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月30日上午,国家能源局举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副司长邢翼腾表示,2026年,国家能源局将围绕激发市场活力、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打通项目落地“最后一公里”。一方面,强化政策靶向发力,让收益看得见。出台多用户绿电直连政策,加快零碳园区、工业微电网等落地,促进耗能大户实现清洁替代。完善适应高比例新能源的市场机制,稳定新能源发展预期。
另一方面,健全制度保障体系,让项目转得动。强化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形成政策与市场同频发力、协同推进的能源投资导向。扩大低压办电“零投资”服务范围,推行“三省”服务模式,实现水电气联办与涉电审批“一窗受理”。
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边广琦表示,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科学编制好“十五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健全完善新型储能政策管理体系,持续深化技术产业创新,大力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问答实录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副司长、局新闻发言人 张星: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家能源局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将介绍2025年全国能源形势、新型储能发展、全国电力市场交易及今年迎峰度冬能源保供等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发展规划司副司长邢翼腾先生、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边广琦先生、电力司副司长刘明阳先生、市场监管司副司长王云波先生。各位司长发布内容之后,统一安排回答记者提问。
发展规划司副司长邢翼腾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就2025年全国能源形势作简要介绍。2025年,我国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有效提升,供需总体宽松,多项重要政策举措密集出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基础持续夯实,助力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重点介绍三方面成效:
第一,能源安全保障有力有效。2025年是“十四五”以来能源保供成效最好的一年。原煤生产保持稳定,规上工业原煤产量同比增长1.2%。油、气产量双创历史新高,规上工业原油产量同比增长1.5%,规上工业天然气产量同比增长6.2%。电力供应平稳有序,一批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投产送电,电力系统互补互济水平持续提升。
第二,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制定出台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助力新能源发展提质增效。全年风电光伏新增装机超过4.3亿千瓦、累计装机规模突破18亿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超过六成。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约4.0万亿千瓦时,超过欧盟27国用电量之和(约3.8万亿千瓦时)。
第三,行业有序发展成效显著。深入推进光伏行业“内卷式”竞争综合整治,2025年底多晶硅、硅片价格分别达到53.86元/千克、1.329元/片,较年度最低点分别提高52.0%、35.6%。综合施策实现煤炭稳产稳供稳价,引导现货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2025年底环渤海港口5500大卡动力煤现货价格达到690元/吨,较年度最低点上升75元/吨。我就介绍这么多,谢谢大家!
电力司副司长刘明阳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下面,我来介绍今年迎峰度冬能源保供情况。
电力方面。今年度冬全国整体气温接近常年同期或略偏暖,但“冷暖转换”频繁,北方地区冷空气活跃度加剧,出现多轮阶段性强寒潮天气。全国用电负荷多次突破历史度冬负荷极值。2026年1月4日,全国最大电力负荷达到13.51亿千瓦,今冬首创冬季负荷历史新高(历史极值是2023年12月21日的13.45亿千瓦);1月19日、20日、21日,受大范围寒潮天气影响,全国最大电力负荷连续三天创冬季新高,首次突破14亿千瓦,1月21日最高达14.33亿千瓦。今年入冬以来,华北、西北、东北3个区域电网和新疆、西藏等14个省级电网负荷累计86次创历史新高。
国家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督促指导各地、有关能源企业全力确保能源电力供应平稳有序。目前,全国燃料储备充足、电力供应平稳。一是扛牢保供责任,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我们“一省一策”指导督促细化落实各项保供措施,做好应对预案,优化电网方式安排,加强省间余缺互济。目前,全国统调电厂燃料供应基础坚实可靠,东北等重点保暖地区电厂存煤超25天。二是持续监测预警,协调化解保供风险。持续开展度冬电力保供监测分析,密切跟踪天气、负荷、供需形势变化,针对线路台区重过载易发多发的偏远地区、城中村等薄弱区域强化兜底保障,妥善处置保供运行风险。三是强化服务意识,确保供电供暖优质高效。强化民生和重要用户用电安全服务,开展重要用户用电安全隐患专项排查,针对节日负荷与寒潮天气做好设备特巡。聚焦清洁取暖政策落实、能源供应保障质量,确保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平稳有序。四是加大监管力度,妥善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派出机构一线监管作用,加强民生用电监管,加强电力现货市场运行监测,发挥市场价格信号作用引导发电企业稳发满发。加强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处理全过程监督,督促辖区能源电力企业及时办理群众反映集中的各类诉求,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用能“获得感”。
