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多吉大叔,快看镜头!那头老狼是不是疯了?这种鬼天气,它刨出了肉竟然不吃?”
“嘘……别出声。它不是不吃,是在备年货。”
“备年货?给谁?”
“给一个让它等了十三年、却再也没回来的‘亲人’。”
风雪骤紧,掩盖了那声苍凉的狼啸,只留下一道孤独的背影,死死盯着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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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违背天性的野兽
2024年的冬天,若尔盖草原遭遇了六十年来最严酷的寒潮。
气温已经跌破了零下三十五度,连空气里的水分似乎都被冻结成了细小的冰针,吸进肺里像吞了一把刀子。
林风趴在雪窝子里,睫毛上结满了白霜。他感觉自己的手指已经失去了知觉,但他不敢动,甚至不敢大口呼吸。他的那台价值不菲的哈苏相机正架在冰面上,长焦镜头死死锁定了前方三百米处的一处山坳。
“它来了。”身旁的多吉大叔低声说道。
多吉是个瘸腿的老护林员,脸上沟壑纵横,像是被高原的风刀刻过一样。他穿着一件油得发亮的羊皮袄,手里端着个旧保温杯,眼神比这漫天的风雪还要深沉。
林风屏住呼吸,透过取景器,终于看见了那个传说中的王。
那是一头狼。
或者说,那曾经是一头狼。它太老了,老得皮毛干枯、色泽灰败,像是一团被人遗弃在雪地里的破棉絮。
它的左眼瞎了,横贯面部的一道伤疤让它看起来既狰狞又凄惨。
它走得很慢,三条腿着地,右后腿似乎受了重伤,每走一步都要在雪地上拖出一道长长的血痕。
这就是“格林”,这片草原上曾经的王者,现在的弃子。
“这就是你要拍的狼王?”林风压低声音,语气里带着一丝掩饰不住的失望,“它看起来连一只兔子都抓不住。我的选题是‘草原霸主的残酷生存’,不是‘养老院的临终关怀’。”
多吉没理会林风的讥讽,只是死死盯着那头老狼:“别急,看着。”
就在这时,顺风处突然传来一阵细微的蹄声。几只藏原羚正顶着风雪在啃食枯草。
老狼格林停下了脚步。
林风以为它要放弃,毕竟以它现在的身体状况,去追逐以速度著称的藏原羚简直是自寻死路。但下一秒,林风透过镜头看到了让他头皮发麻的一幕。
格林并没有像普通野狼那样伏低身子潜行,而是极其怪异地直起身子,利用风雪和岩石的夹角,像个经验丰富的老猎人一样,精准地计算着风向。
它没有盲目冲刺,而是耐心地等待,直到一只离群的公羚羊滑倒的瞬间——
它动了。
那是一种完全不属于垂暮老兽的爆发力。那一刻,它仿佛燃烧了残存的生命之火,化作一道灰色的闪电,死死咬住了羚羊的喉咙。
没有多余的撕咬,一击毙命。
“好镜头!”林风心中狂喜,手指疯狂按动快门,高速连拍的声音在风雪中格外清晰。
然而,接下来的画面,让这位拿过无数摄影奖项的男人彻底愣住了。
按照生物学常识,在如此极端的低温和饥饿状态下,野兽捕猎后的第一反应绝对是进食。它们会立刻撕开猎物的腹部,吞食最温热、能量最高的内脏。
但格林没有。
它气喘吁吁地松开羚羊的尸体,嘴角还在滴血,肚子瘪得像两张贴在一起的纸。它极其渴望地盯着那鲜红的肉,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吞咽声,那是本能在疯狂尖叫。
可它硬生生地忍住了。
它用残缺的牙齿咬住羚羊的一条后腿,费力地将其撕扯下来。那是羚羊身上肉质最紧实、最精华的部分。
它想干什么?
林风在镜头里看着这头老狼,竟然像个打包剩饭的老人一样,叼着那条羊腿,步履蹒跚地转身,逆着风,向着两公里外的那条国道走去。
“它疯了吗?”林风不可置信地问,“它不吃内脏,却要把肉叼走?这附近没有小狼崽啊,它要喂谁?”
