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山东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做好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定于2026年2至3月份,对潍坊市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进行集中申报,并对已纳入城市奖扶人员进行年度确认。
一
申报条件
具有潍坊市户籍,在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且2016年1月1日后也未生育,2022年11月1日后退休(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或2026年年底前年满60周岁(城镇无用人单位居民)。
特别提醒:在山东省办理退休手续,但户籍一直在外省的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职工,以及在退休或年满60周岁后将户籍由外省迁入到我省的独生子女父母,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扶助。2022年10月31日前企业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仍按原规定执行,本次也不能申报。
二
申报对象
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需退休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2025年11月30日期间,申报时填报类型选择“城镇企业退休人员”。
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包括原企业职工,后离开单位自己缴纳保险人员),需2026年12月31日前满60周岁,申报时填报类型选择“城镇无用人单位居民”。
为避免错误申报被退回,请准确选择填报类型。往年已通过村(居)委会线下或“爱山东”APP线上申报的人员无需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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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确认表或退休证(电子退休证明)等。
四
申报流程
手机安装“爱山东”APP,并注册登陆。
方式一:
进入“爱山东”APP首页,在搜索栏输入“城市奖扶”,点击搜索到的“城市奖扶”选项,根据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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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
进入“爱山东”APP首页,依次点击“查看全部——救助福利——城市奖扶”选项,根据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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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年度确认
2023—2025年度申报城市奖扶人员(包括2023年度线下申报人员和2024、2025年度通过“爱山东”APP线上申报人员),已纳入山东省城市奖扶系统,需进行年度确认。如不进行年度确认的,不再作为扶助对象,停止发放扶助金。请点击“城市奖扶——年度确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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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请符合条件的扶助对象务必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申报,逾期将无法申报。
2.因扶助资金通过山东省一卡通系统进行发放,请没有社保卡的居民及时办理社保卡。社保卡需开通金融功能,以免影响资金发放。
3.如退休证退休时间页、退休时申报单位页不在同一页,请将退休时间页上传至“退休相关证明”,将退休时申报单位页上传至“其他证件”。
咨询电话:
市 级:8090345
奎文区:6706873
潍城区:5278295
坊子区:7662592
寒亭区:3073633
青州市:3223035、3228035
诸城市:3070329(企业)、3071146(无用人单位)
寿光市:5273031
安丘市:4397236
高密市:3071350
昌邑市:6702256
临朐县:6703155
昌乐县:6221461
高新区:6708602
滨海区:5270374
峡山区:4718999
来源:健康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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