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原平公安
原平公安严厉查处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为切实加强年末岁初公共安全管理,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原平市公安局结合正在开展的
“忻安亮剑”百日行动,
持续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
烟花爆竹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自2025年11月以来,原平公安已查处各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类案件14起、查扣、销毁烟花爆竹1100余箱、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13名违法嫌疑人。
真实案例
近期,原平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摸排,查处两起典型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现场共查扣各类烟花爆竹40余箱,目前2起涉案人员武某、韩某均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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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镇武某经营的便利店内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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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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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沿沟乡韩某家中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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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节假日即将来临,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类违法犯罪行为进入高发期。此类行为不仅严重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更因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对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下一步,原平公安将进一步强化“忻安亮剑”专项行动成效,针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规律特点,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行政交界等重点区域,以及出租房屋、废旧闲置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等重点场所的动态巡查,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打击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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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公安温馨提醒
请广大市民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禁非法购买、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不向无经营资质的商家购买烟花爆竹;不在居民楼、地下室、易燃易爆场所等禁放区域存放或燃放烟花爆竹。如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110举报,共同维护节日期间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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