多吉大叔叹了口气,呼出的白气瞬间结冰。
“它在存粮。”
“存粮?”
“跟上它。别太近,别惊扰了它的‘祭祀’。”
若尔盖的国道,在冬日里就像一条黑色的伤疤,蜿蜒在茫茫雪原之上。这里平时鲜有车辆经过,只有偶尔呼啸而过的大货车,会带起一阵刺骨的旋风。
林风和多吉保持着五百米的距离,远远地吊在老狼身后。
格林走得很艰难。那条羊腿对现在的它来说太沉了,好几次它都摔倒在雪窝里,半天爬不起来。但每次只要林风以为它要放弃进食的时候,它又会颤巍巍地站起来,死死咬住那块肉,继续向路边挪动。
终于,它来到了国道边的一块里程碑旁。
那是“213国道”的一个普通路桩,有些倾斜,上面落满了积雪。
格林停了下来。它警惕地环顾四周,确认没有其他掠食者后,开始用前爪刨坑。冻土坚硬如铁,它的爪子很快就磨破了,血染红了白雪,但它似乎感觉不到疼。
十分钟后,一个深坑挖好了。
它小心翼翼地把那条羊腿放进去,又用鼻子拱起积雪和泥土,仔仔细细地盖好,最后还在上面踩了两脚,踩得严严实实。
做完这一切,它并没有离开。
它拖着那条残废的后腿,艰难地爬上了路基旁的一块巨石。那里视野开阔,正对着南方——那是公路延伸的方向,也是成都的方向。
此时,已是黄昏。
残阳如血,铺洒在无垠的雪原上。一头瘦骨嶙峋的老狼,像一尊风化的雕塑,蹲坐在巨石之上。
“嗷——呜——”
一声狼啸,划破了寂静的荒原。
那声音不像普通狼嚎那样充满野性和杀气,反而带着一种奇异的婉转和凄凉。它的尾音拖得很长,颤抖着,在空旷的山谷间回荡,像是在呼唤,又像是在哭诉。
林风通过长焦镜头,清晰地看到了老狼的脸。
它的眼睛半眯着,眺望着那个它永远无法抵达的南方城市。一滴晶莹的液体,缓缓从它那只完好的右眼中滑落,在脏兮兮的毛发上结成了一颗冰珠。
“我拍过几千种动物,”林风放下相机,声音有些干涩,“但我从来没见过会流泪的狼。大叔,它到底在干什么?”
多吉大叔点燃了一支烟,烟雾在风中瞬间消散。
“它在等人。”
“谁?”
“它的妈妈。”
林风皱起眉头:“狼哪来的人类妈妈?你是说有人养过它?”
“十三年前,有个成都的女画家,在这里救了它,把它带回城里养大,又把它送回了草原。”多吉指了指那个路桩,“当年他们就是在这里分开的。那个女画家走的时候告诉它:‘格林,要是饿了,没吃的了,就来这儿找妈。’”
林风愣住了。
“就因为这一句话?”他指着那个埋着羊腿的雪堆,“所以它饿得要死也不吃那块肉,是想留给那个女人?”
“它是怕那个女人回来了,也没吃的。”多吉的声音有些哽咽,“这些年,每到冬天最难熬的时候,它都会往这儿埋吃的。兔子、旱獭、羊腿……有时候它自己都饿晕过去了,那坑里的肉它一口没动。”
林风感到一阵荒谬,又有一阵莫名的震撼。
“十三年了,”林风喃喃道,“狼的寿命也就十几年吧?它都快老死了,那个女人回来过吗?”
多吉沉默了很久,摇了摇头。
“没回来?”
