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他从深山老林捡回个身受重伤的失忆女人。
虽然村民议论纷纷,但他还是和这个来历不明的“哑巴”搭伙过了一辈子。
直到20年后,儿子在外闯祸惹上黑道,这对穷苦夫妻被逼入绝境。
就在他下跪求饶的那一刻,谁也没想到,那个平日里唯唯诺诺的村妇,竟然用一句话吓得黑帮大佬当场下跪。
她究竟是谁?
这20年的枕边人背后藏着怎样的惊天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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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九八六年的深秋,西南边陲的十万大山里,雾气浓得像是化不开的牛奶。
这种雾在当地被称为“瘴气”,吸多了能让人烂肺,连最有经验的老猎人都不敢在这个季节轻易进山。
三十岁的赵老三却不得不去,他背着个祖传的竹篓,腰间别着把磨得飞快的柴刀,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腐烂的落叶层上。
他是为了找一种叫“重楼”的草药,那东西长在阴湿的鬼愁涧边上,最近药材站收这个价格高,能换几斤好米。
爬到鬼愁涧的时候,赵老三的两只解放鞋底都已经磨穿了,脚底板被尖锐的石子扎得生疼。
就在他准备攀着老藤下涧的时候,余光瞥见那棵被雷劈了一半的老榕树上挂着一抹刺眼的红。
在这只有黑白灰三种颜色的深山老林里,那抹红艳得诡异,像是谁家办喜事落下的绸缎,又像是刚流出来的鲜血。
赵老三壮着胆子凑近了几步,拨开遮挡视线的藤蔓,心脏猛地缩了一下。
是个女人。
她大半个身子悬空在万丈深渊之上,只有腰带和衣摆死死挂在树杈上,整个人随着山风微微晃动,像是一只折了翼的大蝴蝶。
女人身上那件衣服虽然已经被树枝挂得稀烂,露出了大片青紫的皮肤,但赵老三伸手一摸,那料子滑得像泥鳅,指尖根本挂不住。
那是真丝,只有城里最大的官太太才穿得起的好东西。
她脚上只剩下一只鞋,红色的高跟鞋,鞋跟细得像钉子,上面镶着几颗亮晶晶的石头,在昏暗的林子里闪着寒光。
这根本不是走山路的人该穿的鞋,甚至不像是个活人该穿的鞋。
赵老三探手去摸她的鼻息,手指刚触到人中,就被那冰凉的体温激得打了个哆嗦。
气若游丝,几乎感觉不到进出的气流,如果不救,这人熬不过今晚,不是冻死就是被晚上的野狼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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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老三是个光棍,家里穷得叮当响,多张嘴就是多条命债,但他看着那张苍白得近乎透明的脸,终究没狠下心走开。
他把背篓里刚挖到的几株重楼倒了出来,那是他半个月的口粮,但他连看都没看一眼。
他解下腰带,把女人像捆柴火一样绑在自己背上,那女人看着高挑,背在身上却轻得像把干柴。
下山的路比上山难走十倍,背上多了个人,重心的变化让赵老三好几次差点连人带背篓滚下山崖。
回到半山腰那间破土屋时,天已经黑透了,月亮被乌云遮得严严实实,只有远处偶尔传来几声夜枭的怪叫。
屋里冷得像冰窖,灶膛里早没了火星,赵老三把女人放在铺着烂草席的土炕上,手忙脚乱地去抱柴火烧水。
借着灶膛里跳动的火光,赵老三第一次看清了这个女人的脸。
那一瞬间,他端着土碗的手猛地抖了一下,滚烫的热水泼在脚背上,烫起了一串燎泡,但他连哼都没哼一声。
他这辈子没见过长成这样的人,甚至连做梦都没敢梦见过。
女人的鼻梁高得像刀削出来的山脊,眼窝深陷,睫毛长得像是两把小扇子,盖住了紧闭的眼睑。
她的皮肤虽然惨白,却透着一种象牙般的质感,和村里那些晒得黑红的婆娘完全是两个物种。
赵老三拿着湿毛巾,想要擦去她额头上凝固的血迹,手伸到一半又缩了回来,在自己满是油污的裤腿上狠狠蹭了几下。
他怕自己这双杀猪种地的大黑手,弄脏了这张比菩萨还好看的脸。
女人的后脑勺有个鸡蛋大的包,那是撞击留下的,淤血肿得发亮,看着就让人头皮发麻。
赵老三翻出家里珍藏的一小罐蛇油,那是治跌打损伤的土方子,小心翼翼地涂在她的伤口上。
整整三天三夜,女人就像个死人一样躺在炕上,连身都没翻一下。
除了偶尔从喉咙里挤出的几声痛苦的呻吟,她没有任何活着的迹象。
赵老三衣不解带地守在床边,每隔半个时辰就往她嘴里喂一勺米汤,那是家里仅剩的一点精米熬出来的。
村里的二婶子第二天闻着风声来看热闹,站在门口嗑着瓜子,眼神里满是鄙夷和探究。
“老三,你这是从哪捡回来的妖精?长得跟画报上的洋鬼子似的,别是个专门吸男人精气的狐狸精吧?”
