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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月25日)上午
上海浦东法院发布 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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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柯锐世(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世英、王青霞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沪01民终143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鉴于被执行人刘世英、王青霞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柯锐世(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 执行中,未查找到被执行人刘世英、王青霞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申请执行人柯锐世(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的规定,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 被执行人: 刘世英,男,1981年8月20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化盛园1号1-19-2。
★ 被执行人: 王青霞,女,1991年8月8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皮口镇三河村王庄屯27号。
★ 执行案号:(2025)沪0115执14717号
★ 案由: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执行金额: 16,002,050.87元及相应利息
★ 悬赏期限:2026年1月25日起至2026年7月25日止。在线索提供人提供线索前,若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或者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债权的,则相应悬赏公告自动失效。
★ 悬赏金额:
1、线索提供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刘世英、王青霞名下财产线索,一经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 申请执行人柯锐世(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愿按照该线索执行到位金额(以变现进入法院账户或者以物抵债为准)的 10%支付悬赏金。
2、悬赏奖金由申请执行人柯锐世(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在执行到位的款项中直接扣除,并向线索提供人支付。
★ 悬赏领取注意事项:两个以上线索提供人提供同一线索的,由先提供人获取;联名提供的,自行协商分配。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奖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奖金。
本院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 联系人:曹念青 021-20287565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综合上海浦东法院、新闻坊)
原标题:《最高160万!上海一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本文作者:新民晚报 何迪 施雨 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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