“也许回来了,也许没有。但格林觉得她会回来。”多吉把烟头按进雪里,“它是一头狼,但它守着一个人类都不一定能守住的承诺,守了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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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两人回到了保护站的巡护小屋。
屋里的炉火烧得很旺,牛粪燃烧特有的气味弥漫在空气中。林风坐在火边正在导照片,电脑屏幕上,那张老狼流泪眺望远方的特写,冲击力强得让人窒息。
他预感到,这张照片会火。标题他都想好了:《最后的守望》。
“这头狼活不了多久了。”林风一边修图一边说,语气恢复了摄影师的理智与冷酷,“我看它的牙齿磨损程度,还有那条腿的伤,应该是骨癌或者严重的感染。这个冬天它熬不过去。”
多吉正在擦拭他的巡山装备,听到这话,动作顿了一下。
“它能熬过去。”老人固执地说,“它还没见到她。”
“大叔,讲点科学。”林风合上电脑,“优胜劣汰是自然法则。今天我看见有一群年轻的狼一直在附近转悠,领头的那只公狼很壮,那是新狼王吧?它们在等这老家伙咽气,或者……亲手了结它。”
多吉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那是‘刀疤’。”多吉咬着牙说,“那是个畜生。格林当狼王的时候,从来不许狼群袭击牧民的羊圈,也不许伤害人类。但这几年格林老了,‘刀疤’这帮年轻狼开始不守规矩了。”
“新旧交替,很正常。”林风无所谓地耸耸肩,“如果那个女画家真的在乎它,为什么十三年都不来看它?”
“谁说她不在乎?!”多吉突然激动起来,把手里的抹布重重摔在桌上,“你知道要把一头在城市里长大的狼送回草原有多难吗?你知道她付出了多少吗?她不来,是因为她不敢来!人身上有人味儿,狼闻多了会产生依赖,会失去野性。她是为了让格林能真正像个狼一样活着,才忍着不来的!”
林风被老人的爆发吓了一跳,有些尴尬地摸了摸鼻子:“行行行,我不懂。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格林都要死了,所谓的‘野性’还有意义吗?”
多吉愣住了。
他看着窗外漆黑的夜色,狂风拍打着玻璃,发出呜呜的怪叫。
“是啊,”老人喃喃自语,仿佛瞬间苍老了十岁,“都要死了……还有什么意义呢。”
突然,远处隐隐约约传来一阵嘈杂的狼嚎声。那是群狼集结的声音,充满了杀戮的兴奋,不再是格林那种苍凉的呼唤,而是短促、凶残的战吼。
多吉脸色骤变,猛地抓起墙上的手电筒和一根防身的木棍,一瘸一拐地往外冲。
“大叔,你去哪?”林风连忙拉住他。
“是‘刀疤’!它们今晚就要动手!”多吉吼道,“它们要去路口围堵格林!格林埋了食物在那里,它肯定还在那里守着!”
林风看了一眼外面的暴风雪:“你疯了?这种天气,而且那是狼群内部的争斗,我们不能插手!”
“去他妈的不能插手!”多吉一把甩开林风,“格林救过我的命!当年我腿断在沟里,是它趴在我身上给我暖了一夜!它是我的战友!”
老人推开门,一头扎进了风雪中。
林风站在门口,冷风灌进领口,让他打了个寒颤。他回头看了一眼桌上那张价值连城的照片,又看了看消失在黑暗中的老人背影。
“操。”
林风低骂了一句,抓起相机包,套上冲锋衣,也冲进了黑夜。
他告诉自己,他只是为了去拍到更加震撼的“狼王陨落”的画面。绝不是为了去救那头傻得可怜的老狼。
绝不是。
第二章:被遗忘的约定
夜色浓稠得像化不开的墨,手电筒的光柱只能照亮前方三五米的雪地。
林风深一脚浅一脚地跟在多吉身后。风雪声太大,他们必须声嘶力竭地大喊才能听见对方说话。
“还有多远?”林风大喊。
“就在前面路口!两公里!”多吉的声音在颤抖。
他们赶到路口的时候,那里已经变成了一个修罗场。
借着手电筒的光,林风看到了让他终生难忘的一幕。
并没有想象中一边倒的屠杀。
在那个埋着羊腿的路桩下,老狼王格林背靠着冰冷的石碑,像一座巍峨的山。它的周围,围着五只年轻力壮的公狼,为首的那只体型硕大,左耳缺了一块,正是“刀疤”。
格林的身上已经多了好几道触目惊心的伤口,鲜血染红了身下的积雪。但它依然昂着头,那只瞎了的左眼虽然无神,但完好的右眼里燃烧着令人胆寒的幽绿光芒。
它的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咆哮,那是上位者特有的威压。每当它龇出残缺的獠牙向前迈出一步,那几只年轻的公狼竟然会下意识地后退半步。
那是统治了这片草原整整十年的余威。
“这就是狼王……”林风举起相机,手指在颤抖。这种气场,即使隔着几十米,也能让人感到窒息。
但“刀疤”显然没有那么容易被吓退。它太了解这头老狼了。它知道格林已经是强弩之末。
“嗷!”
