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我叫赵敏,我老公在缅甸挖玉矿,整整十年。
村里人都说我命好,男人在外头发了大财,年年往家打三百万,连过年都不回来,只管汇钱。
我一度也以为他只是在那边太忙、太顺。
直到女儿十岁那年,我带着孩子偷偷踏上了那片湿热又混乱的土地去“探亲”。
当我站在那个满是荷枪实弹保镖的矿场门口,看着那个满脸横肉、杀气腾腾的矿场老板,竟对着我那怯生生的女儿弯腰鞠躬,喊了一声“大小姐”时,我脑子里嗡的一声——我知道,那个老实巴交的男人李国华,可能早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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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的那个夜晚,雨下得特别大,像是要把这世间所有的污秽都冲刷干净,却怎么也冲不走我心头的绝望。
那时候的李国华,不是现在那个年薪三百万的“成功人士”,而是一个走投无路的赌鬼。
他被人做局坑进了地下赌场,一夜之间输光了家底,还欠下了八十万的高利贷。那时候的八十万,对我们要死不活的家庭来说,是一座压死人的五指山。
追债的人泼油漆、半夜砸门,甚至威胁要把我女儿抱走去抵债。
我到现在都记得那一晚,李国华跪在我床前的样子。他浑身湿透,脸上带着被人扇过的巴掌印,额头在水泥地上磕得砰砰响,直到血流进眼睛里。
“敏敏,我对不起你。这日子没法过了,离婚协议书我签好了,就在桌上。房子留给你,债我背着走。”他的声音抖得像筛糠。
我当时气得浑身发抖,想骂他,喉咙却像是被棉花堵住了。我没签那张纸,只是背过身去抱着还在襁褓里哭闹的女儿。
第二天一早,李国华不见了。枕头边只留下一张皱巴巴的纸条,写着:“我去缅甸,那边有路子。要么死在那,要么衣锦还乡。别找我。”
他跟着一个蛇头,偷渡去了缅甸帕敢——那个传说中“一刀穷一刀富,一刀穿麻布”的地方。
头一年,音讯全无。我以为他死了,一个人打三份工还债,受尽了白眼。可从第二年开始,钱来了。先是五万,然后是十万,再后来是一百万、三百万。
钱越来越多,汇款单上的数字看得我心惊肉跳。村里人开始巴结我,说我熬出头了,老公在外面那是大老板。可只有我自己知道,这钱烫手。
这十年,他从来不和我视频。每次联系,要么是语音,要么是几张模糊的背影照片。他的理由总是那么几个:“矿上信号不好”、“签了保密协议”、“怕被竞争对手定位”。
我信了,或者说,我逼着自己信了。毕竟钱是真金白银的,日子也确实越过越好。我住进了大别墅,开上了豪车,女儿读上了最好的私立学校。我像只鸵鸟一样把头埋进沙子里,享受着这建立在虚无之上的安稳。
直到女儿十岁生日那天。
那天女儿许愿说:“我想见爸爸,哪怕一眼都行。”看着孩子渴望的眼神,我心里酸得要命。
就在那天下午,李国华寄回来的生日礼物到了。是一个巨大的毛绒熊,沉甸甸的。我拆包裹的时候,不小心划破了里面的夹层。
一沓厚厚的美金掉了出来,伴随着美金掉出来的,还有半张没烧干净的收据和一张折叠起来的CT胸片。
那张收据上沾着早已干涸的黑褐色血迹,上面用缅文和蹩脚的英文写着什么药品清单。而那张CT胸片,虽然名字那一栏被人用黑笔重重涂抹掉了,但我对着光看,依然能看到肺部那一大片触目惊心的阴影。
我是护校毕业的,哪怕不做护士多年,我也看得出那是什么——那是严重的肺部病变,或者是……陈旧性枪伤留下的后遗症。
我的手开始剧烈颤抖。
李国华病了?还是受了重伤?他为什么不告诉我?这些年他到底在干什么?