煤炭方面。坚持发挥煤炭兜底保障作用不动摇,持续发挥全国煤炭产量日调度机制作用,及时协调解决煤炭稳产稳供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重点产煤省(区)和煤矿企业科学制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设备检修,迎峰度冬以来煤炭产量持续保持较高水平。1月27日,全国统调电厂电煤库存2.2亿吨,可用26天,秦皇岛港5500千卡/千克动力煤长协价格684元/吨,环渤海港口5500千卡/千克动力煤现货价格694元/吨,迎峰度冬煤炭供应基础坚实可靠,市场运行平稳有序。
油气方面。成品油方面。2025年,成品油市场需求整体维持疲弱态势,据行业监测,全年成品油消费量3.78亿吨,同比减少2.9%;成品油产量4.14亿吨,同比减少2.4%。综合来看,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充足,库存稳定,迎峰度冬期间石油市场总体供需平衡。天然气方面。进入采暖季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已联合启动天然气保供日报告制度和周例会会商机制。印发了《关于加强重点地区天然气供应 保障群众温暖过冬的通知》,针对农村“煤改气”气源保障和气电协同等问题,进一步做了细化部署和安排。截至1月27日,全国采暖季天然气累计消费量1195.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4.6%,国产气和进口管道气相对高位平稳运行,地下储气库和沿海LNG接收站调节能力充足,可保障迎峰度冬天然气供应。
当前正值迎峰度冬关键时期,特别是即将迎来春节假期,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省区和能源企业一道,持续加强监测预警协调,不断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应对准备,确保全国能源供应保障平稳有序,为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年提供坚强保障。谢谢大家!
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边广琦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下面我来介绍2025年新型储能发展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储能发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国家能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谋划、多措并举,推动新型储能发展取得扎实成效,为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提供有力支撑。
新型储能装机较2024年底增长84%。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36亿千瓦/3.51亿千瓦时,与“十三五”末相比增长超40倍,实现跨越式发展。平均储能时长2.58小时,相较于2024年底增加0.30小时。
分地域来看,华北地区装机占比最大。华北地区已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占全国32.5%,西北地区占28.2%,华东地区占14.4%,南方地区占13.1%,华中地区占11.1%,东北地区占0.7%。过去一年里,华北、西北为新型储能主要增长区,新增装机分别为2188万千瓦、1966万千瓦,分别占全国新增装机的35.2%、31.6%。
分省份来看,新疆、内蒙古等省区发展迅速。受电力需求稳步增长、新能源快速发展及有力政策支持等多重驱动,新疆、内蒙古、云南、河北、山东等省区新型储能发展迅速,新增装机分别为1023万千瓦、1003万千瓦、613万千瓦、569万千瓦、404万千瓦。累计装机规模排名前3的省份分别为:内蒙古2026万千瓦,新疆1880万千瓦,山东1121万千瓦,河北、江苏、宁夏、云南、甘肃、浙江、河南、广东等8省区装机规模超500万千瓦。
从单站规模来看,10万千瓦以上的大型化发展趋势明显。截至2025年底,10万千瓦及以上项目装机占比达72%,较2024年底提高约10个百分点;4小时及以上新型储能电站项目逐步增加,装机占比达27.6%,较2024年底提高约12个百分点。从应用场景来看,独立储能占比提升。2025年,独立储能新增装机3543万千瓦,累计装机规模占比为51.2%,较2024年底提高约5个百分点。从技术路线来看,锂离子电池储能仍占主导地位,装机占比达96.1%,压缩空气储能、液流电池储能及飞轮电池储能等装机占比合计3.9%。
与此同时,新型储能调用水平进一步提升。据初步统计,2025年全国新型储能等效利用小时数达1195小时,较2024年提升近300小时。其中,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经营区新型储能等效利用小时数分别为1175小时、1294小时。新型储能灵活调节能力日益凸显,在促进新能源开发消纳、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保供水平等方面作用逐步增强。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科学编制好“十五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健全完善新型储能政策管理体系,持续深化技术产业创新,大力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谢谢大家!
