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强调,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真抓实干。这一要求对于身处司法一线的基层法院而言,既是行动指南,更是民心所向。基层法院作为法治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其作风好坏直接关系到公平正义的落地成效,唯有将优良作风融入审判执行各环节,才能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温度。
作风建设的成效,藏在走出法庭的脚步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是务实为民,这与基层法院“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高度契合。绍兴法院推行的“司法民情日记”机制,正是作风转变的生动实践——法官不再“坐堂问案”,而是走进田间地头、乡村院落,把法庭“搬”到纠纷现场。从化解七年邻里水井纠纷,到攀登千米竹山还原四十余年自留山地界,基层法官用脚步丈量民情,用耐心化解积怨,让司法裁判不仅明辨是非,更修复了被撕裂的社会关系。这种“扑下身子办实事”的作风,正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最鲜活的诠释。
作风建设的深化,体现在为基层减负的实效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曾是束缚基层法院的“无形枷锁”,过多的考核指标、繁琐的流程要求,让干警难以集中精力办案。如今,最高法重构审判管理质效指标体系、取消条线考核排名、上线法答网和案例库,一系列举措为基层松绑解绳。当法官不再为数据攀比焦虑,不再被事务性工作牵绊,便能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案件审理与群众工作中,让司法效率与司法温度同步提升,这正是作风建设赋能司法效能的生动写照。
作风建设的长效,离不开自律担当的坚守。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要求在自律上作表率,基层法院干警更应严守纪律规矩,永葆清廉本色。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到通过庭审观摩开展警示教育;从规范“立审执破”一站式服务,到建立“司法民情意见池”接受群众监督,基层法院正以“铁规矩、硬杠杠”筑牢作风防线。唯有始终坚守司法廉洁底线,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与认可,让法治信仰在基层扎根生长。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基层司法实践没有终点。基层法院唯有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指引,将务实担当的作风融入血脉,把为民服务的初心落到实处,用脚步丈量民情,用实干化解纠纷,方能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区法院 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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