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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璟璟
近日,广西邕桂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邕桂公司)向媒体反映,2021年该公司经政府招商,在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恭城县)投入超2000万元建成广西恭城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却在取得执业许可后,相关单位拒绝履行合约,致使项目始终无法正式启动。对此,恭城县相关部门回应称,该项目未经过充分调研论证,未经过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集体研究,但在时任县委书记邓晓强(已服刑)的强力推动下签署协议。(新黄河)
此事经过多家媒体多轮报道,可以说,越是深挖就越是“乱麻”。最初,企业一方借道喊话,还是一派“民生工程沦为烂尾工程”的调调,一副委屈模样。话里话外,大体还是暗示当地政府“言而无信”。然而,随着更多媒体跟进调查报道,这一事件整个来龙去脉随之浮出水面,其间过程之曲折、涉及的权责利之复杂,远超常人想象。凡此种种,远非一句“新官不理旧账”所能囊括。邕桂公司坚持按照原合同执行,而恭城县相关部门的“拒绝”好像也是有理有据。
根据恭城县相关方面的说法,该项目系前任主官“收贿强推”,并且未按规定公开招标,可以说先天不足,法理正当性、程序正当性,都存在着巨大瑕疵。既然如此,当然没有照单全收的道理。“新官不理旧账”固然不对,可若“旧账”是“错账”“烂账”呢?若是一股脑全认,岂不是“错上加错”,岂不是“带病推进”?旧账不能不理,但“理”的前提是把账算清楚——大体来说,这个逻辑是有道理的。
只是,有些“理账”终究是“剪不断,理还乱”。恭城区域医学检验中心的这笔账,牵出了一系列纠结命题。比如说,是合同约定优先,还是法律规定优先?“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是按照合同签署为限还是以落地执行为限?程序瑕疵,能在多大程度上推翻合同效力?对于涉腐落马官员,“清除流毒”“拨乱反正”与维持地方政府履约的延续性如何平衡?毕竟,当时的合同不是与某某官员个人所签署,而是与地方职能部门签署。善后处理,还是得顾全方方面面的观感才是。
不同于此前很多一目了然的故事,这起事件的是非曲直,远非局外人所能轻易洞悉。如今,各方基本到了舆论施压、造势博弈的阶段。后续如何发展,我们拭目以待。对于一份“带病合同”囫囵吞下,当然不可接受。如何处理好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能否把死棋走活,就要看各自的智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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