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我叫李伟,96年从部队的土里滚出来,回到城里,像个拧错了的螺丝。
她叫林晚,大我五岁,是医院里最难摘的那朵花,偏偏就落到了我这片尘埃里。
我以为只要心够诚,石头也能开花。
所以我提着两瓶茅台,穿着我唯一一套拿得出手的军装,去敲她家的门,准备接受未来丈母娘的检阅。
门开了,她妈妈端详我许久,然后脸色煞白,声音抖得像秋天的落叶:“怎么会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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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李伟,25岁,户口本上的年龄。心理年龄可能更大,也可能更小,看情况。
在西北戈壁滩上吃土吃了五年,回来后,世界已经不是我熟悉的那个样子。
街上的女人裙子越来越短,商店里的可乐越来越贵,连以前跟着我屁股后面跑的鼻涕虫都学会了管我叫“叔”。
战友们有的进了机关单位,有的去了国企,每天夹着包,喝着茶,研究报纸上的风向。
我不行。
我这人,话少,手上的茧子比脸上的褶子多,看见穿制服的就想立正,看见领导就想喊报告。让我去坐办公室,比让我负重跑一个五公里还难受。
最后,我拿着那点可怜的安置费,在城中村的犄角旮旯里租了个小门面,挂了个牌子:李氏五金维修。
修水管,换灯泡,通马桶,焊铁架子。什么都干。
街坊邻居看我像看个怪物,一个当过兵的小伙子,一身力气,不去干点“正经事”,天天跟这些破铜烂铁打交道。
我不在乎。
部队教会我一件事,把手上的活儿干好,比什么都重要。
我的生意不好不坏,饿不死,也发不了财。生活就像我门口那条常年积水的巷子,平静,但总有点脏兮兮,偶尔有辆车开过,溅我一身泥点子。
直到那个下雨的晚上。
那天的雨,跟不要钱似的往下倒,整个城市都泡在水里。
我刚给最后一扇防盗窗焊上花纹,准备收工。
一身的机油味,混着汗臭,脸上估计比锅底还黑。
我蹬着我的永久牌自行车,链条吱吱呀呀,像个快断气的老头。
就在这时,我看见了她。
还有她的车。
一辆红色的桑塔纳2000,在那个年代,这车就像个移动的身份证明。
它停在路边,安静地打着双闪,像一只受伤的红色甲虫。
车门开了,走下来一个女人。
她撑着一把伞,但雨太大了,风一吹,伞跟没撑一样。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风衣,在那样的黑夜里,特别显眼。
她先是踢了踢轮胎,然后绕到车头,手足无措地看着熄火的引擎盖。
我猜她打了电话,但可能是大哥大没电了,也可能是信号被这场大雨给冲走了。
我把车停在她旁边。
她警惕地看了我一眼,往后退了半步。
我能理解。一个浑身脏兮兮的男人,在这样的雨夜突然出现在一个单身女人身边,换我也得紧张。
我没说话,指了指她的车,又指了指我自行车后座上绑着的工具箱。
她犹豫了一下。
“会修车?”她的声音很好听,清清冷冷的,像医院里的消毒水味道。
我点了点头。
她还是不放心,但周围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她没得选。
“那你看看吧。”她让开了位置。
我放下自行车,打开引擎盖。一股热气混着雨水扑面而来。
问题不大,分电器进水了。老毛病。
我从工具箱里拿出干布和工具,开始忙活。
雨点砸在我的背上,很冷。但我习惯了。在部队搞野外生存训练,比这恶劣得多的情况也遇见过。
她就站在我旁边,给我打着伞。
但伞太小了,大部分雨水还是落在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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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闻到她身上传来的一股淡淡的香味,不是香水,是一种很干净的味道。
“你把雨衣穿上。”我从车把上解下我的军绿色雨衣,递给她。那雨衣又厚又重,上面还有泥点子。
她愣住了。
“那你呢?”
“我没事,习惯了。”我头也不回地说。
她没再坚持,默默地把雨衣披在身上,然后把伞往我这边挪了挪。
十几分钟后,车子重新发出了轰鸣声。
我关上引擎盖,用一块还算干净的布擦了擦手。
“好了。”我说。
“多少钱?”她从包里拿钱包。
我摆了摆手。
“不用。”
“这怎么行,你淋成这样……”
“军人帮助老百姓,应该的。”我说完这句,自己都觉得有点傻。我已经不是军人了。
但我好像只会说这样的话。
我没等她再说话,扶起我的自行车,蹬上脚踏,消失在雨幕里。
后视镜里,我看见她还站在原地,穿着我那件滑稽的雨衣,像个手足无措的稻草人。
我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生活嘛,不就是一场又一场的萍水相逢。
没想到三天后,那辆红色的桑塔ナ又停在了我的铺子门口。
车窗摇下来,还是那张干净的脸。
“我来还雨衣。”她说。
雨衣洗得干干净净,还叠得整整齐齐。
“顺便……我感觉车子还是有点不稳,你再帮我看看?”
