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耿子叶)近日,正在进行的北京两会上,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规划提出“支持用人单位设置生育友好岗位”,再次释放了北京市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积极信号。何为生育友好岗位?其服务群体涵盖哪些人?又将对生育友好型社会构建产生怎样的影响?针对这些问题,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王建平,解读政策背后的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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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王建平。受访者供图
人口问题关乎国家长远发展,而生育保护是人口发展工作的核心抓手。王建平表示,北京将生育友好岗位纳入“十五五”规划,充分体现了政策制定的前瞻性与系统性。他指出,生育不仅是家庭层面的核心议题,更与劳动力供给、人口结构优化形成紧密关联,“生育保护绝非单纯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其背后承载着优化人口结构、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深层价值,超出了常规劳动保护的范畴。”
那么,符合标准的生育友好岗位究竟有哪些核心特征?随着各地政策的逐步落地,这一概念的界定正日趋清晰。王建平介绍,从目前地方实践来看,生育友好岗位的核心是通过柔性管理模式,破解劳动者“工作与生育兼顾”的痛点。具体来看,用人单位可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实际,灵活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或远程办公、错峰休假、优化绩效考核标准等措施,为劳动者提供生育相关的工作便利。
“生育友好岗位并非仅面向育龄女性。”王建平强调,生育是家庭共同责任,岗位设置需覆盖全体育龄群体,既包括承担主要生育义务的女性,也涵盖育龄男性,“通过落实陪产假、男性育儿假、育儿弹性工作机制等措施,让男性更充分地参与育儿过程,既能减轻女性生育压力,又能推动形成性别平等的就业环境。”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设置生育友好岗位是履行社会义务。王建平认为,用人单位主动落实生育友好政策,完善配套保障措施,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同时,这类岗位的设置能有效构建人文关怀型用人单位文化,增强员工归属感与凝聚力,让劳动者更安心地投入工作,形成“用人单位保障员工权益、员工反哺用人单位发展”的良性循环。
除了岗位机制优化,硬件与物质保障的完善同样关键。王建平建议,用人单位可进一步拓展服务维度,比如落实女职工孕产期保健的措施,设置独立哺乳室,配备必要的母婴用品,探索提供托育托管等增值服务,多方面为育龄员工提供支持。当然,加强社会保障服务的供应也是综合治理的措施之一。总之,“只有个人、用人单位、社会形成合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生育支持体系,才能真正形成生育友好型社会。”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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