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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烟花爆竹安全管控进入关键时期。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筑牢公共安全防线,我市推出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机制,充分调动市民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近日,依托群众举报线索,我市成功查获4起涉及违规储存、违法销售的烟花爆竹违法案件,依法对相关违法行为人作出处理,并拟为举报人发放奖励金共计2.1万元,有奖举报机制取得成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从源头遏制此类行为,我市公安、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多部门联动,一方面加大对临街商铺、居民房、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的巡查排查力度,实施全方位、无死角的常态化管控;另一方面出台《东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举报奖励标准,对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经查实的,奖励2000-5000元,举报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根据案件情况奖励100-10000元,同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消除群众举报顾虑。
此次查获的4起案件,均由市民提供有效举报线索,涵盖朋友圈非法售卖、民房内违规储存等多种违法情形。
据了解,东阳市烟花爆竹有奖举报机制将持续至2026年3月底,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其中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为86655635、86690329,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可直接拨打110报警。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务必严格遵守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切勿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融媒海报温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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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丨东阳市融媒体中心 张延宁
制图:郭璐
编辑:厉欢欢
二审:董之震
终审:吴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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