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年财政收入仅三四亿的县,却举债7个多亿兴建创投产业园,是有魄力还是为面子?前不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因盲目兴建创投园被通报。
据央视报道,东丰县上马的梅花鹿产业创投园,需要投入26亿元,项目从开建资金缺口就很大,勉强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和发政府专项债7.6亿元,才完成了一二期建设,无力建设第三期。雪上加霜的是,由于前期缺乏科学调研导致招商困难,项目处于严重亏损状态,存在还本付息隐患,被定性为盲目举债、不符合当地实际的“政绩工程”。2025年7月,东丰县委原书记曾海洋因政绩观错位、违规为他人职务晋升提供帮助等违法违纪问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不是为民办实事,而是为己捞资本。如此好大喜功的政绩观为害不小。首先是劳民伤财,损害政府形象。东丰县作为传统农业县,想要快速发展经济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把占全县产值仅4%的梅花鹿养殖产业当成经济提质的抓手,显然不切实际。更何况梅花鹿产业链短,短时间不可能通过创投给出高回报。如此轻率地举债上马,透支了全县未来数年的财政收入,造成的资源浪费和财政负担要靠很长的时间来抚平,伤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
在扭曲的政绩观支配下,官员想的也并不是如何造福一方,而是如何当大官、上高位、露大脸。当心态从公变私,就容易言行失范、动作变形,只看眼前不顾长远,只顾局部不谋全局,最终底线失守。比如,弄虚作假上报注水政绩,沉浸于“作秀”而不是“做事”,迷恋于“造势一时”而不是“造福一方”。
错位的政绩观不会自己归位,必须由党纪国法给予“正骨”。既要严惩执迷不悟人员,又要加强防微杜渐教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政绩观错位的相关处分规定纳入政治纪律,进行充实完善。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从重或者加重处分。近年来,一些地方官员因痴迷于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花国家和人民的钱给自己脸上“贴金”,最终受到党纪国法处置的案例就是镜鉴。
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党员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且时刻警惕政绩观跑偏。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既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加强理论武装、提升党性修养,也要完善政绩考核体系、树立鲜明用人导向,还要健全问题防范、规范监督纠错机制。
本质上,出政绩和干实事并不冲突,反而是相互成全。当干部俯下身子科学施策、为民解忧,让城市的发展一日千里,让百姓的幸福与日俱增,政绩自然就会显现。而且,这样的政绩最经得起考验。
(半岛全媒体首席评论员 高书华)
来源:大众·半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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