赵老三没搭茬,只是默默地抄起门后的扁担,往地上一杵,眼神凶得像护食的野狗。
二婶子讨了个没趣,骂骂咧咧地走了,没过半天,赵老三捡了个“洋媳妇”的消息就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了十里八乡。
第四天傍晚,夕阳的余晖透过窗户纸照在土炕上,女人终于醒了。
她睁开眼的那一瞬间,赵老三正好端着药碗走进来,两人的目光在空中撞了个正着。
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啊,深褐色的瞳孔里没有刚醒之人的迷茫,反而在一瞬间爆发出一种令人胆寒的杀气。
她的右手本能地往枕头底下摸,速度快得像是一条捕食的毒蛇。
摸了个空后,那股杀气瞬间消散,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惊恐和混乱。
她像是受惊的小兽一样,手脚并用地缩到了墙角,把自己蜷成小小的一团,全身都在剧烈地颤抖。
“喝吧,没毒,是草药。”赵老三把碗放在炕沿上,为了不刺激她,自己退到了门口蹲着抽旱烟。
女人死死盯着那碗黑乎乎的药汤,又看了看蹲在门口那个憨厚的男人,眼神里的警惕始终没有放下。
足足过了半个钟头,直到那碗药都快凉了,她才颤巍巍地伸出手端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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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喝药的姿势很怪,哪怕是缩在墙角,她的腰板也挺得笔直,脖颈修长,像只落难的天鹅。
那是刻在骨子里的习惯,哪怕脑子忘了,身体的肌肉记忆还帮她记着。
赵老三试探着问她叫什么,家在哪,家里还有什么人。
女人只是拼命地摇头,张嘴想要说话,发出的却只有嘶哑的气声,像是喉咙里卡着沙子。
村里的赤脚医生老李头背着药箱来看过,摸了摸她的后脑勺,又翻了翻眼皮,叹了口气。
“脑壳里有淤血,压住神经了,失忆是肯定的,搞不好以后还是个傻子。”
没人认领,也没处可去,这女人就这么在赵老三的土屋里留了下来。
赵老三是个老实人,虽然心里也犯嘀咕,但他总不能把人再扔回深山里去喂狼。
他给女人取名叫“阿云”,因为那天是山里的云雾散了,才让他看见了这抹红。
二
阿云虽然不记得事,也不会说话,但她活得特别讲究,甚至可以说是有洁癖。
家里唯一的那个掉漆的搪瓷缸子,她每天都要用滚烫的开水烫上三遍才肯喝水。
吃饭的时候,她从来不像村里人那样端着碗呼噜呼噜地扒拉,而是一点一点把菜夹到碗里,细嚼慢咽,一点声音都没有。
有一次过年,赵老三狠心杀了一只下蛋的老母鸡,把鸡杂炒了一盘端上桌,那是村里人眼里的绝顶美味。
阿云看了一眼那盘油汪汪的鸡杂,眉头皱得像是要把苍蝇夹死,捂着嘴干呕了一声,一口都不肯碰。
哪怕饿得肚子咕咕叫,她也只肯吃那碗白饭和几根青菜,对内脏表现出一种生理性的厌恶。
赵老三没办法,以后家里杀鸡,好肉都留给她,鸡心鸡肝这些下水自己悄悄蹲在灶台边吃了。
日子久了,阿云的身体慢慢养好了,也开始试着帮赵老三干点活。
可她那双手白净细长,指甲修剪得圆润整齐,根本不是干农活的手。
让她去喂猪,她站在猪圈门口,看着里面的污秽,能在那站半天不动弹,像是被定住了一样。
