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启动全国检察机关第五季“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活动。活动以报送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的视频等方式,展现检察机关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生动实践。
安徽检察新媒体特开设“办案故事第五季”专栏,陆续展播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办案故事。今日播出第二十八期,讲述滁州市来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
办案检察官:
滁州市来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翁玥
讲述人:
滁州市来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郑承慧
(横屏观看效果更佳)
故事简介
高中生杨家明(化名)因与同学在QQ群互骂引发冲突,双方纠集同学持扫帚棍、砖头等工具在校园内斗殴。案发当晚,杨家明主动投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发现其系未成年人、初犯且具有自首情节,虽构成聚众斗殴首要分子,但基于“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最终对涉案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办案中,检察官走访村委会和学校得知,家明父母离异后与患病爷爷奶奶生活,因此事已被学校勒令退学。检察机关立即启动“检察+教育”协作机制,推动学校同意其返校试读。
针对家庭教育缺失问题,检察机关发出“监护督促令”,修复亲子关系,组建由班主任、心理师、家长参与的帮教小组,每月跟踪考察,助力少年放下心结专注备考。最终,杨家明以超出二本线4分的成绩被本科院校录取。
得到录取消息后,大学学费成了摆在少年家庭面前新的难题,检察机关联合妇联、关工委、工会开展“暖心助学”,动员企业家捐赠衣物和学习用品,解决了燃眉之急,终于让牧羊少年圆了大学梦。
此案通过“附条件不起诉+个性化帮教+社会救助”模式,既挽救失足少年,又解决求学难题,更推动形成“检察+家庭+学校+社会”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诠释了法治温度。
往季回顾
第9781期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终审丨任小玲 二审 丨吴荧
供稿丨滁州市检察院、来安县检察院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