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聪明过头,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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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雯 漫画
网购时代,互相分享商品折扣、购物技巧本是常态,但若不加甄别地追捧“钻规则漏洞”的所谓“捷径”,则可能在贪欲驱使下踏入违法犯罪泥潭。2025年11月26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贺某、任某诈骗案一审宣判,贺某、任某分别被判处拘役六个月、五个月,缓刑一年,各并处罚金。
2023年底,任某看见同事兼室友的贺某手中拿着一台全新的平板电脑,心生羡慕,便询问价格。贺某颇为得意地称是自己研究电商平台的退货规则后,成功“薅”了店家“羊毛”。任某质疑此举会被店家发现,但贺某表示自己手段高超可以瞒天过海。想起自己心仪已久的平板电脑,任某便在贺某的分享和帮助下开始了“调包计划”。
2024年1月,任某先在电商平台上选中了一台价值1700余元的平板电脑下单,并用几十元的价格同步购入了一台同款模型机。新的平板电脑到货后,他将货交给贺某,贺某先用称重设备记录了商品的整体重量,然后打开包装,将新平板电脑取出并调包为模型机,再利用塑封机等包装工具将商品包装恢复到“全新”未开封状态。在贺某的操作下,复原后的商品包装从外观到配重都分毫不差。
一切就绪后,任某在电商平台上选择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店家面对寄回的“未拆封”商品也降低了警惕性,很快通过了退款申请,并将货款全额退回到任某的账户。
2024年2月、2025年1月,任某在贺某的帮助下两次故伎重施,骗取了两台价值5300余元的平板电脑。后店家在对近期退货进行验货时发现“调货”真相,并在将历次被调换退货商品的线索全部挖出后报警。同年4月,贺某、任某先后落入法网。
经查,2023年12月至2025年1月,贺某滥用电商平台对消费者设置的退货权利保护规则,采取先调换商品,再申请退货并全额退款的方式,共骗取商家3台平板电脑。其间,他将该犯罪手法分享给任某,并帮助任某骗取平板电脑3台。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贺、任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涉嫌诈骗罪。因贺某在其中起策划、帮助实施作用,应认定其为主犯,犯罪金额应按照涉案6台平板电脑的总价1.4万余元认定。
2025年11月14日,福田区检察院对贺某、任某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鉴于二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向被害店家退赔了全部经济损失,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周洪国 严丝弦 王倩)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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