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章驰
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运行七周年情况,并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年度报告(2025)》 。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介绍,近年来,法庭受理案件越来越聚焦“高精尖”技术领域,涉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数量和占比逐年攀升,高额赔偿案件数量和赔偿金额随之都有较大幅度增长。其中,技术秘密高额赔偿案件占比较高;但专利高额赔偿案件也屡见不鲜,赔偿额过1亿元的也有3件,超1000万元的至少有33件。仅2025年,法庭就在30案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共计11.3亿元,案均约3800万元;在32案中确定1000万以上高额赔偿,共计25.4亿元,案均近8000万元。这些高额赔偿案件,与知识产权所蕴含的创新程度和价值贡献相适应,与我国产业创新和市场竞争状况相符合,也与侵权行为的危害程度相对应。
知识产权既具有财产属性,又具有公共政策属性;既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要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既要保护既有的创新,又要为未来创新留下空间。因此,在对创新程度高、侵权危害大的情形加大赔偿力度的同时,对创新程度一般、侵权情节轻微的情形,适当从低判赔。相对于千万元以上的高额赔偿案件,目前多数案件赔偿额仍在百万元以下。对滥用权利等非诚信行为依法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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