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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南法律评论
刊期变更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于理论与实践创新,本刊自2026年起,由年刊(每年1辑)变更为半年刊(每年2辑)。刊期调整后,本刊将继续坚守办刊宗旨,为广大青年学者提供更及时、更广阔的学术成果交流平台。
本刊简介
《中南法律评论》创刊于二〇〇八年,是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支持,学生独立组织、自主编辑,公开刊行的连续性学术辑刊,纸质刊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电子刊目前已被“中国知网”“北大法宝”、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等收录。本刊秉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科特色,致力于促进法学内部二级学科之间的“小交叉”和法学与其他学科(如经济学、社会学等)之间的“大交叉”融合研究,常设“主题研讨”“学术前沿”“实证研究”“交叉研究”等栏目,始终坚持学术自主、自律之方针,恪守关注现实、注重学理之方向,奉行园地开放、内外平等之立场,竭诚欢迎国内外知名院校硕博研究生以及青年学者惠赐佳作。
征稿主题
在市场经济体系中,财产不仅体现为静态的物或权利,其形态与规则的演进直接映射并塑造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脉络。财产是市场运行的基本单元,其基本属性使之天然地成为连接法学与经济学交叉研究的纽带。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高质量转型的关键阶段,财产形态呈现多样化、全球化等特征,从传统财产向数据、碳排放配额、生物资源、基因序列信息、外层空间轨道频率、人工智能生成物等新型财产形态扩展,不断重塑着财产的法律内涵、权利边界与流通机制,同时新型财产具有突出的公共性,如何平衡个人与社会利益成为财产法亟待解决的核心课题。在此背景下,法学与经济学、公法与私法的交叉融合研究具有应对现实治理难题的迫切性。法学为财产秩序提供确权、规范与平衡的稳定性框架,霍菲尔德的权利义务关系理论等分析法学工具如同逻辑显微镜明晰法律关系、避免空泛的概念争论,而经济学的效率、成本与激励分析则助力上述框架的优化与实效评估,二者共同塑造着财产制度的形态与效能。
为推动法学与经济学交叉研究的学理化与体系化发展,《中南法律评论》本辑征稿以“超越:公私之辨中的财产法重思”为主题,拟征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子主题的稿件:
1.财产权制度的历史源流与法理重构
2.新型财产的私法回应与制度展开
3.新型财产的的刑法、行政法保护
4.涉案新型财产权利的程序法保障
5.数据跨境流动的法律保护
书评是学术研究与公众知识传播的重要桥梁,而译作是跨越语言边界、实现知识迁移的枢纽。对前沿著作的深度书评与对接国际理论的优质译作,将有力促进跨学科的学术对话与理论创新。为此,本次征稿特别设立“书评与译作”专栏,用以发表与征稿主题相关的优秀书评文章及翻译稿件。
此外,本刊始终热忱欢迎法学内部二级学科的交叉研究,希望鼓励广大青年学者打破部门法界限,以综合视角审视中国法治问题,故此类优稿不限于本辑征稿主题。
投稿须知
1.本刊来稿篇幅以1.5万字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8万字,优稿不限。若为翻译稿,请译者投稿时附上原文及作者授权证明。
2.本刊第6卷第2辑征稿工作正在进行,截稿日期为2026年6月10日,已投稿作者无需重复投稿,本辑预计2026年12月出版。
3.来稿须符合学术规范,兼具原创性、创新性和学术性,重复率检测高于10%者恕不录用;一旦发现套改、抄袭行为,将取消录用资格。
4.请作者严格遵循(点击文字跳转),否则将影响稿件及时处理与采用。
5.本刊坚持匿名三审终审制。编辑部将在收稿后20日内向作者反馈一审意见。若自投稿起两个月内未获任何通知,请主动联系编辑部,以免遗漏稿件。本刊严禁一稿多投,一经发现将列入编辑部黑名单。
6.来稿作者请根据稿件类别以Word文档形式将附件发送至以下邮箱,文件名为:“研究方向+论文题目+审稿阶段”(例:经济法+《论文题目》+一审/二审/三审)。为保证匿名审稿,作者信息请单独以Word文档形式一并发送,包括姓名、学校年级专业/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通讯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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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理、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znlawzh@163.com。
(3)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znlaw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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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刊编辑部保留对稿件进行文字性和技术性修改的权利,文责由作者自负。稿件一经采用,即向作者发送录用通知,原则上不接受撤稿。出版后向作者寄送样刊。
9.本刊已被“中国知网”“北大法宝”、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等数据库收录,将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作者向本刊投稿的行为即视为同意上述授权。
《中南法律评论》编辑部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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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郭晴晴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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