一种强烈的不安像毒蛇一样缠绕着我的心脏。女人的直觉告诉我,如果在家里干等着,我可能这辈子都见不到活着的李国华了。
“收拾东西,”我看着正在玩熊的女儿,深吸了一口气,声音却哑得厉害,“囡囡,妈妈带你去找爸爸。”
我知道那个地址,那是每次寄包裹回来的发件地——缅甸克钦邦,帕敢矿区。
但我没想到,这一去,就是闯进了鬼门关。
飞机降落在曼德勒,我们又转乘了那边的黑车,一路颠簸向北。
越往北走,路越烂,空气里的尘土味越重。这里的山不是青色的,是黄褐色的,像是被剥了皮的肉。
路边随处可见穿着笼基(缅甸筒裙)的男人,嘴里嚼着槟榔,血红色的汁液顺着嘴角流下来,笑起来露出一口黑牙,眼神像钩子一样盯着我们母女。
我紧紧搂着女儿,手心里全是汗。
到了帕敢外围,气氛更加压抑。这里没有红绿灯,只有荷枪实弹的士兵和私人武装。皮卡车上架着重机枪,呼啸而过卷起漫天黄沙。
按照包裹上的地址,我们来到了一处被高墙铁网围起来的矿区。这地方与其说是矿场,不如说是个军事堡垒。门口站着四个拿着AK47的守卫,皮肤黝黑,眼神凶狠。
“干什么的!滚远点!”一个守卫看都没看清我们,举起枪托就要赶人。
我吓得把女儿护在身后,硬着头皮喊道:“我找李国华!我是他老婆!”
那守卫愣了一下,似乎对这个中文名字有些耳熟,但随即又露出一脸不耐烦:“什么李国华李国富,这里每天死的华工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赶紧滚,不然老子毙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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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他拉动枪栓的瞬间,我心都跳到了嗓子眼,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住手!”
一声暴喝从门内传来。铁门轰隆隆打开,一辆经过改装的黑色防弹越野车像头野兽一样冲了出来,极其嚣张地横在门口。
车门打开,跳下来几个人。为首的一个男人,穿着花衬衫,脖子上挂着手指粗的金链子,一只眼睛戴着黑眼罩,另一只眼睛透着让人胆寒的凶光。他腰间鼓鼓囊囊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别着家伙。
这就是我在这一带听说的“昆哥”,心狠手辣的矿头。
那守卫见了他,吓得哆哆嗦嗦敬礼:“昆……昆哥,这娘们儿闹事……”
昆哥没理他,径直朝我走来。他身上的烟草味和火药味混在一起,熏得人想吐。我双腿发软,死死捂住女儿的眼睛,心想完了,今天怕是要交代在这了。
昆哥走到我面前,独眼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目光最后落在了我身后探出半个脑袋的女儿身上。
那一瞬间,他脸上原本狰狞的表情像是被雷劈了一样,瞬间僵住了。
刚才还不可一世的黑道大哥,此刻竟然有些手足无措。他慌忙在衣服上擦了擦手,那双沾满血腥的手此时竟显得有些颤抖。
他微微弯下那从来不向人低头的腰,对着我不满十岁的女儿,声音里带着一种近乎虔诚的恭敬:
“大……大小姐?您怎么来了!”
空气仿佛在这一刻凝固了。门口那几个拿着枪的守卫下巴都要惊掉了,手里的枪差点没拿稳。
我整个人都懵了,像个木头桩子一样杵在原地。
大小姐?
我的女儿,那个在学校里连大声说话都不敢的小女孩,在这个充斥着暴力与罪恶的缅甸矿区,竟然被称为“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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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哥直起身,转头看向那些守卫,眼神瞬间变回了吃人的野兽,一巴掌扇在刚才那个守卫脸上,吼道:“瞎了你们的狗眼!这是华哥的家人!还不赶紧开门!”
