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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植法治根基 谱写时代华章——全民普法40年的安徽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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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是法治信仰的种子在江淮大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的动人岁月。

从“一五”到“八五”,四十载春秋轮转,全民普法在安徽这片热土上,从“星星之火”到“燎原之势”,从“法律常识启蒙”到“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我们见证过田间地头的普法宣讲,聆听过校园课堂的法治声音,感受过“互联网+”时代指尖普法的便捷,更亲历了法治逐渐成为每个人生活准则与信仰的深刻变迁。

那些泛黄的普法读本和宣传海报,那些奔波于乡村小路的“法律明白人”,那些座无虚席的法治讲座……都是这四十年安徽普法工作最温暖的注脚。从领导干部到青少年,从企业职工到城乡居民,普法之光,照亮了江淮大地的每一个角落。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到保障经济繁荣向好,法治之力,护航着安徽发展的每一次跨越。

“全民普法40年·安徽印记”专栏即将开启。

我们以时间为轴,回望波澜壮阔的普法历程;以故事为媒,讲述有温度、有力量的法治传承;以成果为证,展示安徽普法的创新与实效……无论您是普法工作的亲历者、见证者,还是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受益者,这里都将为您留存一份独特的“安徽印记”。

“一五”普法(1986—1990年)开创性地提出在全体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普及的对象是工人、农(牧、渔)民、知识分子、干部、学生、军人,以及其他劳动者和城镇居民中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基本内容是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兵役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试行)、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基本法律,简称为“十法一条例”。

全民普法共绘宏图

江淮大地共沐春风

1987年,中共安徽省委举办省级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开创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先河。1989年,城镇基本完成普法任务,随着普法工作重点转入农村,全省派出3.3万名干部深入1万余个乡村进行“三集中”(集中领导精力、集中骨干力量、集中学习时间)式普法。全省农村普法工作中摸索出一些经验做法,如“十户三员责任制”方法(即在农村10户家庭中推选法制宣传员、治安员、调解员各1名),在全国得到推广。


“一五”普法期间,法律工作者在咨询活动中为高龄老人解答法律问题


“一五”普法期间,普法工作人员在街头进行法律咨询活动


“一五”普法期间,普法工作人员上街宣讲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二五”普法(1991—1995年)制定《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从“一五”普法“基本普及法律常识”变更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专业法学习宣传,即在继续抓好宪法等基本法律普及的同时,强调加强部门和行业专业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促进了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完善,中宣部、司法部成立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各地各部门相继成立了普法教育办公室。强调学用结合,探索推进依法治理,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深入发展。

法制宣传站上新起点

专业法普及开新篇

省委成立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后,1991年,省直地矿、工商、税务、统计、邮电等厅局相继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制定普法规划或专业法宣传教育计划,普法领导机制更加健全。全省60多个有专业法普及任务的厅局,把专业法学习当作职工业务学习和在岗培训的重要内容,除了组织本行业的干部学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外,还面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教育,专业法普及掀起了热潮、渐成气候。


“二五”普法期间,合肥市举办宣传学习教师法知识竞赛活动


“二五”普法期间,阜阳市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


1994年,蚌埠市开展专业法宣传活动

“三五”普法(1996—2000年)提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以基层普法依法治理为基础,以行业普法依法治理为支柱,以地方普法依法治理为主体的依法治理的“三大工程”互相促进。领导干部学法方面,在中央连续举办法制讲座的推动下,全国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已经形成热潮,并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各地普遍建立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考核制度。

普治并举全面开展

地方立法初见成效

依法治省工作全面推进、重点实施,每年抓一项“重点工程”,1997年抓基层治理,1998年抓行业依法治理,1999年抓区域依法治理,依法治理工作有序推进。1997年9月,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标志着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


1999 年,铜陵市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


“三五”普法期间,阜阳市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活动


1997年,池州地区举办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现场经验交流会

四五普法(2001—2005年)提出“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即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全面提高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将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法制宣传迎重要节日

示范创建成有效载体

每年12月4日前后,各地举行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2001年,省暨合肥市全国首届法制宣传日广场法制宣传、文化宣传活动在合肥市府广场举行;2002年,组织全省15万名公务员参加WTO知识考试,15.5万名公务员参加依法行政通用法律知识考试;2003年,举办省暨合肥市“村官”法律知识竞赛;2005年,举办纪念全民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大型图片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成为深化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载体,2004年,全省10个村获首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至“四五”普法收官,“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增至20个。


