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的行政区划变迁,核心主线是从“新乡县属地 → 新华区 → 卫滨区”的演变,其城市建成区范围也经历了多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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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期建制:新乡县属地
卫滨区现境域在历史上长期隶属于新乡县,其基层建制随时代变迁:
- 明代 (1506年):属新乡县王村社、高村社。
- 清代 (1742年):分属新乡县二路三都。
- 清末 (1909年):属新乡县第一区二都一所。
- 民国初年:属新乡县第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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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区初期:从市辖区到人民公社 (1948—1961)
- 1948年:新乡解放,市政府成立。
- 1949年4月:设立新乡市第二区,后改称第一区,为卫滨区的前身,当时面积仅约4.82平方千米。
- 1953年:区公所改为区人民政府,并撤销第四区,部分区域并入第一区。
- 1955年底:第一区正式更名为新华区,成为新乡市主城区之一。
- 1958年:开始推行人民公社化,新华区改为新华人民公社,下设管理区,并短暂将原属的3个农业大队划归牧野人民公社。
- 1960年:人民公社范围扩大,一度增至6个分社,面积达50余平方千米。
- 1961年12月:撤销人民公社,恢复新华区建制,并下设41个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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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革与调整:卫北街道的设立 (1968—1980)
- 1968年:成立新华区革命委员会。同年,红旗区工人街街道西部划入新华区,设立卫北街道办事处;原属新华区的石榴园地区则划入红旗区。此时新华区共辖6个街道办事处,72个居民委员会,面积调整为约14.4平方千米。
- 1980年9月:重建新华区人民政府,恢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区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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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扩张:街道办事处的新增 (1980—2003)
随着城市发展,新华区不断增设街道办事处以加强管理:
- 1980年12月:增设新辉路街道
- 1981年10月:增设南桥街道
- 1990年12月:增设铁西街道
至2003年底,新华区共辖9个街道办事处,下辖35个社区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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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转折:更名与区划大调整 (2003—2004)
这是卫滨区形成现有格局最关键的一步,涉及名称变更和大规模区域重组。
1. 大规模区域划入
根据国务院国函〔2003〕134号文件,原新华区与新划入区域进行整合:
- 划入平原乡:将原郊区的平原乡(不含13个村)划入新华区。
- 划入周边村庄:将原属新乡县的16个村划入,包括洪门镇5个村、大召营镇7个村、合河乡4个村。
调整后,新华区总面积扩大至约52平方千米,奠定了如今卫滨区“老城+城乡结合部”的格局。
2. 正式更名“卫滨区”
- 2003年12月25日:国务院批准,新华区更名为卫滨区
- 2004年1月1日:新区划正式实行,并公布了“7个街道、1个乡”的新格局。
- 2004年8月:区机关迁至人民路479号(原市政府南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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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改镇与社区细化 (2005—2015)
- 2005年12月31日:对平原乡和7个街道的管辖范围进行优化,明确平原乡辖26个村,各街道辖24个社区。
- 2013年12月:经河南省政府批准,平原乡撤乡建镇,改为平原镇,实行镇管村体制。
- 2014-2015年:社区数量继续增加,至2015年3月,全区形成“1个镇、7个街道,26个村、28个社区”的稳定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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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格局 (截至2025年)
卫滨区作为新乡市传统的老城核心区,其现行行政区划自2015年以来保持稳定,未再发生大的变动。
- 行政建制:辖7个街道:胜利路、解放路、中同街、健康路、自由路、南桥、铁西。
1个镇:平原镇
- 政府驻地:健民一巷与人民中路交叉路口西南约100米。
- 总面积:约52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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