“华哥?”我脑子里一片浆糊。我的丈夫李国华,不是在这边做苦力挖石头吗?顶多也就是个包工头,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面子?
“嫂子,受惊了。”昆哥转过头,脸上堆满了讨好的笑,甚至主动帮我提行李,“华哥要是知道你们来了,肯定高兴坏了。快,里面请。”
我迷迷糊糊地被请上了那辆防弹车。车门关上的瞬间,我看到了窗外那些凶神恶煞的人,正对着我们的车深深鞠躬。
这一切太不真实了,像是一场荒诞的梦。可车窗外那漫天的黄沙和时不时传来的枪声告诉我,这不是梦,这是比梦更可怕的现实。
车子驶入了矿区深处。原本以为会看到满地泥泞和简易工棚,可眼前的景象再次刷新了我的认知。
穿过几道严密的关卡后,眼前豁然开朗。在一片被挖得千疮百孔的荒山之中,竟然藏着一座如同宫殿般的庄园。
高大的围墙上拉着通电的铁丝网,院子里种满了在这个纬度极难养活的昂贵花草。巨大的喷泉不知疲倦地喷涌着水花,在阳光下折射出彩虹。主建筑是一栋三层高的柚木别墅,这种木头在当地寸木寸金。
“嫂子,这就是华哥给你们准备的家。”昆哥笑着介绍,但我总觉得他的笑容背后藏着什么。
一进门,两排穿着整齐制服的缅甸佣人齐刷刷跪在地上:“欢迎夫人,欢迎大小姐。”
这种封建地主般的做派让我浑身不自在。我拉住昆哥,急切地问:“昆哥,我不看房子,我要见国华。他在哪?”
昆哥的眼神明显闪躲了一下。他摸了摸鼻子,干笑道:“那个……嫂子,真不巧。华哥前两天刚进山。你也知道,最近新发现了一条矿脉,那可是好东西,华哥得亲自去盯着,怕下面人手脚不干净。”
“进山了?那电话怎么打不通?”我不依不饶。
“山里没信号嘛。卫星电话也坏了,正修着呢。”昆哥的理由编得滴水不漏,“您放心,我已经派人去送信了,顶多三五天,华哥肯定回来。”
既来之,则安之。我也只能暂时住下。
但这“三五天”过得让我心惊胆战。这座庄园虽然豪华,却像个镀金的鸟笼。门口二十四小时有人站岗,我想带女儿出去转转,立刻就会有四个保镖跟上来,客气但强硬地劝我回去,说是外面乱,怕伤着我们。
这哪里是保护,分明是软禁。
深夜,女儿睡着了。我睡不着,起身在这个陌生的豪宅里游荡。我走进了二楼那间据说属于李国华的书房。
推开门,一股浓烈的檀香味扑面而来。
书房很大,装修得极尽奢华。正中间摆着一张巨大的红木办公桌,后面是一个神龛,供着一尊面目威严的关公像。
我慢慢走过去,手指划过桌面。这里的一切都很陌生。李国华以前是个连杀鸡都不敢看的人,他信佛,但不信这种杀气腾腾的武财神。
我的目光落在桌角的一个烟灰缸上,里面堆满了烟头,有些烟嘴都被咬烂了,看得出抽烟的人有多焦虑。
拉开抽屉,我想找找有没有他的日记或者家书。可抽屉一拉开,我吓得差点叫出声来。
里面没有纸笔,只有一把黑得发亮的沙漠之鹰手枪,和几盒子弹。
手枪旁边,放着一张照片。那是我和女儿五年前的合影,相框玻璃已经被磨花了,显然被人摩挲过无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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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注意到,照片的边角沾着一点暗红色的污渍。我凑近闻了闻,那是铁锈味,也是血腥味。
佛像下压着军刀,抽屉里藏着手枪,照片上沾着血。
这绝对不是一个普通挖矿工人的房间,这是一个在刀尖上舔血的人的巢穴。
我的心一点点沉下去。李国华,这十年,你到底变成了什么?你是加入了什么犯罪集团,还是……你就是那个让昆哥都点头哈腰的幕后黑手?