让她去锄草,她拿着锄头不知道往哪放,一锄头下去差点把自己的脚指头给剁了。
赵老三也不怪她,反正自己光棍了三十年,也不差这点力气,就让她在家里做做饭,烧烧水。
有一次赵老三从地里回来,看见阿云正拿着烧火棍剩下的木炭,在刚刚刷白的墙上画画。
他凑过去一看,吓了一大跳,手里的草帽都掉在了地上。
墙上画的是一个人像,虽然只有寥寥几笔黑线条,但那人的神态却活灵活现,眼神深邃,像是在墙上盯着人看。
阿云画完最后一笔,扔掉木炭,抱着膝盖坐在地上发呆,眼神空洞地看着窗外连绵的大山。
赵老三问她画的是谁,她摇摇头,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砸在地上的灰尘里。
那是她脑子里仅存的残影,每当她试图去抓住那个影子,脑袋就会像炸裂一样疼。
第二年开春,冰雪消融的时候,阿云有了身孕。
没有结婚证,那时候山里也不讲究这个,村长做主,让他们摆了几桌酒席,就算是正式成了家。
阿云穿着赵老三特意去县城扯的红布做的衣裳,坐在床边,脸上没有新娘子的喜色,只有一种认命后的死寂。
赵老三喝得醉醺醺的,掀开红盖头的时候,手都在抖。
他看着眼前这个美得不真实的媳妇,傻笑着说:“阿云,以后这就是你的家,只要有我一口干的,绝不让你喝稀的。”
阿云看着他,眼神里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最后轻轻地点了点头。
孩子生下来的那天,正好赶上山里下暴雨,雷声滚滚,震得屋顶的瓦片都在响。
阿云难产,疼了一天一夜,叫声凄厉得像鬼哭,把赵老三急得在雨地里跪着求老天爷。
好在最后母子平安,是个带把的小子,哭声洪亮,震得接生婆的耳朵都嗡嗡响。
赵老三给儿子取名赵小虎,希望他能像山里的老虎一样壮实,没人敢欺负。
阿云抱着刚出生的孩子,手指轻轻划过婴儿的眉眼,原本冷漠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温情。
她嘴里哼起了一支奇怪的曲子,那是用来哄孩子的摇篮曲。
那曲子调子很高,婉转凄凉,根本不是村里人唱的山歌,甚至不像中国的调子。
后来赵老三在村大队部的电视里听过类似的调调,那是西洋人唱的歌剧,叫什么《图兰朵》。
日子就像山里的流水,看似平静,却在不知不觉中冲刷着岁月,一晃就是二十年。
赵老三的背驼了,常年的劳作让他像个干瘪的老树根,鬓角全白了。
阿云的眼角也爬上了细细的皱纹,但她依然是十里八乡最漂亮的女人。
那种美并没有因为粗布麻衣和岁月风霜而消磨,反而沉淀出一种让人不敢直视的气质。
她教会了赵小虎很多奇怪的东西,那些东西在山里人看来简直是疯了。
赵小虎七岁那年,阿云拿着树枝在院子里的泥地上教他写字。
她教的不是学校里的拼音和汉字,而是一串串像蚯蚓一样的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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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的小孩趴在墙头笑话赵小虎,说他娘是个教鬼画符的疯婆子。
赵小虎哭着回家问阿云这是什么,阿云摸着头疼欲裂的脑袋,眼神迷茫。
