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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读者点题】破解老旧小区改造“少数与多数”难题 让民生工程暖透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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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点题】老旧小区改造是惠及民生的好事,却常因部分住户诉求不一陷入推进僵局,改造后又面临运维保障不足、矛盾反复的问题,“众口难调”与“改而难守”的双重困境,既影响居民获得感,也给基层治理出了难题。如何兼顾各方权益、破解沟通壁垒,让改造红利持续惠及每一位居民?

【记者核实】从贵州部分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来看,改造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具有典型性与复杂性。以贵阳市云岩区八鸽岩路7号小区为例,电梯加装因低层住户担心噪声、采光、隐私及房产贬值而陷入僵局;扁井巷小区则暴露出改造后门禁系统闲置、管理缺位等问题;金仓社区因下水管道维护责任不清,引发楼层间纠纷。这些案例反映出,改造困境往往源于信息不对称、协商机制不健全、长效维护责任未明确等深层原因。

老旧小区改造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然而在推进过程中,电梯加装争议、门禁运维难以及绿化管护等问题接踵而至,如何平衡各方利益、守护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改造成果长效落地,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课题。

一线直击

改造红利背后的多重困境

贵阳市云岩区八鸽岩路7号小区因加装电梯一事引发高、低层住户意见不一。该小区建成已有二十余年,无电梯配置让高层老年住户上下楼愈发困难,3楼以上住户普遍同意加装,并已与电梯公司签订合同。

但一楼住户王女士、吴老伯坚决反对,他们担忧电梯运行产生的噪声可能影响休息,连廊窗户直对卧室涉及侵犯隐私,此外采光受阻、房屋价值贬值等也是其顾虑所在。“我们并非反对改造,只是自己的诉求没人真正解决。”王女士的话语道出了不少低层住户的心声。尽管社区此前针对采光、噪声、经济损失等问题进行沟通,12345热线也曾介入,但相关矛盾未能彻底化解。



电梯三楼廊桥的窗户打开后能够看到二楼卧室内。(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赵惠/摄)

类似的利益分歧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并非个例。贵阳市云岩区扁井巷小区完成改造多年后,门禁系统未能有效使用、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楼道小广告泛滥等问题持续困扰着居民。记者走访发现,该小区多数院落大门未上锁,单元楼门禁因电费垫付压力大、部分居民拒缴费用等原因而断电停用,目前仅三号院落依靠停车费收入维持门禁基本使用。


单元楼门禁系统未通电。

在贵阳市云岩区盐务街街道金仓社区,下水管网错综复杂,因为年久失修又无法彻底维护,导致低楼层的住户经常与高楼层的住户因下水管道堵塞产生矛盾。

一线回音

搭建沟通桥梁 促进矛盾解决

针对住户间沟通难题,贵阳市云岩区盐务街街道办事处金仓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廖书英有自己的解决之道:“我们会将产生纠纷的住户约在居委会,让大家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

廖书英带记者来到一处正在进行施工的楼栋前向记者介绍道:“这栋楼的下水管网经常出问题。最近一次堵塞后,我把这栋楼所有的住户请到居委会,挨家挨户讲清了下水管道的疏通不是一楼人家的责任,而是整栋楼共同的义务。大家都表示认同,共同出资修缮管道。”

廖书英表示,街坊邻居间本就容易沟通,问题在于缺少坐下来沟通的机会,只要居委会从中牵线,将矛盾双方邀请到一块协商,大部分问题都能解决。

委员声音

筑牢权益底线 破解治理难题

省政协委员,黔西南州安龙县招堤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工会主席刘启录,结合基层实践经验,就如何搭建少数与多数间的和谐桥梁、守护特定群体利益给出了明确解答。


省政协委员,黔西南州安龙县招堤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工会主席刘启录。

“老旧小区改造‘一户不同意、楼上楼下干瞪眼’,从来不是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问题,而是关乎民生温度的基层治理考题。”刘启录明确表示,反对改造的居民大多并非抵制民生工程,而是害怕自身权益受损、声音被淹没。破解此类矛盾,关键在于既守护多数人的改造红利,也筑牢少数人的权益底线,让“反对声”成为优化方案的“催化剂”,而非阻碍进程的“拦路虎”。

针对如何平衡老旧小区改造中少数与多数的诉求,刘启录提出了“表决不‘一刀切’、沟通不‘走过场’”的核心思路。她指出,要破解规则模糊与信息壁垒两大痛点,表决需分清主次:公共区域改造按法定多数推进,而加装电梯等涉及特定住户利益的事项,应在单元或楼栋范围内开展协商,不宜“全小区表决绑架少数”;同时,方案、预算、工期及异议渠道应全程公示,并通过上门一对一沟通、第三方专业解读等方式,推动居民从“被动反对”转向“知情参与”。此外,可建立“上门—楼栋—社区”三级协商机制,邀请律师、调解员等中立力量介入,争取将矛盾化解在早期阶段。

在保护特定群体利益方面,刘启录强调必须做到“补偿不缺位、权利不打折”。对于受电梯安装影响的低楼层住户、老人、残疾人、低收入家庭等,应从小区公共收益中设立专项基金,通过现金补偿或物业费减免等方式弥补其合理损失;低收入家庭可免缴改造分摊费用,老人、残疾人优先享受无障碍设施的配置。施工期间需避开休息时段,并提供临时安置、上门服务等便民举措。此外,在电梯选址、核心方案等关键环节上,要赋予受直接影响住户关键否决权,并确保复议、调解、诉讼等维权渠道畅通,杜绝出现“被代表”现象。

针对老旧小区自治难、执行弱等问题,刘启录建议通过“创新+法治+共治”多维破局。推行“现场+线上+上门”多元表决模式,方便老人、外出居民参与;在公共改造中试点“默示同意”制度,但需严格限定适用范围并全程公示。对于居民大会通过的方案,业委会可代表签约,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者依法追责,同时建立信用激励机制,对配合改造的居民给予物业费减免、评优等福利。此外,改造前需明确运维责任与费用分摊标准,纳入公共收益公示范围,培育自治议事会,借助智慧平台实现“一网通办”,保障改造成果长效惠民。

展望“十五五”时期,刘启录期待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进一步升级完善:出台全国统一的实施细则,明确表决、补偿、异议处理等标准;设立中央与地方联动的专项基金,为“弱势方”权益保障兜底;强化基层赋能,加强对业委会、社区干部的专业培训,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治理;完善法律保障体系,修订《物业管理条例》,明确各方权责边界。

老旧小区改造的终极目标,不是“多数人的胜利”,而是“所有人的幸福”。从贵阳三个小区的改造困境,到基层治理者的实践探索,再到法律层面的权益界定,不难看出,唯有让程序更公正、补偿更到位、沟通更走心,才能破解“一户反对”的难题,让加装电梯、启用门禁、绿化管护等民生举措真正落地生根,让每一位居民都能在改造中感受到温暖与尊重,让老旧小区焕发新生机。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赵哲铭 熊曼

编辑 郭睆秋 郑康宁

二审 刘娟

三审 覃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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