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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公牛集团法务部发布一则公告称,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宣告其与工牛电缆河北有限公司(原名“大名县公牛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牛电缆”)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的纠纷,以全面胜诉告终。
根据公告显示,该案件系工牛电缆针对公牛集团“公牛”核心商标及字号实施的系列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延续,最早可追溯至2021年。
2021年,工牛电缆在其产品、包装、官网及抖音等平台上擅自使用公牛集团享有商标权和极具市场知名度字号的“公牛”商标,以及“大名县公牛电缆有限公司”,意图造成市场混淆。针对相关侵权行为,公牛集团依法提起诉讼。经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于2021年作出民事判决,工牛电缆相关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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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相关侵权人在收到不利判决后,并未停止其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反而采取了更为隐蔽的方式持续恶意攀附。据悉,相关侵权人将其原企业名称改为现企业名称“工牛电缆河北有限公司”。
据公牛集团法务部披露,仅在2024年,工牛电缆宣称的营业收入高达18.81亿元,利润总额达1279万元。面对工牛电缆在法院已作明确侵权认定的情况下,不仅不停止侵权,反而变本加厉、持续侵权的行为,公牛集团再次提起诉讼。
在二审程序中,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工牛电缆的行为符合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法定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最终决定:适用三倍的惩罚性赔偿,将赔偿总额由一审判决金额580万元提升至2000万元,并全额支持公牛集团的上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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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判决书中明确指出,工牛电缆“侵权性质恶劣,系重复侵权,主观恶意明显,且侵权范围广、侵权获利高”。判决生效后,工牛电缆须立即停止使用侵权标识,并履行高达2000万元的赔偿义务。
公牛集团表示,该案件是公牛集团自成立以来在知识产权维权领域获得的最大胜诉案件,终审判决以法律形式再次确认了“公牛”商标及字号的商业价值与法律地位,有力净化了市场竞争环境,维护了品牌纯洁性与美誉度;同时,这亦为公司巩固市场领先地位、构建健康的竞争堡垒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综合报道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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