“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但我脑子里就有这些东西,我觉得你应该学。”
除了写字,她还教赵小虎怎么走路,怎么拿筷子,甚至教他怎么用刀叉——虽然家里根本没有刀叉,只有两根竹筷子。
她会用两根木棍摆出刀叉的样子,教赵小虎左手拿叉,右手拿刀,手肘不能架在桌子上。
赵老三蹲在门槛上抽着旱烟,看着这对母子在昏暗的灯光下演着这种奇怪的戏码,从来不插嘴。
他觉得媳妇不是凡人,那是天上的仙女落了难,仙女教儿子的东西,肯定是有大用的。
三
二零零六年,赵小虎二十岁了,长得高大帅气,眉眼间全是阿云的影子。
山里的年轻人心都野,待不住,赵小虎也不例外,过完年就跟着同乡去了省城打工。
他说要去大城市赚大钱,回来给爹妈盖大瓦房,还要给妈买一双真正的高跟鞋。
赵老三和阿云成了典型的留守老人,每天最大的盼头就是守着那个信号时有时无的破手机等儿子的电话。
半年后的一个深夜,那个也是用了好几年的诺基亚突然在寂静的土屋里炸响。
铃声凄厉,把刚睡着的赵老三吓得心脏差点跳出来。
电话那头不是赵小虎,而是一个陌生的男人,声音阴冷得像吐着信子的毒蛇。
“你是赵小虎的爹?”
赵老三握着电话的手一抖,一股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是……我是,娃咋了?出啥事了?”
“你儿子在我们会所打碎了客人的古董,还动手打了人。”
“现在人被我们扣了,拿五万块钱来赎人,少一分,我就卸他一条胳膊。”
男人的话像是一记重锤,狠狠地砸在赵老三的天灵盖上,砸得他眼冒金星。
电话挂断了,只有嘟嘟的忙音在深夜的土屋里回荡,显得格外刺耳。
赵老三瘫坐在地上,手机滑落在一边,五万块,那是把他这把老骨头拆了卖也不够的数啊。
阿云从床上坐起来,月光照在她苍白的脸上,她的眼神冷静得可怕。
她没有哭,甚至没有一句废话,只是默默地穿好衣服,把家里唯一的一张存折翻了出来。
那是他们攒了一辈子的棺材本,一共才四千三百块,每一分钱上都浸透着汗水。
赵老三连夜去敲村长和亲戚的门,磕头作揖,甚至给平时不对付的二赖子都跪下了。
全村人都被惊动了,大家看着这个老实巴交的汉子哭得像个孩子,多少都掏了点。
直到天蒙蒙亮,赵老三手里攥着一把零零碎碎的钞票,数了一遍又一遍,一共才凑够了八千块。
鸡叫头遍的时候,老两口就坐上了去县城的拖拉机,冷风吹在脸上像刀割一样。
从县城转大巴去省城,路颠簸了七八个小时,车厢里充斥着汗臭味、脚臭味和劣质烟草味。
阿云一路上都紧紧抓着赵老三的衣角,像二十年前刚被救回来时一样,身体微微发抖。
她透过车窗看着窗外飞速后退的高楼大厦,眼神里透着一种深深的恐惧和抗拒。
那些闪烁的霓虹灯,车水马龙的街道,仿佛唤醒了她潜意识里某种极度不安的记忆。
那种记忆伴随着血腥、背叛和死亡的味道,让她本能地想要逃离。
到了省城,两人像两只没头苍蝇一样,拿着写着地址的纸条问了无数人,才找到了那个叫“云顶”的私人会所。
站在会所门口,赵老三觉得自己像是到了另一个世界。
门口停的全是他叫不出名字的豪车,漆黑锃亮,能照出人影,每一辆看着都比他们全村的房子加起来还贵。
门口的保安穿着制服,戴着白手套,身材挺拔,眼神像看臭虫一样看着这对穿着破烂的老夫妻。
“干什么的?要饭去后巷,别在这挡着贵客的路。”保安伸出一只手,拦住了正要往里闯的赵老三。
赵老三陪着笑脸,腰弯得像只大虾米,递上一支皱巴巴的“红梅”烟。
