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作为后移民到东北的东北人,我感受至深是这个地方人固有的一大精神烙印,即:性格豪放,做事敞亮。
但新近哈尔滨“关于道外区责令退回多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四则公告,却让我心头一紧,顿觉五味杂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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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四则“公告”涉及的1014人全部以实名形式,其身份证信息、多领金额和时间跨度均清晰示众。
可叹这么多逝者还要以此种方式“回光返照”一下子,相信这是他们及其后人都极不愿看到的。
尤其大多数“多领待遇”事隔经年,且按照“属期”计算月均数额基本处在几十至千元范畴,而今要求一次性全额退回。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实在显得很是有失“敞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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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被公告人员信息、待遇退回明细表中,我不禁产生两个疑问:
一是这些“冒领”事件基本发生在2012—2017年代,在时隔快十年后被梳理出来集中公示清缴,是否说明当地依法管理社保的机制运行处于滞后,而当下收支趋紧所以不得不采取“算旧账”措施?
二是一个道外区替逝者冒领社保就逾千人,那么整个哈尔滨和黑龙江,及至东北三省同类“犯禁”者又会有多少?
据相关统计,过去十年间,东北三省人口合计缩减超1100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更是包揽全国倒数前三。
黑龙江、吉林、辽宁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中,在职职工占比不足60%,离退休人员占比超过40%,均为全国最高。
而在老龄化、少子化与人口外流的三重夹击下,东北地区养老金体系已处于临界点。吉林2024年养老保险缺口高达650亿元,黑龙江养老金支出更是收入的1.8倍。
从中可以窥见东北社保领域运行的沉重缩影。
处于被动局面下,在拓宽征收渠道的同时,清理冒领多占等“历史旧账”便成为当地保障社保收支运行的必选项。
于是哈尔滨一个区就发出涉及千人的“清退令”。
这是“势在必行”下的“不得已而为之”?
从2025年9月1日正式施行强制社保新规,要求所有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及现金补贴均无效,劳动者可依法维权。到哈尔滨此次推出社保集中清欠行动,说明社保收支两端持续收紧的趋势已经加紧。
而哈尔滨官方公示同时明确要求家属在30日内办理退款,逾期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值得参照的是2022年4月,北京刘老太因病在河北省三河市去世,并在当地火化安葬。其子翟某并未向对应社保机构申报母亲死亡,办理养老待遇终止手续。自2022年5月起,每月拿着母亲的存折续领养老金,后期更伪造了其母亲于2024年8月5日死亡、火化等证明材料。两年多时间,翟某共骗取养老金16万余元。
最终事情败露,经审理,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翟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其退赔人民币16万余元,发还北京市东城区社保中心。
哈尔滨道外区“千名逝者冒领养老金”事件如何作结,会否某些个案最终依赖法律手段索偿追责,值得观察。
而一定程度上,在社保领域里,
东北地区和东北人“敞亮”的成色几何,
终将被检验甚至重新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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