随着刀疤一声令下,三只公狼同时扑了上去。一只咬向格林的后腿,一只扑向它的背部,而刀疤则正面佯攻,试图锁喉。
格林的反应慢了。如果是十年前,它能在一秒钟内咬断这三只狼的脊椎。但现在,它只能勉强避开要害。
“噗嗤!”
一只公狼狠狠咬住了格林那条本就残废的后腿。格林痛得浑身一颤,动作瞬间变形。
刀疤抓住了这个机会,猛地跃起,锋利的爪子在格林的侧腹划开了一道大口子,肠子差点流出来。
“格林!”多吉大叔大吼一声,挥舞着木棍就要冲上去。
“别去!你会送命的!”林风一把抱住老人的腰,把他按在雪地里,“狼杀红了眼连人都吃!”
就在这时,格林被撞倒在地。
它正好倒在那个它亲手挖掘的小雪堆旁。
那里面埋着它给“妈妈”留的羊腿。
眼看刀疤张开血盆大口就要咬断格林的脖子,格林突然做出了一个极其怪异的动作。
它没有反击,也没有护住自己的喉咙。
它竟然猛地一扭头,用身体死死压住了那个小雪堆。
它把整个后背完全暴露给了敌人,只为了护住那块肉。
“咔嚓!”
刀疤的牙齿深深陷入了格林的肩胛骨。
林风听到了骨头碎裂的声音。
但格林一声没吭。它死死趴在地上,任由鲜血喷涌,两只前爪像铁钳一样扣进泥土里,护着那个小小的土包,就像护着世界上最珍贵的宝藏。
它在保护那块肉。
即使死,它也不能让这些强盗抢走它留给妈妈的食物。
“妈的……”林风的眼眶瞬间红了。他这辈子见过无数动物为了生存自相残杀,但他从未见过这种为了一个“念想”而甘愿赴死的野兽。
这是狼吗?这分明是一个守候在村口、怕孩子回来饿着肚子的痴呆老人啊!
“砰!”
