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公安机关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安排,1月23日,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第三次集中统一行动。通过“整治+宣教”相结合的方式,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行动期间
我市公安交管部门
在全市设置198个集中整治点位
严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全力守护市民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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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上午,汕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机动大队组织警力在金砂龙眼路口附近设点,采用“链路式”严查模式,查处不按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不戴头盔、闯禁行、无牌无证等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骑行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里穿梭,不仅易诱发连锁事故,也降低了道路通行效率。”执勤民警现场对违法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指出其行为的危害,并宣传“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骑行理念。被查处的违法驾驶人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承诺今后不会再犯,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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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中,执勤警力还向交通参与者介绍了将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汕头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引导大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汕头公安交管部门提醒
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正在持续开展,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上述车辆驶入快速路、不按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不戴头盔、闯禁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 :汕头融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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