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转载自:河东区政府官网
近日,天津市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2025年10月17日,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对存在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违法行为的天津市河东区津歌嘹亮练歌房(个人独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以责令关闭的方式予以取缔。
2025年10月27日,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对当事人谢雪梅立案调查。当事人是天津市河东区津歌嘹亮练歌房(个人独资)的投资人员和负责人。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规定,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限制从业(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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