市场监管司副司长王云波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2025年,国家能源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有效促进了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有效平衡了安全保供、绿色转型和价格稳定。
2025年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规模再创新高,累计完成交易电量6.6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总体呈现三大特征。一是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持续提升,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64.0%,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相当于“全社会用电量中,每三度就有两度是通过市场化交易完成的”。主要是因为省级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基本全覆盖,电力中长期市场实现连续运营,市场交易机制愈发灵活高效。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经营主体数量稳步扩容,突破100万家,市场活跃度持续攀升。二是跨省跨区交易电量不断增长,达1.59万亿千瓦时,创历史最高水平,同比增长11.6%,较全国市场交易电量平均增速高出4.2个百分点。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启动连续结算运行,长三角电力市场和东北、西北、华中等区域省间电力互济交易机制不断完善。“三北”地区跨区外送通道度夏高峰时段全部满送,省间现货市场支援川渝等20余个省份电力保供,畅通电力资源自由流动“大循环”。三是绿色电力交易电量迅猛增长,达32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3%,规模达到2022年的18倍,多年期绿电协议(PPA)成交电量达600亿千瓦时,跨经营区常态化交易机制首次实现大湾区用户用上内蒙古绿电、长三角用户引入广西绿电,进一步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助力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为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概括起来发挥了四个方面的作用:一是成为跨地区资源优化的“配置器”。西部丰富的清洁能源、北部充足的火电资源能够精准对接东部沿海、南部负荷中心的用电需求,有效缓解了不同地区间“窝电”与“缺电”并存的矛盾。例如2025年闽粤直流全时段实现满功率送电,南方区域首次送电支援上海、浙江、安徽,全国跨区通道最大实际送电功率达1.51亿千瓦,跨电网经营区交易电量34亿千瓦时。
二是担当电力安全保供的“稳定器”。电力现货市场发挥关键作用,通过“高峰高价、低谷低价”的价格信号,形成了电源侧与负荷侧双向互动、协同保障供应的全新格局,为迎峰度夏、度冬等电力安全保供提供了坚实保障。例如2025年山东、广东、安徽等地电力负荷创新高当日,现货市场“高峰高价”激励发电机组主动加强设备运维保障,发电机组非停率和受阻率低至“双零”。
三是充当能源绿色转型的“助推器”。现货、中长期市场价格信号反映了不同时段、不同区域的电力供需关系,让新能源在电力供应充足时段的环境价值、高峰时段的保供价值得到充分体现;辅助服务市场则进一步完善了调节资源的价值实现机制,激励调节资源积极参与系统调节。例如2025年山东446万工商业用户响应市场价格“削峰填谷”,转移晚高峰用电负荷225万千瓦,增加午间新能源消纳空间583万千瓦。
四是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加速器”。随着近年来电力供需相对宽松、一次能源价格下降,市场交易价格逐步降低并传导至用户侧,工商业用户、分布式新能源、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多元化主体加速入市,共享改革发展的红利。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期《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出台,这是对2020年版本的首次全面更新,出台新规则有何特殊考虑?对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何影响?
