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姐,赵军为了那个又老又丑的女人,竟然要跟我离婚!" 表妹林晓瘫坐在我家地板上,哭得撕心裂肺,手里死死攥着那张那个女人的照片。
我看着眼前这个皮肤白皙、年薪百万、为了家操碎了心却输得一败涂地的傻姑娘,仿佛看到了二十年前的自己。
我放下手中的老白茶,平静地看着她:"晓晓,你输就输在太完美了。想让他回头求你?那你得学会这四种手段,特别是第一种,九成女人都不敢做,但只要做了,男人这辈子都戒不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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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陈梅,今年五十二岁。
在这个知天命的年纪,我坐在自家的落地窗前。
窗外是繁华的都市夜景,手边是一杯温热的普洱。
我的丈夫老周,正在厨房里笨手笨脚地切水果。
他时不时探出头来问我一句:“老婆,这橙子是要切块还是切片啊?”
我笑了笑,随口回道:“你看着办,我都爱吃。”
老周乐呵呵地缩回去继续忙活了。
谁能想到,这个在商场上叱咤风云、以脾气火爆著称的男人,在家里竟是这般模样?
朋友圈里的姐妹都羡慕我。
她们说我是“驭夫有术”。
说老周被我迷得神魂颠倒,几十亿的身家大半都放在我名下。
但我心里很清楚。
二十年前的我,曾是一个输得连底裤都不剩的“弃妇”。
如果不是那次痛彻心扉的教训。
如果不是后来那几年的“卧薪尝胆”。
此时此刻的我,恐怕正像我的表妹林晓一样,在深夜里哭断了肠。
林晓来找我的时候,是凌晨两点。
门铃疯了一样响。
我打开门,看到的是一张惨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的脸。
她披头散发,脚上的高跟鞋跑丢了一只。
手里紧紧攥着那个最新款的爱马仕包——那原本是她买来准备送给婆婆的生日礼物。
“姐……我不活了……”
一进门,她就瘫软在地板上。
那种绝望的姿态,像极了一只被抽去了脊梁骨的猫。
事情很老套,却也很残忍。
林晓的老公,那个在所有人眼里老实巴交、唯唯诺诺的公务员丈夫,出轨了。
如果对方是个年轻貌美的小妖精,林晓或许还能用“男人都是好色之徒”来安慰自己。
可偏偏,对方是个离异带娃、开着一家小卖部、体重一百四及、满嘴粗话的女人。
林晓把手机摔在我面前。
屏幕上是私家侦探发来的照片。
照片里,那个女人正坐在路边摊吃烧烤,满嘴流油。
而林晓那个平日里连酱油瓶倒了都不扶的丈夫,正蹲在地上,细心地帮那个女人擦去鞋面溅上的油渍。
他脸上挂着一种林晓从未见过的、近乎讨好的笑容。
“姐,你告诉我,凭什么?”林晓抓着我的裤脚,指甲几乎嵌进我的肉里,“我名牌大学毕业,年薪百万,我每天早上五点起来给他做营养餐,他的内裤袜子都是我手洗。我为了省钱给他换车,自己三年没买过新衣服。我对公婆比对自己亲妈还好……我哪里不如那个泼妇?他是不是瞎了?”
看着林晓,我仿佛在照镜子。
时光倒流二十年,那年我32岁。
我也曾跪在前夫赵军的面前,声嘶力竭地问过这三个字:“凭什么?”
那时候的赵军,一脸冷漠地看着我,仿佛在看一个陌生人。
他只说了一句话,那句话像钉子一样钉在我的心上,让我疼了半辈子。
他说:“陈梅,跟你在一起,我觉得自己像个废物。你太好了,好到让我窒息。”
窒息?
那时的我不懂。
我把心都掏给他了,他却说窒息?
直到后来,我才明白一个道理。
在这个世界上,“好女人”往往是最不值钱的标签。
尤其是那种为了男人牺牲一切、包办一切、完美无缺的好女人。
她们往往活成了男人眼里的“妈”,甚至是“保姆”。
唯独不是一个让他心跳加速的“女人”。
我把林晓扶到沙发上,给她倒了一杯热水。
“晓晓,你清楚男人这种生物,最贱的地方在哪里吗?”我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道。
林晓愣住了,泪水挂在睫毛上,摇了摇头。
“最贱的地方在于,他们永远不会珍惜那个把一切都捧到他面前的女人。他们需要的,不是一个完美的管家,而是一个能让他产生‘征服欲’和‘危机感’的妖精。”
“妖精?”林晓苦笑,“姐,我都三十了,难道还要我去学那些小姑娘撒娇卖萌吗?”
