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运行7周年情况、《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年度报告(2025)》、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调解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
经党中央批准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决定,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1日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开始试点运行。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张军院长提出的“抓前端、治未病”“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要求,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在实质解纷中的独特作用,既有力保护知识产权和有效激励科技创新,又积极促成企业合作共赢和行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7年来,法庭共审结民事二审实体案件13263件,调解和经调解撤诉处理4997件,调撤率37.7%,明显高于同期全国民事二审案件和一般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
他说,在7年来的调解实践中,建立了院庭长带头办案和示范调解、代表委员等外部人士参与调解、发挥集中管辖和统一审理优势集中调解、运用关联案件信息披露制度统筹调解等调解工作机制,总结出“以保促调”“以审促调”“以巡促调”“以判促调”“以执促调”等调解工作方法,并根据不同知识产权案件类型特点,采取针对性的具体调解措施。
“在此基础上,2025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制定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司法调解工作指引》,印发全国法院参照执行。”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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