市场监管司副司长王云波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先后于2016、2020年制定修订《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奠定了我国电力市场健康发展、规范运行的良好基础。2025年全国中长期交易电量占市场总交易电量的比例超过95%,充分发挥了电力市场“稳定器”作用。
近年来,新型电力系统和电力市场建设持续深化,市场基础条件发生许多“新变化”。一方面,国家发布了一批“新政策”,包括发用电计划全面放开、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燃煤发电容量电价、新能源全量入市、现货市场全面覆盖等等。另一方面,市场涌现出一批“新业态”,绿电交易规模快速增长,新型储能、分布式电源、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加速入市。
为了更好适应“新变化、新政策、新业态”,我们对2020年版本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进行修订,形成了2025年版本的“新规则”,从而进一步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规范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行为,依法保护市场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本次修订对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和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在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方面,进一步完善规则体系基础,将《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有关内容进行了合并,融入交易品种、交易组织等章节,同时将市场注册、信息披露、计量结算等已在其他基本规则里明确的内容进行了协同删减,强化电力市场“1+6”基础规则体系的统筹衔接。将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交易、区内省间灵活互济交易等机制创新纳入本次修订,着力提升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能力。在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方面,适应高比例新能源入市、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交易等客观需求,进一步提高市场的稳定性、灵活性和前瞻性。围绕“稳定性”,推动交易周期向“更长”延伸,鼓励开展多年期交易,强化中长期交易“压舱石”作用;围绕“灵活性”,推动交易周期向“更短”延伸,深化中长期连续运营,进一步提高交易频次,推动按日连续交易,提升中长期市场灵活性,促进与现货市场的协同衔接;围绕“前瞻性”,增加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中长期交易等前瞻性条款。我的回答就到这里,谢谢您!
总台央视记者:我们注意到,2025年我国能源领域投资保持了较快增长。请问2025年全国能源投资态势具体如何,展现出了哪些特点?
发展规划司副司长邢翼腾
感谢您的提问。2025年,全国能源投资保持较快增长,年度重点项目完成投资额首次超过3.5万亿元,同比增长近11%,增速分别高于同期基础设施、制造业12.9、10.1个百分点。其中,内蒙古、新疆、山东、广东、江苏5个省(区)完成投资额均超过2000亿元。总的来说,能源投资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能源绿色转型新业态投资加快释放。全国风电光伏新增装机超过4.3亿千瓦、累计装机规模突破18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投资增势良好,重点项目完成投资额同比增长近50%。新型储能、氢能产业持续迸发增长新活力,全年重点项目完成投资额较上一年实现翻番。
二是能源安全保障关键领域有效投资持续扩大。煤电、常规水电等领域投资增势良好,西南主要流域新建在建梯级水电群项目有序推进、持续扩大实物工作量。电网等领域投资保持平稳增长,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加快建设,能源资源互补互济水平持续提升。
三是能源领域民营企业投资保持较快增长。民营企业重点项目完成投资额同比增长12.9%,高于全国能源重点项目完成投资增速约2个百分点。民营企业投资重点在太阳能发电、风电、煤炭开采等领域,其中在陆上风电、分布式光伏领域投资保持两位数增长。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我们注意到,2025年多地清退大量售电主体,2026年各地电力交易方案在多个维度上加强了对售电公司的规范与约束。当前我国售电市场发展情况如何?下一步,对售电市场高质量发展有什么新考虑?
