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个月,换算一下也就三年半,连一个初三学生升到高三的时间都不到,而那位唱歌老师林俊一却只用这点时间就能走出牢门,继续呼吸自由的空气。法院宣判那天,他穿着熨得一丝不苟的白衬衫,嘴里蹦出“我已报名神学班”“我打算结婚”这种台词,仿佛在说:我犯的不是性侵,是早恋。旁听席上的女孩母亲当场哭到干呕,法警递过去一包纸巾,她却把整包攥成硬块,像要把那三年半也一起拧碎。
很多人第一次听说这事,都以为又是一条“课外班潜规则”热搜,点进去才发现,地点就在市中心那栋玻璃幕墙的琴房,学费一小时八百,家长挤破头才把孩子送进去。林俊一的套路简单得吓人:先夸天赋,再留堂加课,最后把门反锁,说“教你换气”。有回被隔壁教室的学生听见哭声,他拉开条门缝,笑着说“高音破嗓了,别怕”。那天之后,小姑娘回去把奖状全撕了,跟爸妈说嗓子疼,再也不唱歌。要不是她同桌偷偷告诉班主任,循环还会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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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离谱的是,家长们拉群讨论时,居然有人冒出一句:“是不是孩子穿演出服太成熟了?”这句甩锅让受害者母亲直接在群里发语音吼到破音:“她校服外套拉到顶,也能撩到你老公?”语音发出三秒,那人退群,留下一片死寂。就是这种死寂,把多少孩子摁在黑暗里,不敢张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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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能立住,全靠那女孩把每一次留课时间、地点、甚至林俊一事后递给她润喉糖的包装,全写进日记本。警方取证时,糖纸还夹在乐理书里,指纹清清楚楚。开庭前,林俊一的律师想协商赔偿换谅解书,女孩父亲回了一句:“我闺女以后就算哑了,也不拿他一分钱。”这句话被现场记者发到网上,点赞瞬间冲百万。大家终于发现,原来拒绝私了也能这么硬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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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法院还是给了“从轻”,理由是“初犯”“认罪态度良好”。旁听的大学生当场把判决书拍照放大,红笔圈出“初犯”俩字,发博反问:抓到才叫第一次,那没被抓的算第零次?微博存活了两个小时,被投诉删除,转发记录却早已截图满天飞。有人把刑期换算成课时,43个月正好是他以前带学生上64节一对一的时长,于是评论区齐刷刷刷“64节课换3年半,真值”。讽刺吗?讽刺到让人笑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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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房倒闭那天,门口贴着转让告示,隔壁卖烤冷面的大叔说,夜里仍能听到有人飙高音,像哭又像骂。其实哪来什么鬼,不过是路过学生戴着耳机跟唱,调子飘出来,被心事加工成了回声。大叔摇摇头,把音响切到《孤勇者》,音量调到最大,摊位前排起长队,大家跟着哼,哼到副歌全在跑调,却没人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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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最让我后背发凉的,不是林俊一,而是那种“老师”身份自带的滤镜。只要站在讲台上,家长先卸下警惕,孩子天然仰望。权力就这么被包装成“专业”,一点点试探,一次次突破,直到出事后,还有家长不敢相信:“他可是上过电视的评委啊!”原来上电视成了免罪金牌,那广电门口该排多少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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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个月之后,林俊一可以改名,可以远走,可以继续用那副好嗓子混圈子。而受害女孩得花多少个43个月,才敢在KTV里开口唱一首完整的歌?我们唯一能做的,是把这段记忆反复提起,不让热搜沉底,不让糖纸上的指纹被时间抹掉。轻判不是终点,遗忘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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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别只骂一句“人渣”就划走。下次给孩子报班,先问机构有没有第三方监控,直接写进合同;发现异常,先报警再理论;遇到想私了的家长,把这条新闻甩给他看。记住,今天我们不吭声,明天那块糖纸就可能递到你孩子手里。三年半很短,别让黑暗也这么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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