“同志,行行好,我是赵小虎的爹,有人叫我来的,我是来送钱的。”
保安没接烟,甚至往后退了一步,像是怕沾上什么脏东西,拿起对讲机说了几句。
过了一会儿,对讲机里传来一声冷笑:“让他们进来吧,刀疤哥等着呢。”
保安一脸嫌弃地挥挥手放行,嘴里嘟囔着:“真是倒了八辈子霉,让这种乡巴佬进去。”
一进大厅,强劲的冷气扑面而来,激得赵老三打了个哆嗦,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脚下的大理石地面光可鉴人,倒映着头顶璀璨的水晶吊灯,晃得人眼晕。
赵老三看着自己满是泥巴的解放鞋,踮着脚尖不敢踩实,生怕踩脏了这比他脸还干净的地。
旁边的阿云却不一样。
当她的脚踩上那光洁的大理石地面时,她的身体出现了一种极其微妙的变化。
她的背脊本能地挺直了,下巴微微抬起,眼神不再躲闪,而是平视前方。
她没有像赵老三那样缩手缩脚,反而步子迈得极稳,每一步的间距都像是丈量过一样精准。
这种细微的变化,紧张过度的赵老三根本没注意到,但如果在场的有明眼人,一定会觉得这个穿着蓝布衫的老太太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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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员把他们带到了三楼最深处的一个包厢,一路上遇到的全是衣着光鲜的男男女女。
推开厚重的隔音门,一股浓烈的烟酒味混合着血腥味呛得赵老三剧烈咳嗽起来。
昏暗的灯光下,赵小虎跪在满是碎玻璃的地毯上,鼻青脸肿,嘴角还在滴血,身上的工作服已经被扯烂了。
“爹!妈!”赵小虎看见父母,哭喊着想要站起来,却被身后的人一脚踹了回去。
旁边沙发上坐着一个穿着花衬衫、满脸横肉的男人,正把玩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
这就是这一带出了名的混混头子,人称“刀疤哥”,也是这次事件的主谋。
桌上放着一堆碎瓷片,看样子是个被打碎的花瓶。
“钱带了吗?”刀疤哥眼皮都没抬一下,语气慵懒得像是刚睡醒。
赵老三扑通一声跪下,膝盖在碎玻璃上跪出了血,但他感觉不到疼。
他颤抖着把那个包着钱的塑料袋递过去,像是献上自己的心脏。
“大哥,都在这了,一共八千多……家里实在没钱了,全村都借遍了,求您高抬贵手,放了娃吧。”
刀疤哥接过袋子,打开看了一眼,脸上的横肉抖了抖,露出一丝残忍的笑。
他直接把袋子倒扣过来,红红绿绿的钞票散落一地,像是一记记耳光抽在赵老三那张老脸上。
“八千?打发叫花子呢?”刀疤哥把匕首猛地插在桌子上,发出“笃”的一声闷响,吓得赵老三一哆嗦。
“这瓶子是明朝的,那客人说了,少五万不行,少一个子儿,我就卸这小子一条腿。”
“没钱是吧?”刀疤哥阴恻恻地笑了,目光像两条黏腻的鼻涕虫,落在了角落里一直没说话的阿云身上。
阿云虽然年纪大了,穿得也破,但那张脸依然有着掩盖不住的风韵,那是骨子里的美人胚子。
“老东西,没钱就让你老婆陪哥几个喝几杯,抵点利息。”
周围的小弟爆发出一阵下流的哄笑声,有人甚至吹起了口哨。
赵老三急了,像疯了一样扑过去抱住刀疤哥的大腿,声嘶力竭地喊道:“大哥!使不得!她是我媳妇!您打我吧!打死我都行!”
