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月26日电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衡量执行工作的标准,不是看失信名单上有多少名字,而是有多少真金白银装进胜诉当事人的口袋,有多少债务人东山再起,重获了发展机会,有没有涵养出履约践诺、重信守诺的文明风尚。”在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执行局副局长邵长茂说。
发布会上,最高法执行局局长黄文俊介绍说,2025年,新纳入失信名单233.98万人次,同时有266.96万人次通过信用修复回归市场,信用修复人次连续7个季度超过新纳入失信名单人次,累计1865.18万名被执行人迫于失信惩戒压力主动履行义务。这也是失信名单人数在2024年首次下降的基础上再次下降。
“这是一个积极的、期待中的变化,是人民法院运用法治思维和系统观念推进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邵长茂表示。
他介绍,近年来,人民法院严格区分“拒不履行”的失信与“无力履行”的“失能”,分类施策,综合施治。通过立审执联动,法院强化诉前和诉中保全,督促更多的债务人在执行前主动履行债务,从源头上减少失信行为;同时严把名单入口,坚持依法惩戒,严防泛化和滥用,严查仅为了提高执行强制性和威慑力,将“无力履行”的失能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的违规行为,给“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纾困和松绑。2025年,执行案件量同比增长15.43%,新纳入名单人数逆势减少11.7万人次。与此同时,名单出口畅通,法院对纳入名单后主动履行债务、积极纠正失信行为的债务人给予正向激励,把相关信息第一时间推送给有关部门,进行信用修复,失信名单实现“惩戒-履行-修复”的良性循环,让积极改过的债务人有机会重新发展。
在此基础上,人民法院推进失信惩戒分级分类,将失信行为区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等级,遵循“过”“惩”相当的原则,给予一时困难但有意愿、也有潜力偿债的债务人惩戒宽限期。
邵长茂举例,在一起债务人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工程款的案件中,依法本可以直接强制处置房产,但这种处理方式会导致被执行企业破产,职工失业,购房人利益受损等一系列后果。通过办案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申请执行人同意为债务人修复信用,贷款融资偿债。办案人员以发展的眼光对待困境企业,用执行措施上的“缓”换债务人经营发展上的“进”,和债权人的“得”,把双输变双赢。
“失信名单人数下降,不是减少了执行的强制性,而是提高了惩戒的精准度,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治理的科学性。”邵长茂也强调,当前,被执行人有钱不还,规避、逃避、抗拒执行的问题客观存在、仍然突出,他重申,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也是社会治理的支点,人民法院把诚信作为执行工作的标尺,严厉打击失信行为的鲜明立场没有变也不会变,严惩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态势不会减弱只会增强。失信惩戒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就是要把最严厉的惩戒措施聚焦到严重的规避、逃避、抗拒执行行为上来。
邵长茂表示,人民法院将恪守“诚信守法受激励、失信违法必严惩、一时困难给予支持”的司法态度,让执行既有力度也有温度,促进形成“自动履行”成为首选,“信用修复”路径畅通,强制执行作为“最后手段”的良好法治生态。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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