“不。”我摇摇头,目光变得深邃,“撒娇卖萌那是低级手段,那是‘术’。真正的手段,是‘道’。它跟年龄无关,跟长相无关,甚至跟钱也无关。它是一种对人性的极致拿捏。”
我转头看向窗外。
思绪飘回了那个让我重生的转折点。
“晓晓,想听听我是怎么从那个泥潭里爬出来的吗?想听听我是怎么让老周这样精明的男人,对我死心塌地的吗?”
林晓停止了抽泣,用力地点了点头。
“好,那我就告诉你。这二十年来,我只做对了一件事:我学会了四种手段。这四种手段,让我从一个只会付出的‘保姆’,变成了一个掌控全局的‘猎手’。”
要讲这四种手段,必须先从我的前夫赵军,和那个毁了我第一段婚姻的女人阿红说起。
那是2003年。
我和赵军是大学同学,从校服到婚纱,我们是所有人眼里的模范夫妻。
赵军家境不好,我陪他住地下室,陪他吃泡面。
后来他创业,我辞去了稳定的教师工作,给他当会计、当司机、当业务员。
公司做起来了,买了房,买了车。
我以为苦尽甘来,幸福的日子才刚开始。
我开始退居二线,专心做一个贤内助。
我把家里收拾得一尘不染,地板亮得能照出人影。
赵军回家,拖鞋永远摆在门口最顺脚的位置,热茶永远是刚好的45度。
他应酬喝醉了,我整夜不睡给他擦脸喂水。
他爸妈生病,我在医院跑前跑后,连医药费都是我偷偷垫付的。
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好的妻子。
直到那天,我在他的副驾驶座下,发现了一只廉价的发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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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发夹上镶着劣质的水钻,红得刺眼,绝不是我的风格。
我发疯一样地查。
最后查到了阿红。
阿红是开理发店的。
我去见她的那天,特意穿了我最贵的一套职业装,化了精致的妆。
我想用气场压死她。
可当我站在那个充满洗发水味道的小店门口,看到阿红的那一刻,我彻底懵了。
她穿着一件甚至有些起球的毛衣,头发随意地挽着。
她正翘着二郎腿在给客人洗头,嗓门大得像个破锣:“哎呀老王,你这头发又少了,再掉就要秃瓢了!”
粗俗、市井、毫不起眼。
这就是我的情敌?
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赵军疯了。
他一定是瞎了眼,或者是被下了降头。
我不甘心。
我没有立刻摊牌,而是像个变态一样,偷偷观察他们。
我想弄明白,这个阿红到底有什么魔力?
接下来的半个月,我看到了让我三观尽碎的画面。
我看到赵军去理发店找她。
我那个在家连垃圾袋都不知道在哪里的老公,竟然卷着袖子,在帮阿红通下水道!
那下水道多脏啊,全是头发和油污。
赵军弄得满头大汗,脸上还沾了脏水。
可他一点都不生气。
通好了,他直起腰,像个等待表扬的小学生一样看着阿红。
阿红呢?
她没有感动流涕,而是丢给他一条毛巾,嫌弃地说:“笨手笨脚的,弄了半天才弄好。去,把手洗干净,晚上给我包饺子,我想吃酸菜馅的。”
“好嘞!”赵军竟然乐呵呵地应着,屁颠屁颠地去洗手了。
那一刻,我躲在街角的阴影里,浑身发冷。
在家里,我对他百依百顺,生怕他累着饿着,把他伺候成了一个“巨婴”。
他对我,永远是一副理所当然的冷脸,甚至觉得我的关心是唠叨。
可在阿红这里,他被使唤、被嫌弃、被要求付出。
他却笑得那么开心,那么生动,那么像个……男人。
那一晚,我失眠了。
我回想起这些年,我在婚姻里扮演的角色。
“赵军,你别动,放着我来。”
“赵军,你工作累,回家就歇着。”
“赵军,这个太贵了,别买了,省点钱。”
我用我的“贤惠”,剥夺了他为家庭付出的机会。
我用我的“懂事”,剥夺了他展示力量的机会。
我用我的“完美”,把他衬托成了一个一无是处的废物。
阿红赢在哪里?
