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去商场购物消费,是否经常被店员推销办会员、充费用?现实生活中,预付式消费方式已经非常普遍,常见于教育培训、运动健身、美容美发、餐饮零售、生活服务等众多消费场景。这种消费模式,在为消费者带来优惠和便利的同时,也有助于经营者快速回笼资金、进一步拓展市场,理论上应是一种健康可持续的经济形态。
然而,近些年来,有关预付式消费的维权案例开始攀升,“卷款跑路”“服务缩水”“退款无门”等问题日益突出,成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一大治理难题。当前,北京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正在召开,不少委员就重点关注了预付式消费乱象,并就开展预付式消费治理提出意见建议。
李杨薇委员:
监管、接诉等部门联动,及时预警高风险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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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广播电视台主持人李杨薇。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面向‘十五五’,北京提出要大力提振消费、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发展目标,在此背景下,进一步强化预付式消费监管显得尤为重要。”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广播电视台主持人李杨薇指出。
当前,预付式消费方面存在的纠纷多、维权难等问题已经比较突出,部分商家以低折扣、高返现为诱饵引导消费者大额充值后“跑路”,甚至催生出了“职业闭店人”这一黑灰产业链,专门帮助商家转移资产、逃避债务。2024年10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报打击“职业闭店人”全国首案,对“跑路产业链”形成了一定的打击与震慑。
“但遏制商家跑路乱象还需要更多手段。预付式消费监管往往涉及多个部门,‘信息孤岛问题’导致各方难以形成治理合力,商家易钻空子将资金挪作他用。此外,概不退费、服务有效期、转退卡高额手续费等霸王条款并不鲜见,有时甚至仅靠口头约定,一旦发生问题,消费者维权面临诸多困难。”李杨薇表示。
她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联手打通数据链路,实现商家资质审核、资金存管、投诉处理等信息的实时共享。在此基础上,对商家实行风险分级管理并动态调整,结合涉及投诉举报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及时针对“高跑路风险”商家启动预警、实施限制性措施。
同时,要通过正向激励措施推动行业诚信自律。联合行业协会建立商家信用评级,引入消费者评价机制,针对规范经营、长期保持良好信用的商家推出税收减免、贷款降息等方面优惠性支持政策。
田晶鑫委员:
为商家开展预付费经营设置“两道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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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委员、京师律师事务所执行副主任田晶鑫。受访者供图
北京市政协委员、京师律师事务所执行副主任田晶鑫从法律从业者角度出发,就加强生活服务业预付式消费治理提出了建议。她指出,当前预付式消费场景中,商家发卡门槛过低、虚假宣传及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等情况较为常见。
《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从发行与兑付、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几个方面对预付卡管理作出规定要求,基本形成了预付式消费治理的地方性立法构架。但田晶鑫认为,为推动其内容落地实施,条例需要进一步细化以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首先,要强化市场准入环节监管,确保经营者在进入市场时具备足够的履约能力。对计划运用预付费模式经营的商家设定严格的市场准入门槛,要求商家向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该经营模式。行业管理部门应对所辖预付式经营主体建立信用档案,便于开展监测预警,实现对预付式消费经营者的初步识别。
其次,引入“风险准备金”制度,要求发卡经营者按预收资金总额的一定比例——比如5%缴纳风险准备金,以此确保在其经营不善时能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
同时,为防止消费者风险过度集中,建议设定科学合理的预付费限额,推出个人单张卡限额与行业特定限额“两道红线”。具体来看,设置红线时要充分考量行业情况和经营产品,规定商家对同一消费者预收资金不得超过某一特定数额,从而降低单一消费者的风险敞口;对教育培训、健身等长期服务,鼓励推行“周期封顶”,如单次课程包不超过60课时、健身卡年限不超过3年,从时间和金额两个维度控制风险。
最后,强化信息透明与信用约束,可考虑建立统一的备案查询平台并纳入“京通”App或小程序,让消费者能一键查询商户备案信息、资金存管状态、客户规模、信用评级及过往投诉情况等。
“按照这一思路细化完善《北京市预付式消费管理条例》,执行起来将更加有的放矢,有力助推预付费模式规范发展,切实守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田晶鑫表示。
李亮菲委员:
为预付式消费监管服务搭建“两个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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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委员、台盟北京市委委员、市台联常务理事李亮菲。新京报记者 李木易 摄
北京市政协委员、台盟北京市委委员、市台联常务理事李亮菲则从金融监管角度为北京开展预付式消费治理支了招。“预付式消费模式广泛存在于民生消费场景中,其乱象需要得到重视和治理。”她表示。
北京作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构建基于资金监管和金融服务为一体的全市统一预付式消费监管体系,既是破解行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也是落实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升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为健全资金监管体系、畅通协同治理机制,李亮菲建议,北京应以《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为依据,充分依托市级地方金融行业监管和登记结算系统、预付卡预收资金存管信息平台的技术与数据优势,整合监管、主管部门及金融机构等多方资源,搭建“市级统筹、各区联动、全程可控”的全市统一预付资金综合监管平台,实现预付资金“缴存-存管-划转-退回”闭环监管与动态追溯,切实为监管部门、经营者、消费者提供“一站式”合规与服务解决方案。
在此基础上,注重“疏堵结合”,同步搭建全市统一预付式消费金融服务平台,破解经营者融资难题。平台在充分评估企业经营情况和资金存管规模的前提下,可借鉴济南“预付宝”经验,联合银行、信托、保险等机构推出配套金融产品,为合规入驻平台的经营者提供优惠存款利率、免息信用支付、低息融资贷款等服务,将存管资金、经营数据转化为经营信用,缓解资金周转压力。
李亮菲补充道:“可以选择在西城、海淀等金融资源集中、消费场景丰富的区域,率先开展平台建设应用试点,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再逐步向全市各区、各行业做好推广覆盖。”
新京报记者 陈静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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