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省商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李洪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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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李洪亮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车辆,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搞权色交易;政商关系错位,甘于被围猎,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洪亮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洪亮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 吉林省纪委监委
编辑 陈伊
审核 张倩 王晨郁
校对 马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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