市场监管司副司长王云波
谢谢您的提问,感谢您对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的关心。自2015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售电侧改革以来,零售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售电公司功能作用持续发挥。售电公司是连接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的载体,通俗地讲,成立售电公司,就像开设“电力商店”。这些“商店”从发电厂批量采购电力,再零售给中小工商业用户。因此,零售市场既是终端用户参与市场的“防火墙”和“便利店”,也是引导用户资源响应、提升负荷侧用电灵活性的核心环节。
当前,通过售电公司购买电能已经成为中小用户市场化购电的主要方式。截至2025年底,全国注册售电公司5288家,代理70余万家电力用户参与市场交易,零售交易电量占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六成。
关于“多地清退大量售电主体”,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售电公司连续12个月未进行实际交易,暂停其交易资格”,同时也规定“连续3年未在任一行政区域开展售电业务,启动强制退出程序”。因此,各有关单位按照规定需对售电公司是否持续满足注册条件开展动态管理。
2026年,我们将进一步规范电力零售市场。一是制度“立新规”,完善制度规则体系。及时修订《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研究出台《电力零售市场基本规则》,规范售电公司权责义务,细化售电公司的合规自律运营要求。持续完善零售市场设计,加强批发零售市场衔接和零售市场信息披露,加快推进零售侧市场意识培育。二是运营“强新序”,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履约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强化零售市场运营监测。推动售电公司从“价差套利”向“服务增值”转型。三是管理“建新制”,强化协同监督管理,推动构建零售市场协同共治体系,共同营造零售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我的回答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中国之声记者:2025年中国绿证的发展受到市场高度关注。回望过去一年,中国绿证交易规模、平均交易价格、购买绿证企业类型等呈现怎样的特点?未来将如何增强我国绿证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的编制情况如何?下一步预计将对哪些重点用能行业进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要求?
综合司副司长张星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刚才提到了两方面的问题,首先是关于绿证。2025年,我国绿证事业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可再生能源提质升级注入强大动力。我们持续完善绿证市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绿证消费机制。2025年3月,印发《关于促进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市场供给、消费需求、交易机制、应用场景、国际认可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同年7月,印发《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在电解铝基础上,对钢铁、水泥、多晶硅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明确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并使用绿证进行核算。
随着绿证制度体系持续完善,我国绿证市场呈现量价齐升的良好态势。一是交易规模持续扩大。2025年全国累计交易绿证9.3亿个,同比增长1.2倍,全年交易量超过历年总和。全国参与绿证交易的消费主体达到了11.1万个,同比增长87.5%。其中,高耗能、外向型、高新技术企业成为绿证消费主力;个人购入绿证724万个,数量是2024年的6倍。
二是交易价格企稳回升。在政策和市场双重驱动下,绿证需求持续转旺,2025年下半年我国绿证平均交易价格约4.14元/个,较上半年增长90%。
我国绿证“走出去”取得了重大进展。2025年5月RE100无条件认可我国绿证,11月中国绿证首次亮相COP30取得了积极反响。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绿证国际合作交流。加快构建绿证和绿色电力消费标准体系,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促进中国绿证与国际主流认证体系深度融合。并依托双多边政府间对话机制,推动涉碳规则和绿证规则交流衔接,持续开展绿证国际宣传,向世界讲好中国绿证故事。
关于您关心的第二个问题,也就是重点用能行业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这是我们近期工作的重点。为落实能源法有关要求,我局牵头编制了《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可再生能源新发展新形势,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同时,明确重点用能行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和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并统筹行业发展情况,合理设置考核过渡期。目前,《办法》正在履行相关流程,拟于近期印发。我们将结合国家节能降碳有关政策,充分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积极有序扩展重点用能行业考核范围。谢谢!
人民日报记者:2025年,国家能源局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社会广泛关注。这些政策对拉动投资起到怎样促进作用?下一步,还将出台哪些举措?
