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急了,胡锡进考虑改名叫牢胡。
胡锡进认为自己的沉默权与董明珠的沉默权不是一回事。
胡锡进的沉默,是对某事不发表看法。董明珠的沉默,是对说错话不道歉的沉默——当然,也有人认为董明珠说的没错。
我认为胡锡进所言,这是对的。但是,确实有很多人是搞不懂这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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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这个东西,分简单与复杂。
有的人,能理解或者搞清楚简单的逻辑,但却对复杂的逻辑难以理解,说不清楚。
理解不了复杂的逻辑,就会陷入胡搅蛮缠。比如胡锡进这次被指所谓的双标,其实就是很多人根本没有搞清楚里面的逻辑,把完全不同的两回事混为一谈。
之前某年某月某日,董明珠说“海归里有间谍”,胡锡进对此表示反对,认为董明珠这话以点带面,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对海归群体是一个伤害,说“董明珠应该道歉”,还说“希望她能听得进批评”。
而如今,胡锡进说一个人在网上拥有沉默权,这是网络民主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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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人把胡锡进这两个帖子放在一起,想以此产生“对比”作用,说明胡锡进的双标,说明“打败老胡的永远是明天的老胡……”
这些人都认为胡锡进说“董明珠应该道歉”是不尊重董明珠的沉默权。
我注意到,有几个比较有影响力的中V吧,他们就是这样非难胡锡进的,而下面留言自然都是认同他们的观点,认为胡锡进这次确实是双标了。
然而其实并不是他们想的那样,是他们自己搞不清楚二者的区别,又或者有的人为了攻击胡锡进,故意把二者混为一谈。
当然,如果确实是误以为二者一样,也可以理解,毕竟这里面的逻辑确实不那么简单,复杂程度超过一般人的理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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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胡锡进的沉默权,与“董明珠应该道歉”,这完全是两回事,胡锡进说“董明珠应该道歉”,这并没有否定董明珠的沉默权。
何为沉默权?这意思是说,对某件事有权不发表看法,甚至是对自己犯下的错误乃至罪行,也有权不回答。
上学时候经常看香港警匪片,对一句话非常熟悉:
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不保持沉默,那么你所说的一切都能够用作为你的呈堂证供。……
后来知道,这句话就是著名的“米兰达警告”,也称“米兰达告诫”,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讯问时,有保持沉默和拒绝回答的权利。这起源于1966年美国最高法院“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中由美国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所撰写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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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明珠说海归里有间谍,这种说法以点带面,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对海归群体的确是一种伤害——现在的“三通一达”也产生了类似的扩大化效果。
胡锡进认为董明珠这话说得不对,所以说“董明珠应该道歉”。这里面的“应该”一词,表示的是逻辑意义——正常逻辑就是,有错,理所应当道歉。所以,胡锡进说“董明珠应该道歉”,实际上是一种建议,而不是强迫。
也就是说,胡锡进并没有说“董明珠必须道歉”。如果他说“董明珠必须道歉”,这变成强迫了,这就是不尊重董明珠的沉默权。如果胡锡进当时这样说,那么他今天就是妥妥的双标。
但是,胡锡进当时说的是“应该”,这是一种建议,一种说理式表达,这不是不尊重董明珠的沉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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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上面此人,可谓是睁眼说瞎话。
他贴出的图片上,胡锡进说的明明是“董明珠应该道歉”,但是到了此人嘴里,却变成了“之前胡锡进说:董明珠不应该沉默,她应该出来讲话”。
这种人,太无耻了。
对于胡锡进现在应不应该对美国斩杀线发表观点?从其以往发文特点来看,我认为他应该出来说两句——这也是一种基于逻辑的表达。
但是,我不认为胡锡进必须出来说两句,说不说是他的权利,正如道不道歉是董明珠的权利一样。
对于美国斩杀线这个话题,有的人的确是建议胡锡进出来说两句的,甚至是请他出来说两句的,但有的人不是建议,而是直接要求,甚至直接用“三通一达”来刺激胡锡进,这当然就是不尊重胡锡进的沉默权了。
实际上,这些人真是想看胡锡进怎么评论美国斩杀线吗?未必,这些人其实就是以此为借口攻击胡锡进。为什么?因为斩杀线和“三通一达”是两回事,拿“三通一达”来刺激胡锡进,这就是恶意攻击。也有大V儿子或者儿媳妇留学美国,这些人怎么不去说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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