一声巨响炸裂在夜空。
不是枪声,是一颗巨大的二踢脚(鞭炮)。
多吉大叔手里拿着一个点燃的炮仗,颤抖着扔了出去。火光和巨响在狼群中间炸开。
野生动物天生怕火怕响。围攻的狼群被这突如其来的爆炸吓了一跳,纷纷四散跳开。
“滚!滚开!”多吉大叔像疯了一样,挥舞着木棍冲了过去,挡在格林面前。
刀疤退了几步,阴冷地盯着这个瘦弱的人类老人。它并不怕人,它的眼神里甚至带着一丝嘲弄。它知道,这个老头护不住那头死狼。
但今晚的突袭被打断了,它也不急于一时。暴风雪越来越大,这头老狼流了这么多血,不用它动手,今晚也会冻死在这里。
刀疤冷冷地看了一眼躺在血泊中的格林,低吼一声,带着狼群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风雪中,只剩下两个人类,和一头奄奄一息的狼王。
风雪稍歇,但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
多吉大叔跪在雪地里,试图检查格林的伤势。老狼王趴在那个小雪堆上,身体剧烈起伏,每一次呼吸都伴随着破风箱般的嘶鸣声。它的肩胛骨处皮肉翻卷,深可见骨,鲜血顺着前肢流淌,在洁白的雪地上烫出一一个个深红的凹坑。
“格林……让我看看。”多吉伸出手,声音颤抖。
“呜——”
格林猛地回头,喉咙里发出低吼,那只独眼警惕地盯着多吉,身体却像钉子一样死死钉在那个雪堆上,寸步不让。它不信任任何人靠近那块肉,哪怕是救了它的恩人。
“它不让我碰。”多吉痛苦地收回手,“它在护食。那是它给妈妈留的,谁都不能动。”
林风站在一旁,手里的相机沉得像块铁。借着手电筒的光,他看清了格林身下的那个雪坑——因为刚才的打斗,覆盖的积雪被蹭开了,露出了里面那块所谓的“宝贝”。
那是一块发黑、干硬、甚至沾着泥土的牛肉干。
看起来像块烂石头。
可为了这块“烂石头”,这头狼刚刚差点被咬断脖子。
“大叔,它伤得太重了,必须带回站里缝合,不然感染了会死的。”林风忍不住说道。
多吉摇了摇头,眼眶通红:“它不会跟我们走的。十三年前它妈妈走的时候,它追了吉普车三十公里,最后就守在这儿。它怕它一走,妈妈回来了找不到它。”
果然,格林在确认“刀疤”彻底离开后,艰难地撑起身体。它先是用鼻子拱了拱那块牛肉,重新把雪盖好,然后又在上面卧了好一会儿,似乎在用体温确认它的安全。
最后,它深深地看了一眼南方漆黑的公路尽头,拖着那条断腿,一步一挪地走向路基下的涵洞。那里能避风,也能第一时间看到路上的车。
看着那道在风雪中摇摇欲坠的背影,林风突然觉得鼻子发酸。他举起相机,却怎么也按不下快门。他觉得任何构图、任何光影,在这样沉重的灵魂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
回到巡护站已经是后半夜。
林风躺在床上辗转反侧,脑子里全是格林护着牛肉的画面。他翻身坐起,打开笔记本电脑,连上微弱的卫星网络。他在搜索框里输入了几个关键词:若尔盖狼王、女画家、放归。
屏幕上跳出了几篇十几年前的旧新闻,还有一本已经泛黄的电子书封面——《重返狼群》。
他花了一整夜读完了那个故事。
当晨光熹微时,这个平日里冷血功利的摄影师,正红着眼眶,死死盯着屏幕上一张老照片。照片上,一只幼狼正趴在一个年轻女孩的怀里,嘴里叼着一颗剥开的大白兔奶糖,眼神清澈得像一汪泉水。
那是小时候的格林。
而在它旁边,那个女孩笑得灿烂,手里拿着画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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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风颤抖着手,翻出了多吉大叔给他的那个电话号码。那是多吉珍藏了十几年、却很少敢拨打的号码。
他深吸一口气,拨了过去。
“嘟……嘟……”
电话接通了。对面传来一个略显疲惫的中年女人的声音:“喂?哪位?”
