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尊重同事是底线,可总有人心存侥幸,做出越界行为不算,还反过来倒打一耙。
最近北京就出了这么一件荒唐事:一名男员工在库房强吻女同事,被警方拘留5天后,公司果断将其开除。没想到,他不仅不反思自己的恶行,还一纸诉状把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6万赔偿金,理由振振有词:“我只是被行政拘留,没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开除我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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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的判决,狠狠打了他的脸,也给所有职场人、企业提了个醒。
荒唐剧情:强吻被拘还索赔,错把违法当“小事”
事件的主角朱某,是北京某公司的运营管理人员,和公司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本该安心工作,却因一时冲动毁了自己的职场路。
2025年2月,朱某和女同事王某在库房交接货物时,突然失控强吻了王某。王某受惊后,第一时间选择报警,警方介入调查后,认定朱某的行为构成猥亵,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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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得知此事后,很快找到朱某约谈,朱某在谈话中亲笔承认了自己强吻女同事、被拘留5天的事实,这份约谈记录,成了关键证据。
结合公司《员工日常管理奖惩办法》中“受到公安部门行政拘留,属于重大违规,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补偿”的规定,公司迅速向朱某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可朱某却不乐意了,他觉得自己只是被拘留,又没被判刑坐牢,不算“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凭什么开除自己?于是,他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法庭,不仅要求公司支付16万余元的违法解除赔偿金,还索要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多项费用,企图“反向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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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读:没坐牢,就不能开除?大错特错!
朱某的诉求,看似理直气壮,实则是对《劳动合同法》的严重误读,也是很多职场人都会陷入的误区——认为只有被判刑,公司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其实,这是对法律的片面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是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而非唯一情形。
法院审理后明确指出: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条件”,但不是“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坐牢肯定能被开除,但没坐牢,只要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背公序良俗,公司同样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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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这起案件,朱某的行为不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拘留,更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破坏了职场秩序,还可能对女同事造成心理伤害。而且公司的规章制度经过了民主程序制定,也向员工公示过,朱某在劳动合同中也明确表示接受这些规定,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完全合法合规。
最终,一审、二审法院均驳回了朱某的全部诉求,明确认定公司系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任何赔偿金。
警示所有人:职场无小事,越界必担责
这起荒唐的案件,看似是个例,却藏着两个至关重要的警示,不管是职场人,还是企业,都值得深思。
对职场人而言:一时的冲动,可能要付出惨痛的代价。朱某本有稳定的工作,却因一次越界行为,不仅被拘留、丢了工作,还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甚至浪费司法资源去索赔,最终得不偿失。更要记住,职场不是法外之地,行政拘留也是违法行为,不是“小事”,尊重同事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是最基本的职业素养。
对企业而言:完善规章制度,是规避用工风险的关键。这起案件中,公司之所以能胜诉,核心就是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且履行了民主、公示程序,还固定了朱某违规的证据(约谈记录)。反之,若企业没有相关规定,或程序不合规,即便员工存在严重违规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面临索赔风险。
除此之外,这起案件也再次明确:职场性骚扰,企业有义务制止,也有权严惩。最高法曾明确表示,员工实施职场性骚扰,属于严重违反公序良俗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场本应是平等、文明、安全的工作环境,任何形式的性骚扰、猥亵行为,都是对同事人身权利的侵犯,也是对职场秩序的破坏,既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也会被职场所淘汰。无论是企业还是员工,都应牢记:职场边界不可越,法律底线不可碰,尊重他人,才是保护自己的最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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