发展规划司副司长邢翼腾
谢谢你的提问。2025年,国家能源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能源强国、新型能源体系战略部署,加大政策供给、强化政策联动,推动能源向“绿”而兴、投资向“新”而行,持续激发能源高质量发展活力,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为“十四五”圆满收官、“十五五”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供需两侧协同发力开拓绿色发展新空间。供给侧方面,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新能源迈入市场化发展新阶段,28省完成首轮竞价,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全国保障平均水平为0.33元/千瓦时,保障年限平均12年。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高质量发展,2030年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预计新增投资约1700亿元。开展绿色液体燃料产业化试点,已投产项目带动总投资约230亿元。需求侧方面,出台绿电直连政策,为新能源和用户开启“绿电直通车”,目前已有20多个省区市的数据中心、芯片制造、生物制药、电解铝产业以及工业园区、零碳园区等加快项目落地。建立“责任约束”和“市场激励”双轮驱动的绿色能源消费制度体系,支持绿电制氢氨醇等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拓展绿证使用场景,激发全社会绿色用电需求,让绿电发得出、用得好。
二是大力发展能源新技术新场景打造新的增长点。架起“充电桩”,深入开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2027年底将建成2800万个充电设施,预计拉动投资2000亿元以上。升级“充电宝”,开展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和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行动,到2027年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要达到1.8亿千瓦以上,将带动投资约2500亿元。搭好“路由器”,加快发展虚拟电厂,深挖各类调节资源潜力,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参与市场交易,拓宽收益渠道。
三是系统性重塑能源转型新生态培育新动能。出台促进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电网从输电通道向资源优化配置平台转变,带动产业链与模式创新。发布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指导意见,鼓励多能互补一体化开发、能源上下游产业集成融合发展,助力产业融合创造更大价值。出台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指导意见,鼓励发展各类新能源消纳场景。聚智赋能,大力培育“人工智能+”电网、新能源等八大应用场景,带动智能微电网、能源物联网等新型能源基础设施蓬勃发展。
四是着力破除制度壁垒构建投资新环境。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十条举措,破除准入壁垒,支持各类资本参与核电、油气储备、新型储能等项目建设。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6”规则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出台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简化审批流程、降低小微企业办电成本。规范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行为,让各类资本既“进得来”也“接得好”。
2026年,国家能源局将围绕激发市场活力、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打通项目落地“最后一公里”。一方面,强化政策靶向发力,让收益看得见。出台多用户绿电直连政策,加快零碳园区、工业微电网等落地,促进耗能大户实现清洁替代。完善适应高比例新能源的市场机制,稳定新能源发展预期。另一方面,健全制度保障体系,让项目转得动。强化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形成政策与市场同频发力、协同推进的能源投资导向。扩大低压办电“零投资”服务范围,推行“三省”服务模式,实现水电气联办与涉电审批“一窗受理”。谢谢大家!
中新社记者: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十五五”规划建议也明确提出加快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请问当前我国各级电网建设情况如何?对于下一步发展,有哪些具体考虑?
电力司副司长刘明阳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电网坚持“全国一盘棋”,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技术最复杂的交直流混联大电网。有三方面特点。
一是大范围资源配置能力持续提升。我们累计建成投运“24条直流、21条交流”共45条特高压输电通道,构筑起横贯东西、纵贯南北的“电力高速公路”。目前,全国“西电东送”输送能力达到3.4亿千瓦,有力优化了全国范围内的电力资源配置。二是安全保供能力经受住了严峻考验。特高压(超高压)区域电网主网架不断完善,配电网供电保障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持续提升,有效支撑了我国年均8000万千瓦新增电力负荷需求,保障了全年用电量相当于美国、欧盟、日本总和的巨大体量电力安全可靠供应,且连续多年未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三是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我国电网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消纳平台,有力支撑了全国超18亿千瓦的新能源接入和高效消纳,助力2025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超过20%。
随着新能源装机占比快速提高和新型电力系统的不断发展,未来电力系统将呈现高新能源渗透率、高电力电子化、高供需随机性等特点,呈现更高的复杂性和随机性,对电网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的要求,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初步建成以主干电网和配电网为重要基础、以智能微电网为有益补充的新型电网平台。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构建主配微网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坚持统一规划、一体推进,让电网的“大动脉”“毛细血管”和“微循环”各司其职、高效协同。主干电网重在“强骨架、保安全、畅循环”,继续发挥电力供应“压舱石”和资源调配“主动脉”作用,筑牢电力安全保障根本,夯实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物理基础,支撑清洁能源资源广域调配。配电网重在“强基础、提能力、促互动”,强化与主干电网充分耦合,承载多元化源荷开放接入、双向互动,支撑分布式新能源合理发展,全面增强供电保障能力。智能微电网重在“促消纳、提可靠、拓场景”,它将作为具有自平衡和自调节能力的电力新业态载体,支持多元主体接入,融入终端用户绿色用能场景,促进新能源就近开发、就地消纳,提升偏远地区和电网末端供电可靠水平。同时,我们将推动电网适度超前建设,强化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加大各级电网项目投资力度,为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谢谢!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2030年我国要初步建成新型能源体系,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超过50%、成为电力装机主体。这一具体目标该如何落实?“十五五”能源规划目前的制定进度如何,预计什么时候可以出台?
