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经济是新质生产力的代表之一,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蓬勃发展,成为全国各省市争相布局的新赛道。《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首次将“低空经济”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并明确要求“加快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重庆高度重视低空经济发展,作为首批国家级低空经济试点城市和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城市,已形成基础扎实、产业集聚、应用多元、市场广阔的良好格局,取得了初步成效。《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制定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打造“低空经济创新发展强市”、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低空产业集群”。对于这一目标,重庆市政协委员、市政协经济委副主任,重庆机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黄伟认为,法规是产业发展的根本保障,加快构建适配重庆实际、引领产业发展的低空法规体系,应当作为我市支撑低空产业健康、安全、有序发展的基础性先导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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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政协委员、市政协经济委副主任,重庆机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黄伟
今年市两会,黄伟带来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低空经济法规体系建设的建议》。在这一提案中,黄伟提出,在低空经济法规体系建设中还存在三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现有法规滞后于产业实践,现行低空管理主要依据国家层面、民航领域的法律法规。二是法规碎片化制约区域协同,不利于推动商业化进程。三是地方立法承接不足,影响产业发展预期。
对此,黄伟在提案中给出了三点政策建议。他认为,可“先用先试”构建过渡性法规供给,聚焦低空经济发展急需的领域,授权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以市政府令、规范性文件形式,快速发布低空空域划设、无人机公共安全管理、飞行服务保障、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等配套规章和办法,形成即时可操作的法规接口。同步建立“一年一评估、两年一修订”的动态迭代机制,根据技术演进、场景拓展和管理实践,及时更新条款内容,保持法规弹性与前瞻性,为后续上升为更高层级法规、构建低空法规体系积累样本经验。
“应将低空经济发展方向、空域协同管理基本规则、军地民三方权责划分、数据资源共享与安全保障、产业促进措施等事关长远的基础性内容,纳入人大立法计划,启动《重庆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地方立法程序。”黄伟说,通过地方性法规固化成熟经验,确立统一、权威、稳定的治理框架,实现低空经济从“政策推动”向“法治保障”转型,方能增强市场信心,吸引要素集聚,支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此外,黄伟还建议“突出特色”打造有重庆辨识度发展样板。他提出,可探索构建“1个引领”“3大特色”“多维支撑”即“1+3+N”的重庆低空法规体系。其中,“1”即以人大立法《重庆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为引领全市低空法规的“总纲”。“3”即围绕复杂地形、产业优势、统一平台三大核心特色,以政府令构建三大法规支撑:制定全国首个《山地立体低空管理办法》,将穿楼、跨江、绕山等山地城市空中交通管理规范、无人机集群表演安全标准等创新实践上升为法规成果,形成适配复杂地形的空域划设、飞行保障、安全监管体系等法规支撑,破解同类山地城市发展低空经济的制度瓶颈;制定《低空制造与服务产业促进办法》,立足重庆制造业优势,明确在低空产业主体引培、产品研发、测试验证、标准认定、适航审定、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安全、资格准入、运营服务等各环节中,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及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标准规范、激励约束等,构建“研发—测试—制造—运营”全生命周期的法规保障,一揽子解决当前低空产业发展法规衔接不畅、标准体系不全、应用路径不明等瓶颈,真正打通从“工厂”到“天空”的产业发展路径;制定《跨区域低空飞行管理服务办法》,以法规形式明确重庆低空飞行智能管服平台“低空数据中枢、跨省协同中枢、场景监管中枢”功能定位,市内依托该平台统一各部门、各区县管理服务标准、流程,市外以该平台为载体与周边六省共建“六省一市”跨省低空飞行联盟,推动规则互认、数据共享、协同审批、无缝监管,形成全国跨省低空协同的治理范式。“N”则是由市级统筹,指导部门及区县出台一系列配套细则、标准、指南,解决法规落地“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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