

她就像个时刻警惕的猎犬,死死盯着小雅。

那天是个周日,阳光明媚。

“妈,我想去海边捡贝壳。”小雅穿着碎花裙子,梳着两条大辫子,站在门口撒娇。那裙子是老丁托人从上海买来的,穿在她身上,简直就像是电影明星。

“不许去!”德华正在纳鞋底,头也不抬,语气硬邦邦的,像是一块冷铁。

“为什么啊?二哥他们都去了,隔壁的红红也去了。”小雅委屈得直跺脚,眼圈都红了。

“你是姑娘家,能跟那帮野小子一样吗?”德华猛地抬起头,眼神凶得吓人,那是老丁从未见过的凶狠,“外面那些当兵的,一个个眼珠子都不正经。你要是敢出去招惹是非,俺就打断你的腿!给俺回屋待着去!”

小雅被吓哭了,捂着脸跑回屋里趴在床上哭。

老丁下班回来,看见闺女哭肿了眼,心疼坏了。他把德华拉到一边,压着火气问:“你这是干什么?孩子都十八了,出去玩玩怎么了?你这管得也太宽了,跟防贼似的。你也太封建了!”

德华低着头,手里死死地绞着围裙,指节发白:“俺这是为她好。这岛上人多嘴杂,她长得那个样子……太招摇了。万一出点啥事,被人指指点点,俺……俺怎么对得起你?”

老丁叹了口气,觉得跟这个农村妇女讲不通:“你啊,就是那是农村的老思想。长得漂亮是好事,怎么就招摇了?再说了,这是部队大院,谁敢欺负我老丁的闺女?我看你是更年期到了,疑神疑鬼的。”

德华不吭声,只是那身子在微微发抖。她不敢告诉老丁,她怕的不是别人欺负小雅,她怕的是被人看见那张脸。那张脸,随着年纪的增长,越来越像那个人了。那个影子,就像是一个幽灵,日夜缠绕在她的噩梦里。

冲突的爆发,是在那年夏天。

市里的文工团来岛上招文艺兵。这可是个天大的好机会,在这个年代,要是能选上,那就是端上了铁饭碗,穿上了军装,还能去大城市,以后前途无量。

小雅那是全岛公认的“岛花”,又能唱又能跳,还会画画。文工团的招兵干事只看了一眼,眼睛就亮了,当场就点名让小雅去参加复试和政审。

消息传回来,老丁高兴坏了。

那天晚上,他特意让老大去供销社买了瓶存了好几年的茅台,又让德华炒了几个好菜。

饭桌上,老丁满面红光,端着酒杯的手都有点哆嗦。

“来,德华,咱俩喝一杯。”老丁声音洪亮,“咱闺女有出息了!这要是进了文工团,以后那就是艺术家!这可是给咱们老丁家光宗耀祖的事儿!我看以后谁还敢说咱们家没文化!”

小雅坐在旁边,脸上带着羞涩又兴奋的红晕,眼睛亮晶晶的:“爸,我一定会努力的。”

德华坐在桌子对面,脸色比锅底还黑。她看着老丁手里的酒杯,看着女儿兴奋的脸,手里的筷子一直在抖。

突然,“啪”地一声。

德华把手里的筷子重重地摔在了桌子上。

这一声脆响,把满桌子的欢声笑语都给震碎了。

“不行!”德华吼了一嗓子,声音沙哑又尖锐。

老丁愣住了,酒杯停在半空中,酒洒出来几滴:“啥不行?”

“小雅不能去文工团!”德华胸口剧烈起伏着,眼睛瞪得老大,里面布满了红血丝,“她哪都不许去,就在岛上待着!过两年找个老实人嫁了,安安稳稳过日子!”

“你疯了吧?”老丁把酒杯重重地往桌上一顿,那张笑脸瞬间变得铁青,“这是什么机会你知道吗?那是去当文艺兵!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你让闺女在岛上嫁个渔民还是大头兵?你这是要毁了她一辈子!你这个当妈的心怎么这么狠?”

“毁了就毁了!总比丢了命强!”德华也急了,口不择言,唾沫星子乱飞。



“去文工团怎么就丢命了?”老丁站起来,指着德华的鼻子,气得浑身发抖,“我看你就是见识短!你自己大字不识一个,就想把闺女也拴在锅台边上跟你一样?我告诉你,这个家我说了算!小雅是我的种,身上流着我老丁的血,她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料。你不想让她去,除非我死了!”