发展规划司副司长邢翼腾
谢谢您的提问。我理解您的问题主要是关注两个方面,一是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和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目标的落实路径,二是“十五五”能源规划的进展。下面,我分别作一个介绍。
关于第一个问题,落实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是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关键指标,2030年要达到25%、2035年要达到30%以上。“十五五”时期,我们将从供需两侧协同发力,推进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稳步提升。在供给侧,坚持风光水核多能并举,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平稳发展,保持平均每年2亿千瓦增长节奏,推动水风光一体化发展,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在消费侧,大力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扩大绿电利用规模,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因地制宜扩大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健全绿色消费制度体系,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水平不断提升。
关于落实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超过50%。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概括起来包括“四化”举措。一是供给多元化。加快推进“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积极推动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规划建设,加大海上风电开发力度,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多场景多元化开发,进一步扩大新能源供给。二是产业集成化。统筹推进新能源与传统产业协同优化升级,推动新能源与算力、绿氢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互促发展。三是拓展非电化。积极拓展新能源非电利用,重点推动风光制氢氨醇、风光供热供暖等多元转化和就地利用。四是消费协同化。落实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压实重点用能行业绿色电力消费责任。健全绿证交易机制,加强电—碳—证市场协同衔接,积极推动绿证国际互认,合理体现绿电环境价值,全面提升新能源消费水平。
就您关心的“十五五”能源规划进展情况。按照工作安排,过去一年,我们组织有关方面深入开展“十五五”能源规划重大问题研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地方、企业和专家的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规划目标任务论证,已经形成了新型能源体系以及电力、可再生能源等5个分领域能源规划。下一步,将持续完善能源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其他领域规划的衔接,履行相关程序后,预计于今年上半年出台。我的回答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科技日报记者:“十五五”规划建议在前瞻布局未来产业部分,提出推动包括氢能在内的行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请介绍一下国家能源局推动氢能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
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边广琦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氢能列为未来产业重要方向,明确要求将推动氢能等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氢能作为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型电力系统、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将有力促进新能源开发消纳,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同时,氢能产业科技含量高、产业链条长、涉及环节多,发展过程中将全方位带动产业创新、扩大内需、人才培养和国际合作。
“十四五”期间,我们在推动氢能发展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以“规划引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牵头建立氢能产业发展部际协调机制,研究制定《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全面提升氢能产业创新能力,编制《中国氢能发展报告》,引导行业共识,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以“项目试点”推进创新融合。深化氢能领域技术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选取41个项目、9个区域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推动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协同发展。接续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重点专项,积极谋划“十五五”能源科技创新和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布局,累计发布5批次共27项氢能领域首台(套)技术装备名单,并推动首台(套)装备推广应用。三是以“标准建设”筑牢体系基础。持续推动全国氢能信息平台建设运行,夯实氢能信息统计基础。组建能源行业氢能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强氢能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清洁低碳氢评价标准》等行业标准编制,配合发布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方法学,进一步发挥标准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
在行业共同努力下,“十四五”氢能产业逐渐实现有序破局。截至2025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累计建成产能超25万吨/年,较上年实现翻番式增长。新疆库车、宁夏宁东、内蒙古赤峰、吉林大安和松原等项目建成投运,氢能生产—储运—应用产业流程逐步贯通;一批重大技术装备取得新突破,为氢能产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国家能源局将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强化产业规划引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核心技术攻关,推进氢能试点,健全标准认证体系,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大力培育氢能未来产业,为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做出积极贡献。我的回答就到这里,谢谢!