2001 年,省暨合肥市全国首届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市府广场举行


2003年,马鞍山市开展社区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2004年,南陵县烟墩镇格外村获首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五五普法(2006—2010年)第一次明确提出将农民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创造性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即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全国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推进各项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法律六进”全面铺开

“江淮普法行” 应运而生

全省建立了“法律六进”活动联办制度,建立了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联系点2.3万多个。普法阵地建设初见成效,建设普法广场或法制公园近140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560余个,村(居)法律图书角2.3万余个,农民和农民工普法学校5000余所。从2009年开始,每年围绕一个主题,分别从“普”“宣”“查”入手,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成为至今仍立足江淮、闻名全国的普法依法治理“安徽品牌”。


“五五”普法期间,我省启动“法律六进”宣传活动


2009年,淮北市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


“五五”普法期间,省暨合肥市举办广场普法宣传活动

六五普法(2011—2015年)提出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普法对象的重中之重。在阵地建设中强调要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普法网站,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强调“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

率先以“刀”“水”之变

促普法由“软”入“硬”

安徽出台全国首个以“法治”命名的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体现出从“刀制”到“水治”跨越的安徽实践;出台《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在全国率先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千百十工程”,实施法治元素“四入行动”。安徽普法“两微一网”格局正式形成,新媒体普法矩阵日渐完备。召开全省推进普法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作出关于推进实施普法责任制的决议,省级层面实现了普法工作考核“四个纳入”,普法“软任务”有了“硬约束”。


2015年,《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经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


2012年,安徽省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知识竞赛举行


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新媒体培训班举办

七五普法(2016—2020年)“法治宣传”替代“法制宣传”是“七五”普法规划的鲜明特征。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穿于“七五”普法规划始终;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确定为指导思想;首次将党的领导人的重要论述作为法治宣传的首要任务;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普法责任制落地生根

“法律明白人”蔚然成林

安徽出台《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关于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的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完善了普法责任制的顶层设计。2017年,在全国率先对40家省直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重点督查。依法治理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中,全省在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强化对农村“两委”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能力的培训,有力提升了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七五”普法期间,铜陵市枞阳县“法律明白人”用大鼓书唱出普法“好声音”


2019年,滁州市凤阳县小岗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被命名为第二批国家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2017年,安徽省“七五”普法讲师团暨安徽省“法润江淮”普法志愿者总队成立大会召开


“七五”普法期间,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八五普法(2021—2025年)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6方面的内容,提出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等。

思想之光引领普法

深耕厚植迈上新阶

安徽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采取10项举措学习宣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以及“江淮普法行”等主题法治宣传,分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国家试点、省内试点、全面推开,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宣传选树安徽省“年度法治人物”40名,举办2届长三角非遗法治文化作品展,建成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4个,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4个,培养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11.8万名,“法律明白人”金其华获评“2024年度法治人物”,全省普法工作在守正创新、提质增效中迈上新台阶。


2024年,“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宪法宣讲进校园”活动


2024年,“ 民法典宣传月 ”期间,开展“民法典宣传进乡村”活动


2025年,在全省部署开展“守护法治乡村 共建和谐家园”专项法治宣传教育


2025年,安徽省暨合肥市“江淮普法行”启动仪式在庐江县汤池镇百花村举行


2025年,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举办2025年安徽省“年度法治人物”集中宣传发布活动


2024年和2025年,省司法厅连续举办2届长三角非遗法治文化作品展


2024年,省司法厅举办全省“法律明白人”业务技能竞赛活动


2024年,我省“法律明白人”金其华获评“2024年度法治人物”


2025年,省司法厅、省总工会举办全省法治宣传教育业务技能竞赛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知识竞赛

四十载春风化雨,四十载春华秋实。回望过去,是为了更好展望未来。让我们乘学习宣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之东风,启全民普法之新程,将法律交到人民手中,让法治植入人民心中,为强国建设与民族复兴伟业铸就坚实法治根基。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安徽省司法厅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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