我看着窗外漆黑的夜色,远处隐约传来几声沉闷的爆炸声。我突然意识到,那个我同床共枕过的男人,现在离我这么近,却又那么远,远到我根本看不清他的脸。
第二天,矿区的气氛明显变得紧张起来。
庄园里的保镖增加了一倍,昆哥进进出出的次数也变多了,每次都是行色匆匆,脸上的表情凝重得像是在办丧事。
我试图从佣人口中套话,但这些缅甸女佣只会摇头,或者用蹩脚的中文说“不知道”。
下午,女儿在后花园的草坪上玩耍。那草坪下面埋着自动喷灌系统,每一滴水在这个缺水的地方都是钱。
我坐在遮阳伞下,盯着大门口发呆。突然,女儿哒哒哒地跑过来,手里举着一个亮晶晶的东西。
“妈妈,你看!小白兔!”
我接过来一看,心头猛地一跳。
那是一块只有拇指大小的翡翠,通体翠绿,绿得流油,就像是一汪凝固的碧水。我对玉石不懂行,但也看得出这东西价值连城,绝对不是地摊货。
这是“帝王绿”。
更让我震惊的是它的雕工。那是一只栩栩如生的小兔子,耳朵微微竖起,眼睛灵动。这手艺我太熟悉了——李国华以前是做木匠的,他最擅长雕刻小动物,女儿属兔,他以前经常用边角料给女儿刻木头兔子。这雕刻的手法、刀路,绝对是他!
“囡囡,这是在哪捡的?”我急切地问。
“就在那边的花丛里,有个黑乎乎的叔叔扔给我的,然后他就跑了。”女儿指着花园围墙的一个死角。
我把翡翠捏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突然,我感觉背面有些硌手。对着阳光仔细一看,在兔子的肚子下面,刻着两个极小极小的字,歪歪扭扭,像是匆忙间用指甲或者尖锐的石头划上去的:
“快跑”。
这两个字像两根针,狠狠刺进了我的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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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跑?
这是李国华给我的信号?他在附近?既然在,为什么不出来见我?为什么要让我们跑?
这里面一定有巨大的危险!
我抓起女儿的手,冲进屋里收拾护照和钱,拖着箱子就要往外冲。
刚到门口,就被昆哥拦住了。
“嫂子,这么晚了,要去哪?”昆哥依旧笑眯眯的,但他身后的十几个保镖已经把枪口若有若无地对准了我们。
“我要带女儿回去!我要回国!”我把箱子往地上一摔,大声喊道,“这里根本就没有李国华!你们骗我!那是犯法的!”
昆哥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了。他挥挥手,让手下退后几步,然后走近我,压低声音说:“嫂子,出了这个门,我也保不住你们。外面想要华哥命的人,能从这里排到仰光。”
“什么意思?”我死死盯着他。
“华哥不是不想见你,是不能见。”昆哥叹了口气,那只独眼里居然流露出一丝无奈,“嫂子,既然你已经来了,有些事就躲不掉。今晚有个宴会,如果你真想见他,我带你去。但是……”
他停顿了一下,语气变得异常严肃:“不管看到了什么,听到了什么,哪怕天塌下来,你也别出声,别认他。这是为了你和大小姐能活着回去。”
我握着手里那块刻着“快跑”的翡翠,手心被硌出了血印。我看着昆哥,咬着牙点了点头:“好,带我去。”
夜幕降临,昆哥带着我们母女俩坐车离开了庄园,来到了帕敢镇上最大的“金皇冠”酒店。
这里是整个矿区最繁华也最肮脏的地方。门口停满了豪车和军车,穿着暴露的女人和荷枪实弹的士兵混杂在一起。
宴会厅里烟雾缭绕,几十张桌子上摆满了山珍海味,但没人动筷子,大家都在喝酒、赌博、谈生意。空气里弥漫着雪茄、酒精和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暴戾气息。
昆哥把我们安排在角落的一个屏风后面,那个位置很隐蔽,能看到主桌,但主桌的人如果不注意,很难发现我们。
“坐好,别乱动。”昆哥低声嘱咐了一句,就匆匆走向了主桌。
我的心跳得像擂鼓一样,眼睛死死盯着主桌的方向。