她赢在“不完美”。
她赢在“麻烦”。
她赢在“索取”。
她让赵军觉得:这个女人离了我活不了,我是被需要的,我是个英雄。
离婚那天,赵军居然哭了。
他说:“梅子,你是个好女人,真的。但我跟你在一起,压力太大了。我不配。”
我冷冷地看着他。
我心里没有恨,只有一种彻骨的悲凉和清醒。
好人卡?
去他妈的好人卡。
我净身出户的那一刻,对着民政局的大门发誓:
这辈子,我再也不做一个只会付出的“好女人”。
我要做,就做那个能把男人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妖精”。
林晓听到这里,眼睛瞪得大大的:“姐,你是说,我们要学那个阿红,去使唤男人?”
“不完全是。”我笑了笑,“阿红那是野路子,虽然有效,但不长久。后来赵军跟她过了两年也离了,因为阿红只会索取,不懂经营。我们要学的,是比阿红更高明的手段。”
“什么手段?”
“这就到了我遇到老周之后的故事了。”
离婚后的第三年,我遇到了老周。
那时候我35岁。
用现在的眼光看,已经是大龄剩女了。
而老周四十出头,搞房地产的,离异无孩,妥妥的钻石王老五。
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商务酒会上。
老周身边围着好几个年轻漂亮的姑娘,个个都想往他身上贴。
如果是以前的我,肯定会自惭形秽,躲得远远的。
或者如果我有机会跟他相处,我肯定会表现得温良恭俭让,生怕说错一句话。
但那天,我变了。
老周端着酒杯走过来,礼貌性地跟我搭讪:“陈小姐是做什么行业的?”
我没有像别人那样递名片、赔笑脸。
我只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指了指他领带上的一个小污渍,漫不经心地说:“周总,您的领带歪了,而且这个花色,配您的西装有点显老。”
周围的人都倒吸一口凉气。
老周也愣住了,显然没被人这么当面“怼”过。
但他没有生气,反而下意识地去摸领带,尴尬地笑了笑:“是吗?那我下次注意。”
那一晚,我是全场唯一一个没有主动要他电话号码的女人。
结果第二天,他的电话打到了我的公司。
和老周的交往,我把它当成了一场实验。
一场验证我从上一段失败婚姻中悟出道理的实验。
实验原则一:绝不做随叫随到的便利贴。
有一次,老周约我吃晚饭。
下午五点,他突然打电话说:“梅子,公司临时有个会,我要晚一个小时,你在餐厅等我一下。”
以前的我,肯定会说:“没关系,工作重要,我等你,正好我带了书。”
但这一次,我看了一眼手表,温柔而坚定地说:“老周,真不巧。我晚上七点约了瑜伽课。如果你六点不能到,那我们就改天吧。我不喜欢等人,也不喜欢被打乱计划。”
电话那头沉默了五秒。
老周大概从没遇到过敢拒绝他的女人。
“一定要去瑜伽吗?推了不行吗?”他的语气有点不悦。
“不行。”我笑着说,“我的身体比你的饭局重要。”
说完,我挂了电话。
那一晚,我真的去练了瑜伽,然后关机睡觉。
第二天一早,开机看到老周发来的十几条微信。
从一开始的质问,到中间的解释,再到最后的道歉。
中午,他的司机送来了一大束那个季节最难买的郁金香。
还有一张卡片:“对不起,以后我不迟到了。”
林晓听得目瞪口呆:“姐,你不怕把他作跑了吗?”
我喝了一口茶,眼神凌厉:“晓晓,男人就像猎狗。你若是死肉,他闻一闻就走了;你若是奔跑的兔子,他才会拼了命地追。 怕跑?只有廉价的东西才怕没人要。珍宝,永远是有门槛的。”
实验原则二:让他付出,让他投入沉没成本。
老周有钱,他不缺钱。
所以,让他花钱不是本事,让他花心思才是本事。
那年我过生日。
老周随手甩给我一张卡:“想买什么自己去买,密码是你生日。”
我把卡推了回去。
“我不要钱。”我看着他,“我要你亲手给我做一碗长寿面。面要手擀的,汤要鸡汤熬的,上面还要有一个爱心形状的荷包蛋。”
老周傻眼了:“我哪会做饭啊?咱们去米其林吃不行吗?”