我看了看她那辆车,它安安静静地停在那,引擎声音平稳得像个睡着了的婴儿。
我知道,她是故意的。
她叫林晚。
市人民医院的外科医生。
大我五岁。
这些都是后来我给她换火花塞的时候,她告诉我的。
从那天起,她成了我这个破烂维修铺的常客。
有时候是车灯不亮了,有时候是雨刮器不动了,有时候她说感觉发动机声音不对。
我知道她大部分借口都站不住脚。
但每次她来,我都装作不知道,认认真真地把她的车从里到外检查一遍。
我话少,她也说得不多。
我修车的时候,她就搬个小马扎,坐在旁边安安静静地看。
有时候会看我,有时候会看我那些破旧的工具。
我觉得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她属于窗明几净的手术室,手里拿的是救死扶伤的手术刀。
我属于油污满地的维修铺,手里拿的是沾满铁锈的扳手。
她的世界是无菌的,我的世界是混乱的。
但她好像并不在意。
她会给我带医院食堂的饭菜,用保温饭盒装着。
有一次,我修完车,随口说了一句:“好久没吃过城东那家的肉包子了。”
那是我小时候的味道。
第二天早上,我刚开门,就看见她站在门口,手里提着一袋热气腾腾的包子。
“给你。”她把包子塞到我手里,脸颊有点红,“我……我早上手术,顺路。”
我知道她不顺路。医院在城西,包子铺在城东,我的维修铺在城南。她绕了大半个城市。
我拿着那袋包子,感觉比我扛过的任何装备都重。
我们的关系,就在这一次次的修车和一顿顿的饭菜里,变得奇怪起来。
我不敢想太多。
我一个修破烂的,她一个大医生,电视里都不敢这么演。
但每次看见她,我的心跳就控制不住地加速。在部队练了五年的侦察兵潜伏技能,在她面前全部失效。
终于有一天,她捅破了那层窗户纸。
“李伟,”她看着我的眼睛,“你觉得我怎么样?”
我当时正在给一个水龙头换垫圈,满手都是水和铁锈。
我脑子一片空白。
半天,我才憋出一句:“你很好。”
“那……”她顿了顿,“你愿意当我的……男朋友吗?”
我手里的扳手“哐当”一声掉在地上。
那之后,她带我去参加过一次她同事的聚会。
在一个挺高级的饭店里。
每个人都衣着光鲜,谈论着我听不懂的股票、出国和医学期刊。
我穿着我最好的衣服,一件洗得发白的夹克,坐在那里,像个误入天鹅湖的土鸭子。
一个年轻的主任医师,听说是院长家的亲戚,一直在追林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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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见我,皮笑肉不笑。
“这位就是小林的男朋友啊?幸会幸会。听说……是自己开了个店?”他特意在“店”字上加了重音。
旁边的人都笑了起来。
“嗯,个体户。”我说。
“那可真了不起,响应国家号召,自主创业。”他拍了拍我的肩膀,“不像我们,死工资,没前途。兄弟,以后发财了,可别忘了我们这些穷医生啊。”
他的话像针一样,一根一根扎在我身上。
我攥紧了拳头,指甲陷进肉里。
林晚的脸色也变得很难看,她刚要说话。
突然,隔壁桌传来一声尖叫。
一个四五岁的小孩,脸憋得通红发紫,他妈妈抱着他,急得直哭:“宝宝!宝宝你怎么了!”
孩子被东西噎住了。
饭店里乱成一团。
林晚作为医生,立刻起身准备冲过去。
但我比她更快。
身体的本能超过了大脑的思考。
我一个箭步跨过去,从背后抱住那个孩子,一手握拳,顶在他的上腹部,另一只手抓住拳头,快速向内向上冲击。
一下,两下,三下。
“噗”地一声,一小块没嚼烂的肉丸从孩子嘴里飞了出来。
孩子的脸色立刻恢复了红润,随即“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整个饭店瞬间安静了。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我。
林晚站在原地,看着我,眼睛里有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光。
那个主任医师张着嘴,像是被人灌了一斤水泥。
我退回我的座位,心脏还在砰砰跳,不是因为紧张,是长久没有调动过的肌肉记忆。
海姆立克急救法。部队里每个人的必修课。
那顿饭的后半段,没人再敢拿我开玩笑。
回去的路上,林晚一直没说话。
快到我家巷子口的时候,她突然停下车。
她转过头,很认真地对我说:“李伟,这个周日,你跟我回家,见我妈妈。”
我心里一咯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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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终于等到了那份盼望已久的命令。
紧张,又无比激动。
“好。”我听见自己说。
要去见她妈妈了。
这件事像一块大石头,压在我的胸口,让我连续好几天都没睡好。
我把我那点积蓄全都取了出来,数了好几遍。
然后去了市里最大、最贵的百货商场。
穿着一身工装的我,站在金碧辉煌的大厅里,跟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
售货员小姐用眼角的余光打量我,那眼神,跟看一坨不小心蹭在地板上的机油差不多。
我不在乎。
我径直走到卖烟酒的柜台。
“同志,给我拿两瓶最好的茅台。”我说。
售货员小姐终于正眼看了我一下。
我又去了卖茶叶的柜台,听她推荐,买了一盒包装最精美、价格最离谱的龙井。
花掉了我快半个月的收入。
但我觉得值。
这是我能拿出的,最好的东西了。
见面的那天是周日。
我起了个大早。
我把我那套珍藏在箱底的“八七式”毛料常服拿了出来。
这是我在部队唯一穿过的体面衣服,退伍的时候特批带回来的。
我把它熨了一遍又一遍,可肩膀上那道因为常年背枪而磨出的痕迹,怎么也熨不平。
皮鞋我擦了三遍,亮得能照出我紧张的脸。
我对着镜子,一遍一遍地练习微笑。
但镜子里的那张脸,怎么看都像是要去执行什么危险任务,充满了视死如归的严肃。
林晚来接我的时候,看见我这身打扮,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忍不住笑了。
“你这是……去述职报告?”