那里坐着几个人,有穿着军装的军阀头子,有戴着金丝眼镜的商界大鳄,还有一个……
当我的目光落在主位上那个男人身上时,我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冻结了。
那是李国华。
但他又不是李国华。
十年不见,他老了很多,黑了很多。原本微胖的脸颊凹陷下去,颧骨突出。最可怕的是他的脸——从左眉骨一直到右下巴,横亘着一道狰狞的蜈蚣一样的刀疤,把那张原本憨厚的脸劈成了两半,显得无比凶煞。
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唐装,手里把玩着两颗核桃,嘎啦嘎啦作响。他靠在椅背上,眼神阴冷得像是一条毒蛇,正听着旁边一个胖子说话。
胖子似乎在求情:“玉阎王,这批货真的是意外,您高抬贵手,给我条活路……”
“活路?”
我听到了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李国华冷笑了一声,声音沙哑得像是在砂纸上磨过。
他猛地抓起桌上的酒瓶,狠狠砸在胖子的头上!
“砰”的一声,酒瓶碎裂,鲜血混合着酒水流了胖子一脸。
全场瞬间死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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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华站起来,用一块白手帕慢条斯理地擦着手上的血,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谈论天气:“坏了我的规矩,就是死路。把他拖出去,剁只手,给弟兄们长长记性。”
那个胖子惨叫着被拖了下去。
我捂住女儿的嘴,眼泪无声地流了下来。我不相信,我不相信那个连鱼都不敢杀、那个跪在地上给我磕头的男人,会变成这样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玉阎王”……这就是他在缅甸的名字吗?
就在这时,昆哥走到了他身边,附耳低声说了几句。
我看到李国华擦手的手动作停滞了一秒。那仅仅是一秒,他的身体微微僵硬了一下,视线若有若无地扫向了屏风这边。
我以为他会过来,哪怕是一个眼神也好。
可他没有。
他像是没听到一样,随手把沾血的手帕扔在地上,然后竟然一把搂住身边那个穿着低胸红裙、浓妆艳抹的女人,放肆地大笑起来:“接着喝!今晚不醉不归!昆子,这种小事别来烦我,老子现在只想和美人快活!”
那女人娇笑着倒在他怀里,给他喂酒。李国华张嘴喝下,手在女人身上不干不净地摸索着,满脸的淫邪与堕落。
看着这一幕,我的心彻底碎了。
这十年,我在家里省吃俭用,照顾老人孩子,日日夜夜盼着他回来。我以为他在外面吃苦受罪,原来……原来他是在这当土皇帝,过着酒池肉林的日子!
那三百万算什么?那是他为了安抚我给的封口费吗?
“妈妈,那是爸爸吗?”女儿透过屏风的缝隙,小声问道,眼里满是恐惧,“爸爸好吓人,我不想见他了。”
我抱紧女儿,泪水模糊了视线:“不是,囡囡认错了,那是个坏蛋,不是爸爸。”
我恨他。那一刻,我真的恨透了他。
宴会还没结束,我就拉着女儿要走。我一刻也不想在这个肮脏的地方待下去。
就在我们走出屏风的时候,主桌那边突然传来一阵骚乱。
“玉阎王!你欺人太甚!”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紧接着就是掀桌子的声音。几个军阀模样的男人拍案而起,手都按在了腰间的枪套上。
场面一触即发。
昆哥带着人冲上去护住李国华。
李国华推开昆哥,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脸上带着那股不可一世的狂妄:“怎么?想动我?这帕敢的石头,只有我李国华这双眼睛能看准!杀了我,你们谁也别想发财!”