林风握着电话的手指因为用力而发白,他咽了一口唾沫,声音沙哑地说:
“你是李微漪吗?格林……它快不行了。”
电话那头死一般的寂静。紧接着,林风听到了有什么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然后是压抑不住的、撕心裂肺的哭声。
第三章:最后的严冬
接到电话后的第三天,气象台发布了红色预警。
一场被称为“白灾”的特大暴风雪即将席卷若尔盖。这种级别的灾难,对于野生动物来说就是灭顶之灾,对于已经重伤濒死的格林来说,更是死刑宣判。
林风变得焦躁不安。他每天都会去国道边查看,格林还在那里。
它已经瘦脱了相,肋骨一根根凸起,像是一副蒙着皮的骨架。伤口已经化脓,散发着腐烂的气味。但它依然每天重复着那个刻板的动作——从涵洞里爬出来,趴在路标旁,把那块牛肉刨出来看看,再埋回去,然后对着南方嚎叫。
它的叫声越来越微弱,有时候甚至发不出声音,只是张着嘴,对着空旷的荒原做着嚎叫的口型。
“她在路上了。”多吉大叔看着窗外阴沉得像铅块一样的天空,“她说她马上来。不管多大雪,她都要来接儿子回家。”
“来不及了。”林风看着气象云图,脸色铁青,“暴风雪今晚就会封山。国道马上就要交通管制。如果她在封路前过不来,格林今晚就会冻死,或者被‘刀疤’吃掉。”
夜幕降临,暴风雪如约而至。
狂风卷着雪片,像无数把飞刀在天地间肆虐。能见度降到了零。整个若尔盖草原仿佛变成了一个白色的地狱。
“嗷呜——”
狂风中,隐约传来狼群的兴奋嚎叫。
“刀疤”来了。它一直在等这个机会。它知道,这种天气,人类帮不了那头老狼。今晚,它要拿回属于它的王座,彻底终结前代狼王的传说。
林风抓起车钥匙冲出门,多吉紧随其后。
他们的皮卡车在雪地里艰难地爬行,雨刮器已经刮不掉厚重的积雪。
“快点!再快点!”多吉大叔急得直拍大腿。
当前方那个熟悉的路标终于出现在车灯光柱里时,两人的心都凉了半截。
格林被包围了。
这一次,不仅仅是那几只公狼,而是整个狼群。二十几双绿油油的眼睛在暴风雪中闪烁,像鬼火一样。
格林被逼到了路基的边缘。它身后就是悬崖,身前是成群结队的背叛者。
它已经站不起来了。它趴在雪地里,那块风干牛肉就放在它两只前爪中间。它用下巴死死抵着那块肉,像是在守护最后一点体温。
“刀疤”从狼群中缓缓走出。它显得强壮、残忍、不可一世。它看着眼前这个垂死的老家伙,眼中没有一丝怜悯。
它是来行刑的。
林风猛按喇叭,试图驱散狼群。但在这种狂暴的天地之威面前,汽车的喇叭声显得那么渺小。狼群根本不理会这个铁盒子,它们的眼里只有鲜血。
“刀疤”动了。
它猛地扑上去,一口咬住了格林的脖颈。
格林没有反抗。它太累了,太痛了。它的生命力已经流逝殆尽。在被咬住的那一刻,它的目光依然越过刀疤的肩膀,看向那条被大雪覆盖的公路。
妈,你怎么还不来啊……
格林好疼……
格林给你留了肉,你快来吃啊……
鲜血喷涌而出,染红了洁白的雪地,也染红了那块牛肉干。
多吉大叔推开车门跳了下去,却脚下一滑摔在雪里。他绝望地哭喊着:“格林!反击啊!格林!”
林风抓起相机,透过长焦镜头,他看到了格林眼中的光正在一点点熄灭。那是一种认命的死寂。
一代狼王,就要这样屈辱地死在路边了吗?
就要带着那个没能实现的约定,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了吗?
就在这时——
一道刺眼的强光,像利剑一样劈开了漫天的风雪。
两束远光灯从公路的转弯处直射而来,伴随着引擎的轰鸣声,一辆红色的越野车像发疯的公牛一样冲破雪幕,急速驶来!
狼群被强光晃了眼,出现了一瞬间的骚动。
紧接着,那个声音响起了。
不是喇叭声,也不是刹车声。
那是口琴声。
那是通过车载扩音器,以最大音量播放的、一段有些失真的旋律。曲调悠扬婉转,那是多年前,一个女孩在草原上无数次吹给小狼听的摇篮曲——《传奇》。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第四章:绝境中的呼唤
那熟悉的旋律穿透了暴风雪的呼啸,穿透了死亡的阴霾,精准地钻进了格林的耳朵。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
本来已经瞳孔涣散、脖子被“刀疤”死死咬住、只剩最后一口气的狼王格林,在听到那个旋律的瞬间,原本瘫软的身体突然像触电一样剧烈抽搐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