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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璟璟
记者28日从自然资源部了解到,为了降低养老服务用地成本、盘活存量空间,自然资源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支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着力减轻经营主体负担,释放服务供给潜力。三部门表示,将推动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要求新建城区和住宅项目按照规划标准同步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在农村区域,优先利用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养老设施。(央视)
这一《举措》,主旨是推动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而其撬动杠杆,则是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再具体点说,主要就是涉及“土地要素”。养老体系的构建,是个宏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其间,解决了土地不一定能解决所有问题,但至少解决了很大一部分问题。如果把养老产业的成本进行穿透性拆解,我们会发现,包括土地出让金在内的建设投入,一直占有相当比重。就此减负,有助于降低行业门槛,鼓励更多养老服务机构入场。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文件专门提出,“要求新建城区和住宅项目按照规划标准同步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这一条款,孤立地看,似乎是与“着力减轻经营主体负担”的主基调相矛盾。但同样需要看到的是,这份文件里,还有另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则性条款,也即“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用地应保尽保、依法划拨,免除土地出让金。”这就意味着,开发商只要符合相关条件,或许是可能省掉这部分买地费用的。
其实,此前很多年,为解决新开发地块、密集新建小区的入学问题,相关规定也明确新楼盘必须配套建设幼儿园、小学等。只不过,对于这部分配套设施所需地块的出让金缴纳安排,此前各地的实践是有差异的:有些是“一视同仁”全额收取出让金,有些是“免费划拨”,还有些是折中“财政补贴一部分”;除此之外,还有些配套学校,在建成运营一段时间后,会移交给地方政府……这里面的操作各式各样,其中成熟经验,是可以为住宅配建养老设施相关制度所借鉴的。
小区配建学校的高峰期,与房地产行业最火热的时段高度重叠,成本消化不是问题。而近几年,房地产进入新周期,“新住宅必须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就是一笔必须正视的经济账了。如何贯彻减轻经营主体负担、不增加营商压力的原则,同时助推普惠养老产业的扩容?要回答好这个问题,最首要的,还是得进一步就相关土地出让金免除给出实施细则——早早说清楚,免得传递错误预期,也省得把博弈留给市场、留给后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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