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2月1日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
在八一广场升旗仪式活动
现场周边飞行的通告
2026年2月1日,我市将举行“弘扬爱国志 奋进新征程”八一广场升旗仪式,为维护活动现场及周边区域的空中安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在有关空域和时段实行禁飞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管制时段及区域
2026年1月31日23时00分至2026年2月1日08时00分,在八一广场升旗仪式活动现场设立临时禁飞区,禁飞范围为八一大道(含)以东、广场南路(含)以西、广场北路(含)以西、中山东路(含)以南、孺子东路(含)以北合围区域。
二、禁飞类型
禁止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已许可航空器除外)在禁飞区起飞或飞入禁飞区。
三、依法查处违规飞行
对于违反以上通告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南昌市公安局
2026年1月30日
来源:洪观新闻记者 周野、南昌市公安局
编辑:涂景 二审:李园园 终审:邹岚
南昌发布
微信公众号:nc_fa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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