“不行。”我嘟起嘴,露出一丝少有的娇嗔,“我就想吃这一口。你是不是不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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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身家过亿的老周,在厨房里折腾了三个小时。
他弄得满脸面粉,切到了手,废了三袋面粉。
终于端出了一碗卖相极差的面。
我吃了一口,其实有点夹生。
但我却感动得热泪盈眶,扑进他怀里:“老公,这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面!你对我真好!”
那一刻,老周看着我崇拜的眼神,看着自己手上的创可贴,脸上露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
从那以后,他开始在朋友面前吹嘘:“我老婆过生日,不要爱马仕,只要我做的一碗面。这样的女人,哪里找?”
你看。
我在他心里的价值,不是因为我有多好,而是因为他为我付出了“代价”。
他付出的越多,他就越舍不得离开我。
因为离开我,意味着他之前那三个小时的和面、那手上的伤口、那份心思,全都白费了。
这就是经济学里的“沉没成本”。
日子就这样过了几年。
我和老周结了婚,我也确实用这些小手段把他拿捏得不错。
可是,真正的考验,往往发生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候。
那是我48岁那年,老周的公司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资金链断裂,合伙人卷款跑路,他面临破产甚至牢狱之灾。
那是老周人生的至暗时刻。
在这个节骨眼上,他身边那些莺莺燕燕瞬间散得干干净净。
甚至连他那个前妻,也带着孩子来划清界限。
老周整个人垮了。
他开始酗酒,脾气变得暴躁无比。
有一天晚上,他喝醉了回来,指着我的鼻子骂:“你们女人都是吸血鬼!都是看上我的钱!现在我没钱了,你也滚!滚得远远的!”
他砸了家里的花瓶,把我的衣服扔得满地都是。
那一刻,我很害怕。
但我心里明白,这是决定这段婚姻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
如果我走了,或者我像以前那样唯唯诺诺地哭泣,这段关系就完了。
如果我像个圣母一样无底线地包容他,我也完了。
我会再次变成那个“阿红”之前的“陈梅”。
我站在满地狼藉中,看着眼前这个绝望而暴怒的男人。
我没有哭,也没有滚。
我走过去,狠狠地甩了他一巴掌。
“啪”的一声,清脆响亮。
老周被打懵了,酒醒了一半,捂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我。
“周国强,你给我听清楚了。”我冷冷地看着他,眼神比他还要凶狠,“想让我滚?没那么容易。我是你的合法妻子,你的债就是我的债。你想当懦夫一死了之?行,那你把字签了,我自己去扛。但只要你还活着一天,你就别想把我甩开。”
说完,我转身进了书房。
我拿出了我这几年攒下的所有私房钱,还有我偷偷变卖首饰换来的支票,拍在桌子上。
“这是五百万。不够还债,但够你东山再起的第一笔启动资金。明天早上,洗把脸,穿上西装,给我像个男人一样去公司。”
老周看着那张支票,看着我。
他突然跪在地上,抱住我的腿,嚎啕大哭。
那是我第一次见他哭得像个孩子。
林晓听到这里,早已泪流满面:“姐,你太伟大了……这才是真爱啊。”
我递给她一张纸巾,意味深长地笑了:“伟大?晓晓,你以为我只是为了救他?你错了。如果我只是单纯的给他钱,那我就是个傻女人。在那个晚上,我还做了一件事,那才是让他这辈子彻底臣服于我的关键。”
“什么事?”林晓迫不及待地问。
我放下茶杯,目光变得幽深。
“在那天晚上,在他最脆弱、最感激我的时候,我拿出了早已准备好的一份协议。我对他说:‘老周,这钱我可以给你,但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我看着林晓,缓缓说道:“这就是我要教你的四种手段。前面说的那些小打小闹,都只是铺垫。真正能让男人上瘾、敬畏、且不敢背叛的,是这四招。特别是第一招,它是所有关系的基石,也是绝大多数女人——包括当年的我——死都想不明白的道理。”
林晓抓着我的手都在颤抖:“姐,求你快告诉我,第一招到底是什么?我不想再输了。”
我深吸一口气,盯着她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道:
“很多女人以为,爱一个人就要毫无保留,要让他感受到百分之百的安全感,要让他觉得你永远不会离开他。大错特错!这种‘绝对安全感’是男人出轨的温床。想要男人对你上瘾,你必须反其道而行之。这第一种手段,也是最狠的一招,叫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