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最廉洁、最公正、最文明、最讲理的人民法院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金银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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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1日,福建省上杭县法院村居法官送法进社区活动,守护儿童健康成长。
1992年5月14日,时任福州市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办公会议上殷切嘱托,要“将法院建成最廉洁、最公正、最文明、最讲理的地方”。多年来,福建法院始终把这一重要要求内化为做好司法工作的价值理念、自觉行动,坚持铸法魂、守正义、践初心、明法理,持续推动福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
一、铸法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突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讲政治和讲廉洁是有机统一的,讲政治是基础,讲廉洁是保证,对人民法院来说讲廉洁也是司法的底线、红线。福建法院深刻认识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根本政治原则、最大政治优势,在工作中时刻牢记、始终坚守。
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优良传统、鲜明特色和突出政治优势,必须一以贯之抓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福建法院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政治忠诚的思想根基更加牢固,法院队伍的精神面貌更加昂扬向上。用好用活红色资源,推出《法魂》《共和国法治从这里走来》等文化强院项目,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法映刺桐”宋元法律文化展馆分别被命名为全国法院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法治文化教育基地,福建省成为全国第二个同时拥有这两大教育基地的省份。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继续发挥好福建优势,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提升“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意识和能力。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司法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做到司法工作方向由党指引、司法工作基本原则由党确定、司法工作决策部署由党统领。福建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审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在审判工作中得到正确、有效执行。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各项部署要求。
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推动责任落实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关键所在,必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院,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福建法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体抓实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压紧压实全省各级法院党组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党支部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融合推进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审务督察,抓实日常纪法教育、警示教育,落实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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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4日,福建省邵武市法院进畲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二、守正义,以严格公正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福建法院深刻认识到,法治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依法履职担当,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严格公正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长期以来,福建法院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重大恶性犯罪,推进扫黑除恶斗争,重拳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依法高效审结了吴谢宇弑母案、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刘文光境外有组织犯罪案等一大批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福建法院将继续发挥好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保障老百姓“菜篮子”“药瓶子”“钱袋子”安全。常态化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抓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防范“民转刑”“刑转命”,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福建法院立足法院职能,发挥区域特色优势,打造了金融、破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一系列特色审判品牌。创新推进涉台司法,连续成功举办17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建成中国台湾地区有关规定查明平台,相关创新成果在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宣传推介。福建高院发起建立10个省高院参与的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在2025年世界法律大会推介生态司法工作,首创的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写入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2021年、2023年成功承办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多国首席大法官和10余个国家的百余名代表参加,有力提升了中国法治的影响力。福建法院将谋划推进全省法院“十五五”时期重点工作任务,继续发挥特色审判优势,聚焦县域产业链发展的司法需求,深化“主导产业链+司法服务链”双链融通机制建设,因地制宜提供司法服务,助推产业集群发展。抓好服务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各项举措的落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积极融入海丝法务区建设,促推打造国际商事海事争端解决优选地。