我有点不好意思,挠了挠头。
“我觉得这样……正式一点。”
她走过来,帮我整理了一下领口,那双给无数人做过精密手术的手,此刻有些微微发抖。
“我妈可能会有点……严格。”她说,“你别紧张。”
“嗯。”
“我爸爸……很早就去世了,是她一个人把我带大的。她总觉得没人配得上我。”林晚的语气很平淡,像是在说别人的事。
“叔叔是做什么的?”我问。
“一个工程师。因公殉职的。”她看着窗外,眼神有些飘忽,“我妈很少提过去的事,她说,人要往前看。”
车子开进了一个安静的小区。
都是那种灰色的五层小楼,九十年代典型的干部楼。
林晚家在三楼。
站在那扇棕色的木门前,我感觉自己的心跳声,比楼下孩子的吵闹声还大。
我深吸一口气,把手里的礼物换到左手,右手在裤子上使劲擦了擦汗。
这比我第一次参加实弹演习还紧张。
林晚冲我笑了笑,那笑容像冬日里的太阳,给了我一点力量。
她伸出手,敲了敲门。
咚,咚,咚。
“来了?快进来吧。”门里传来一个温和的女声。
我感觉压在胸口的大石头,好像轻了一点。
一切似乎都将是一个不错的开始。
门开了。
开门的是一位看起来五十多岁的阿姨,穿着一件干净的碎花家居服,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她应该就是林晚的妈妈,赵淑琴。
她脸上带着一种审视的,但还算礼貌的微笑。
“阿姨好。”我赶紧立正,差点就敬了个军礼。
“快进来吧,小伙子。”她接过我手里的东西,看了一眼那两瓶茅台,眉毛不易察觉地挑了一下,“来就来,还带这么贵重的东西。”
我被让进客厅。
房子不大,但收拾得一尘不染。空气里有淡淡的书香和皂角味道。
墙上挂着一张黑白遗照。
照片上的男人戴着眼镜,看起来很儒雅,嘴角带着温和的笑。
应该就是林晚的父亲。
“妈,他叫李伟。”林晚把我拉到沙发上坐下。
“小李是吧?坐。”赵阿姨给我倒了杯茶,“听小晚说,你自己开了个店?”
“是的,阿姨,一个五金维修铺。”我老老实实地回答。
“哦,那也挺好,凭手艺吃饭,踏实。”她的话听不出什么情绪。
接下来的对话,像是一场精心安排的审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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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家庭,籍贯,收入。
我像一个准备入伍的新兵,接受着政审。每一个问题,我都回答得一丝不苟。
林晚在一旁,不停地给我夹水果,试图缓和这有点严肃的气氛。
她讲了我们认识的经过,讲了我怎么修好了她的车,讲了我怎么在饭店救了那个孩子。
赵阿姨一直安静地听着,脸上的表情没什么变化。
我能感觉到,她并不满意。
也许在我穿着这身军装走进门的那一刻,我就已经被打上了一个“不合格”的标签。
对她来说,一个开维修铺的退伍兵,配不上她那个当医生的优秀女儿。
这很正常。我理解。
“小李在部队待了几年?”赵阿姨突然问。
“报告阿姨,五年。”
“哦?那是什么时候入伍,哪个部队的?”
这个问题让我精神一振。终于问到我最自豪的部分了。
我想让她知道,虽然我现在只是个修破烂的,但我曾经是一名光荣的军人。
我挺直了腰板,声音不自觉地大了一点。
“报告阿姨,我91年入伍,在原兰州军区第21集团军,是一名侦察兵,96年刚退伍。”
我话音刚落,空气仿佛凝固了。
赵阿姨正在倒茶的手,猛地一抖,滚烫的茶水溅在了她的手背上,她却像完全没有感觉到一样。
她端着茶壶的姿势,就那么僵在了半空中。
“妈!你怎么了?妈!”林晚被母亲的剧变吓坏了,她丢下手中的苹果,急忙冲过去扶住她。
赵阿姨仿佛根本没有听见女儿的声音。
她颤抖着,用尽全身的力气向后退了一步,沉重地撞在身后的书柜上,发出一声闷响。书柜上的小摆件都跟着跳了一下。
她指着我,那根曾经握着教鞭的手指,抖得像秋风里最后一片枯叶。
她的声音嘶哑而尖利,是从牙缝里一个字一个字挤出来的质问,每一个字都带着冰冷的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