刀疤哥厌恶地一脚把赵老三踢开,赵老三撞在茶几角上,额头瞬间破了个大口子,鲜血直流,糊住了眼睛。
“给脸不要脸!”刀疤哥骂了一句,站起身直接朝阿云走过去,眼神里满是戏谑和暴虐。
阿云缩在墙角,双手死死抓着衣领,眼神惊恐地看着逼近的男人,身体抖得像秋风里的落叶。
“装什么烈女?”刀疤哥伸手一把揪住阿云裹在头上的蓝布头巾,用力一扯。
布巾被粗暴地扯了下来,阿云的一头花白长发散落下来,遮住了半张脸。
随着头巾滑落,阿云脖颈后方的一块皮肤露了出来,暴露在灯光下。
那里有一道极其狰狞的旧疤痕。
那疤痕不是普通的刀伤,也不像烫伤,形状非常奇特,像是一只展翅欲飞的鹰,又像是一个复杂的图腾烙印。
四
就在刀疤哥想去抓阿云头发的时候,包厢的门再次被人推开了。
“吵什么?不知道我有贵客在隔壁吗?”
一个低沉而威严的声音传来,随后走进了一个穿着考究深色西装的中年男人。
他手里盘着一串佛珠,身后跟着四个戴墨镜的保镖,气场强得让包厢里的空气都凝固了。
这是这家会所的幕后老板,道上人称“坤爷”,省城黑白两道通吃的大人物,连局长都要给他几分薄面。
刀疤哥见到来人,立马换了一副哈巴狗的嘴脸,松开阿云,点头哈腰地迎上去。
“坤爷,这有个不长眼的服务员打碎了东西,家里人拿不出钱,我正教训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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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爷厌恶地扫了一眼地上的狼藉,目光随意地掠过缩在墙角的阿云。
就在他的视线触碰到阿云后颈那道特殊的疤痕时,他转动佛珠的手指猛地停住了。
那一瞬间,时间仿佛静止了。
坤爷的瞳孔剧烈收缩,整个人像是被一道无形的闪电劈中,僵硬在原地。
他死死盯着那道疤,仿佛那是来自地狱的召唤,又像是看到了什么绝对不可能存在的东西。
刀疤哥没察觉到老板的异样,还在自顾自地邀功:“这老太婆虽然年纪大了点,但看着还有几分……”
“都给我把头低下,谁敢抬头看一眼,我挖了他的招子!”
坤爷突然发出一声咆哮,声音变了调,带着极度的恐惧。
手里那根价值不菲的雪茄被狠狠按在真皮沙发的扶手上,火星四溅,烫出了一个焦黑的洞。
“大哥,您这是咋了?这就一乡下来的疯婆娘……”
旁边那个满身横肉、手里还提着半截酒瓶的混混头子一脸错愕,下意识地想要辩解。
“啪!”
一记清脆到令人牙酸的耳光声在死寂的包厢里炸响。
混混头子那两百斤的身躯竟然被这一巴掌扇得原地转了个圈,满嘴的碎牙混着血水喷了一地。
全场死寂,所有人都被这一幕惊呆了,赵老三更是吓得缩成一团,以为大老板要大开杀戒。
只见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坤爷,此刻却像是见了鬼一样,浑身都在剧烈颤抖。
他推开挡路的保镖,跌跌撞撞地朝阿云走过去。
因为走得太急,他的膝盖撞到了茶几边缘,痛得龇牙咧嘴,但他连揉都不敢揉一下。
他走到距离阿云三步远的地方,停下了,不敢再往前一步。
汗水顺着他的鬓角流下来,滴在昂贵的手工西装上,洇出一片深色。
他盯着阿云那张饱经风霜的脸,目光在她的眉眼间来回搜索,似乎在确认什么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阿云此时正低着头,身体还在微微发抖,双手护在胸前。
“这是……这是真的吗?”坤爷喃喃自语,声音里带着无法掩饰的恐惧和一丝狂热。
在所有人惊骇欲绝的目光中,这位省城的地下皇帝,双膝一软,重重地跪在了肮脏的地毯上。
他的膝盖砸在地板上发出的闷响,像重锤一样敲在每个人的心头。
“真的是您……这二十年,您到底去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