持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福建法院坚持“如我在诉”办好每一起案件,与省总工会建立“工会+法院”职工权益保障机制,协同推进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福建成为第一个省市县三级法院和工会全部建立联席会议的省份。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司法保护,发布少年审判工作白皮书和典型案例,1000余名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民生权益司法保障网更加牢固。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等指标位居全国前列。福建法院将以更实举措回应民生关切,健全民生司法保障机制,妥善审理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民生案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与帮扶,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三、践初心,以人民为中心打造更高层次的法治文明
人民法院是文明成果的守护者,也是文明进步的推进者。福建法院注重通过司法审判工作传承司法文脉、涵养司法文化,以司法的人文关怀彰显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与司法文明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福建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协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省基层法院100%入驻县级综治中心并积极发挥作用。深化省法院与34家省直部门、行业诉调对接机制,激活“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资源,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积极参加创建示范活动,晋江磁灶法庭、武夷山国家公园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连续7年制发司法数助治理白皮书,透过数据看民需,助力党委、政府决策。扎实做好“有信必复”工作,“案-访比”长期保持在全国较优水平。福建法院积极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总对总”多元解纷、诉调对接等机制建设,扎实做好诉前引导、调解指导、速裁快审等工作,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持续优化人民法庭功能布局,发挥枫桥式人民法庭带动作用,推广“村居法官”“园区法官”“背包法官”工作机制,提升群众满意度。
优化诉讼服务。深化跨域诉讼、在线诉讼、集约送达等司法便民服务,既便利群众诉讼,又保障群众诉权。全面建成了诉讼服务大厅、网上平台、12368热线、巡回审判并行的“厅网线巡”立体化诉讼服务体系,发布全国首个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省级标准,不断提升诉讼服务品质。泉州法院首创的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在全国法院推广,获评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开展跨域诉讼服务10年回溯与展望,全面总结成效,拓展完善机制,务实推动工作提质增效。福建法院持续完善诉讼服务平台,整合资源配置,升级流程标准,增进协同联动,构建更加高效便民、智慧精准的诉讼服务体系。完善“跨域+”创造性运用机制,打造更有影响的“跨域+”司法品牌。全面推广应用67类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帮助当事人提升诉讼便利度。
及时回应关切。福建法院始终把“真心听取意见、真诚交往对待、真正解决问题”贯穿民意沟通全过程,在2024年出台10条接待代表委员工作规范、设立“代表委员之家”基础上,2025年升级推出联络工作举措2.0版,得到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支持代表委员依法履职,健全意见建议答复机制,开展“大视察+小调研”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会议、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座谈交流等,社会各界更加理解支持法院的工作。福建法院将持续完善联络平台运行、意见反馈办理、日常沟通联络、参与监督司法等机制,真正促公正、赢公信。
四、明法理,加强释法说理做实定分止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执法的最好效果就是让人心服口服”“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讲理不仅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渠道,也是实现定分止争的重要手段。福建法院牢记嘱托,以法律为准绳,规范法律适用,严格裁判标准,把“以理服人”的要求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加强审判监督管理。近年来,福建法院每年受理案件数都在百万左右,以智慧管理赋能审判工作提质增效,是做到“最讲理”的重要保障。2024年,做优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福建高院与11家中院逐一会商,推动福建审判质效指标在全国率先全部进入合理区间。2025年,福建高院领导带队深入各地开展“点对点”会商,推动解决问题。常治长效抓好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清理,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占比保持低位。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探索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用好数据会商制度,总结类案审理要点和疑难问题解答,强化对下监督指导。加强对人才队伍的分类管理和正向激励,让干警有更多精力把案件办准、办好、办扎实。
增强司法裁判公信力。福建法院持续完善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工作机制,有效提高庭审驾驭、当庭释法说理和庭审控制能力。把释法说理作为筛选案例的重要标准,用好“法答网”“案例库”和闽法同判平台,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118个。坚持开展优秀庭审、裁判文书评选活动,30余部(篇)庭审、文书入选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百篇优秀裁判文书”。深化司法公开,裁判文书上网300万余篇,庭审直播案件50万余场。加大培训力度,用好大法官讲坛、闽法问道等平台,举办各类培训、讲座140余期15万人次,法院干警的司法能力得到新提升。深化把释法说理贯穿司法工作全过程,用好证据法则,理清来龙去脉,尊重人民群众朴素正义观,在法律框架内阐明天理人情,让当事人更加理解认同法院工作。完善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法答网问答和案例筛选入库等机制,持续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把释法说理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健全相关工作责任倒查机制,促进提升司法公信力。
弘扬新时代文明风尚。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有效引导群众明礼守法、邻里和睦、互助友善。发挥裁判引领社会风尚作用,弘扬法治精神,增进群众的法治意识。与省广播影视集团联合开设《热案大家谈》,用“听得懂”的语言把释法说理做到群众心坎里,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福建法院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评价、教育、引领等功能,打造更加丰富多元、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用优秀传统法治文化熏陶人格、滋养心灵、涵养作风。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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