财经杂志记者:近期国家能源局通报了发电企业串通报价等多起违规案例。请问2026年将采取哪些监管手段来预防和查处此类行为?
市场监管司副司长王云波
谢谢你的提问。2025年,国家能源局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部署开展了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和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专项监管,集中发现处置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并对5起电力市场典型违规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有效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2026年,我们将坚持系统观念,着力健全完善电力市场监管制度体系,并持续加大监管力度,让我们的“工具箱”更丰富,监管的手段更有效。
一是健全完善监管制度体系。研究制订更加完善的风险防控制度文件,进一步发挥电力市场“三道防线”作用,提升市场协同共治水平,给市场再上一道“安全锁”。同时,推出一系列易操作可推广的“监管指南”,出台电力市场异常行为监测与处置、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等监管指引,统一监管尺度标准,减少模糊地带。
二是持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继续开展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将电力市场秩序监管作为重中之重,对于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我们将及时“亮剑”纠偏,切实维护公平市场秩序。深化数字化、穿透式等监管方式创新应用,持续提升监管的预见性、精准性和有效性,让监管的眼睛更加“雪亮”。
三是不断强化监管执法震慑。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责令改正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同时,强化典型问题通报与公开发布,用实实在在的案例引导经营主体共同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我的回答就到这里,谢谢!
中能传媒记者:2025年1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在2026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又强调了“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您如何理解这一概念?如何继续拓宽新能源与产业耦合发展新空间?这将给新能源及其相关产业带来哪些新的发展机会?
电力司副司长刘明阳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持续大规模、高水平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发展成就,当然也面临着一些新问题、新挑战。例如,电力系统对大规模波动性新能源的实时平衡和消纳能力有待加强,新能源开发与土地、林草、海洋、生态等方面的协调要求更高,新能源与不同产业融合的模式和市场化机制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等。
面对这些问题挑战,我们提出了“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概念,其关键就在于“集成融合”。这意味着新能源的发展不应继续走“单兵作战”的老路,而是要作为新型能源体系的关键一环,与系统中电源、储能、电网以及千行百业的生产消费深度结合,实现新能源与其他能源品种一体化开发的“左右”集成、新能源生产与消费“手拉手”的“前后”集成、新能源产业链“以绿造绿”的“上下”集成。这不仅是技术上的协同优化,更代表着发展理念的升级,将降低新能源对单一由系统消纳的依赖,有效提升新能源发展自主性、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关于拓宽新能源与产业耦合发展空间,关键是以“新能源+”创造新的能源生产消费模式。我们将积极推动新能源多品种互补、空间集约利用的开发模式,让新能源深入建筑楼宇、交通设施和乡村振兴,打造建筑光伏、交能融合、农村能源革命等多元化发展场景。充分发挥绿电直连等模式作用,引导钢铁、石化化工、算力设施等高载能产业因地制宜建设新能源发电项目,在保证可靠性基础上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电解铝、电解水制氢、机械、汽车等行业充分发挥灵活调节能力,合理安排生产和用能计划,适应新能源发电波动性。在发电利用之外,重点扩大可再生能源燃料、原料、供热制冷等多元化发展和替代,形成绿色氢氨醇综合产业基地、光伏光热一体化供热等新模式新业态。
这将为新能源及其相关产业带来新的发展机会。一方面,对新能源产业本身持续注入新动力,引导带动“沙戈荒”新能源基地、新型水风光一体化基地、海上风电集群、矿区光伏风电、智能微电网等项目建设。另一方面,为新型储能、氢能制储输用、新能源重卡等相关产业创造广阔市场和新的增长点,促进形成新能源发展带动多产业共同发展的绿色增长新模式。谢谢大家!
本文编选自:国家能源局微信公众号;智通财经编辑:陈筱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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