“你敢!”德华像是一只被逼急了的母狼,冲过来死死抱住老丁的胳膊,指甲都掐进了老丁的肉里,“老丁,俺求你了,千万不能让她去啊!只要不出这个岛,你要俺干啥都行。那个文工团要去市里,还要查三代,还要体检,还要……总之就是不能去!”

老丁一把甩开德华,力气大得把德华甩了个趔趄,撞在了后面的柜子上。他也是气昏了头,觉得这娘们简直不可理喻,是不是想把闺女留在身边养老?

“我看你简直是不可理喻!”老丁整理了一下衣服,冷冷地看着瘫在地上的德华,“这事儿没商量。明天我就带小雅去办手续,去开证明。你就在家做你的饭吧!”

说完,老丁拉起吓傻了的小雅:“走,回屋收拾东西,别理你妈,她这是老糊涂了!”

随着房门“砰”的一声关上,堂屋里只剩下德华一个人。

她瘫软在地上,眼泪鼻涕糊了一脸。她看着空荡荡的屋子,看着墙上老丁那张神采奕奕的奖状,绝望地用拳头捶打着地面,发出沉闷的咚咚声。

“冤孽啊……都是冤孽……纸包不住火啊……”

接下来的几天,家里气氛压抑得让人透不过气。

老丁根本不理德华,把她当空气。他忙前忙后地给小雅准备政审的材料,跑单位开介绍信,跑派出所打证明。小雅也不敢跟德华说话,只是偷偷地收拾行李,把那几件漂亮的裙子叠得整整齐齐。

要过政审,不仅需要单位的证明,还需要户口本,还需要父母的结婚证,以及当年的一些原始档案。文工团那边卡得严,说是要去北京演出的,必须根红苗正。

那天下午,阳光有些刺眼。蝉在树上不知疲倦地叫着,叫得人心烦意乱。

老丁请了假回家拿材料。

德华不在家,挎着篮子去买菜了,或许是故意躲出去了。

老丁一进屋,就感觉一股热浪扑面而来。他擦了擦汗,开始在五斗橱里翻找。

“这死老婆子,把东西藏哪去了?”

他翻遍了抽屉,只有一些粮票和针线头。他又去翻床底下的箱子,里面是几床旧棉被。

户口本找到了,可那个红色的结婚证怎么也找不到。他记得清清楚楚,是放在一个红色的塑料皮本子里的。那里面还有小雅的出生证明。

老丁有点急了。明天就要交材料了,这要是耽误了,可就是大事。

他的目光在屋里扫视了一圈,最后落在了大衣柜顶上。那里放着一摞换季的衣服,用一块蓝布盖着。

老丁搬了个凳子,颤巍巍地踩上去。他把那摞衣服拿下来,一股樟脑球的味道扑鼻而来。

最下面,压着一件黑色的旧棉袄。

这棉袄老丁认识,是德华从老家带来的嫁妆。说是嫁妆,其实就是件补丁摞补丁的破衣服。平时德华宝贝得很,晒被子都要特意把它包在里面,生怕被人看见,也从来不让老丁碰。

老丁心里一动。这娘们,该不会是把证件藏在这儿了吧?

他伸手去拿棉袄。手刚碰到棉袄的领口,就感觉那厚实的棉花内衬里,有个硬邦邦的东西,咯手。

那触感,绝对不是纸,也不像是钱。

是个盒子。

老丁的心跳漏了一拍。他把棉袄抖开,拿到窗户边,对着光仔细看了看。

果然,在棉袄腋下的位置,缝着一个暗袋。针脚很密,如果不仔细摸,根本发现不了。

老丁找来剪刀,“咔嚓、咔嚓”几下,把线挑开。

一个巴掌大的铁盒子掉了出来,“咣当”一声落在桌子上。

这盒子也是有些年头了,原本是装饼干的,上面的图案都磨没了,露出灰黑色的铁皮,边角全是红褐色的锈迹。

老丁把盒子拿在手里掂了掂。挺轻。

这里面装的是什么?

他坐在床边,手指有些发颤地去抠那个盖子。盒子锈住了,有点紧。他用剪刀尖撬了一下。

“咔哒”一声,盖子弹开了。

一股陈旧的纸张霉味飘了出来。

盒子里没有钱,没有金戒指,也没有什么传家宝。

只有一张泛黄的一寸黑白照片,和一封折得方方正正、信纸已经发脆变薄的信。

老丁的心里突然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他先把那张照片拿了起来,对着窗户透进来的强光看了看。

随后,老丁浑身的血都在这一刻凉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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