就在这时,他的目光终于和正准备离开的我撞在了一起。
四目相对。
我看到了他眼底深处那一闪而过的惊慌和痛苦。但他很快就移开了视线,反而更加用力地搂紧那个女人,对着那些军阀挑衅道:“都给我滚!别坏了老子的雅兴!”
我再也忍不住了。
愤怒冲昏了我的头脑,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松开女儿的手,大步流星地冲了过去。
周围的保镖想拦我,昆哥眼疾手快,给他们打了个手势,让他们放行。
我冲到主桌前,一把扯开那个妖艳的女人,抬起手,用尽全身力气,狠狠一巴掌扇在李国华脸上!
“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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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脆的耳光声在宴会厅里回荡。
所有人都傻了。在这帕敢,没人敢动“玉阎王”一根手指头。
李国华被打得偏过头去,脸上的刀疤显得更加狰狞。
“李国华!你是个畜生!”我哭着吼道,“这十年,你在家里的妻女为你担惊受怕,你就在这里花天酒地?你不配当父亲!不配当丈夫!”
李国华慢慢转过头,看着我。他的眼神很冷,冷得像冰:“哪来的疯婆娘?我不认识你。昆子,把她轰出去。”
“你不认识我?”我气极反笑,指着躲在远处吓得发抖的女儿,“那你认识她吗?那是你女儿!你十年来一次都没抱过的女儿!”
李国华的目光落在女儿身上,他的喉结剧烈滚动了一下,放在桌下的手死死抓着桌布,指关节发白。
但他还是咬着牙说:“我不认识。滚。”
“好,好,好!”我连说了三个好字,心如死灰,“李国华,我就当你是死了。这辈子,我们母女俩和你再没关系!”
说完,我转身就要去拉女儿离开。
就在我转身的那一刹那,身后突然传来“噗”的一声闷响。
紧接着是昆哥惊慌失措的大喊:“华哥!华哥你怎么了!快叫医生!”
我脚步一顿,下意识地回头。
只见刚才还嚣张跋扈的李国华,此刻正瘫软在椅子上。他双手捂着嘴,鲜血像关不住的水龙头一样从指缝里涌出来,瞬间染红了他胸前的那件黑唐装。
那血不是鲜红的,是黑色的,带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腥臭味。
“国华!”那一瞬间,所有的恨意都烟消云散,我疯了一样扑回去扶住他。
他的身体烫得吓人,像个火炉。
“清场!都给我滚出去!”昆哥拔出枪,对着天花板猛开几枪,像头发怒的狮子。
闲杂人等吓得四散奔逃。宴会厅的大门被重重关上,只剩下昆哥的心腹守在门口。
李国华倒在我怀里,剧烈地咳嗽着,每咳一声都会带出一口黑血。他那张凶神恶煞的脸此刻变得惨白如纸,那道刀疤也不再狰狞,反而显得格外凄凉。
他颤抖着手,想要去擦嘴角的血,却越擦越多。
“敏……敏敏……”他终于不再装了,声音微弱得像蚊子叫,眼神里满是愧疚和眷恋,“对……对不起……吓着你了吧……”
“这是怎么回事?你到底怎么了?”我哭着去擦他的脸,手都在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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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哥在一旁红着眼眶,把枪往桌上一拍,那个铁骨铮铮的汉子竟然哽咽了:“嫂子,你别怪华哥。他哪里是什么‘玉阎王’,他他妈的就是个替死鬼!这十年,他活得连条狗都不如啊!”
“别说……”李国华想要阻止昆哥,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
“我要说!再不说你就没命说了!”昆哥吼道,转头看着我,“嫂子,你知道那三百万是怎么来的吗?那是华哥拿命换的!”
接下来的几分钟,从昆哥和断断续续的李国华口中,我听到了一个让我灵魂战栗的真相。
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